时间:2022-07-29 12:16:3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影响工程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评价中公众的参与目的由于我国环境工程开展的资金来源于公众交纳的税款,所以公众有权利了解环境工程开展的情况。公众需要了解每个环境工程开展的目的、过程、结果等。公众是环境工程的使用者,他们很了解自己需要怎样的环境工程,如果相关部门在开展环境工程时能听取公众的意见,那么环境工程开展的结果将更能满足公众的需求。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部门的环境工程工作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的现象等现象,如果公众参与评价环境工程,公众就能从各个角度监督环境工程开展的情况。相关的部门在开展环境工程的时候,如果能让公众参与评价,公众将能理解到环境工程开展的情况是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他们会愿意主动的配合环境工程开展的情况。
二、我国环境工程影响评价中公众的参与现状
1.参与的范围狭窄公众原本是环境工程体验的主体,环境部门应当让公众广泛的参与到环境工程影响评估中来,然而目前公众参与的范围极为狭窄,这体现在:部分部门认为自己是环境工程的主体,他们在开展环境工程时以自己的意见为重,拒绝公众参与发表意见,或者即使允许公众发表意见,也仅仅在公众中选择一些与自己意见相若的群体,让他们做公众的代表,这使公众根本不能参与评价;部分部门的公众意见统计缺乏科学性,这使他们选取的公众参与影响评估统计全面。
2.参与的效果甚微相关的部门让公众参与评价的方法一般为调查问卷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相关的部门在建设工程以前未做好宣传工作,公众对环境工程一无所知,且部分公众受到文化程度的限制,他们不了解调查问卷里的专有名词,所以根本无法有效的参与的问题。
3.参与的内容片面相关的部门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让公众参与影响评价,然而这些问卷的内容是被相关的部门预设的,公众能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不多。相关的部门了解公众的意见时,往往也仅仅将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一下,看看数据的结果。
4.参与的结果滞后部分相关的部门在开展环境工程的时候,没有事先的做好工程宣传,没有在工程开始以前询问公众的意见;在工程开展的过程中,相关的部门没有向公众详细的说明工程开展的情况,也没有做好与公众的沟通;只有在工程完成以后,相关的部门才形式化的发放一下调查问卷,形式化的让公众参与影响评价。这种方法使公众即使参与影响评价,环境工程的开展情况也几乎成定局。
三、我国环境工程影响评价中公众的参与措施
1.吸收国外的经验,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国外先进的国家做环境工程时,非常重视公众的意见,他们调查公众的意见时,会根据公处居住住的范围、公众的年龄、公众的性别、公众受教育的程度等情况做科学的模型评估,然后选取一个最能代表公众意见的范围人群让公众参与影响评价。他们相关的部门有时还会以座谈会等方式与各类社会群体近距离的沟通。国内要做好公众参与影响评价,就要吸收国外的经验,用科学的方法选取参与影响评价的人群。
2.利用网络的渠道,扩大环境工程的宣传目前的社会正在向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未来公众将能从计算机、移动设备中接受各种信息。相关的部门要建设专门的环境工程网站,然后定期的公布与环境工程相关的信息。比如相关的部门要在工程开展以前要公布环境工程的意向、在环境工程开展的过程中要做好财务、技术方面的公布工作;在环境工程完成以后要公布与质量相关的信息、相关的部门只有做好环境工程的宣传,才能打好环境工程公众参与评价的基础。
3.开辟参与的平台,广泛收集公众的意见相关的部门要用多种方法收集公众的意见。以网络的渠道来说,相关的部门可用发放网络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用开设专门论坛的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用开设微博的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以实体的方式来说,相关的部门要定期用座谈会、新闻访谈节目等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
相关法律尚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于工程建设行业的法律约束,并且基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条款的不健全,尤其是部分规定难以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从而导致国内工程索赔管理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或无法可依的现象。另外,国内在合同法的编制过程中,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的具体要求不是十分清晰,特别是在涉及到工艺、技术、质量等专业管理项目时,未能给出相应的索赔标准和依据,所以在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中,各方仅是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合同条款,并未考虑到法律的具体规定,这对于构建良好的合同法律环境也是极其不利的。
国内建筑业的“买方市场”对于承包商不利
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内的工程建设市场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行业内部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特别是在“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下,承包商为了获取工程项目的建设权,而不得不被迫接受业主方提出一些苛刻要求,虽然明知部分合同条款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但是受到各种社会环境的影响只能被动接纳。
施工管理中工程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中,运用工程索赔的前提是承包商索赔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其具体的操作步骤,以及各环节的具体注意事项,进而才能在履行合同规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1)当工程索赔事件出现后,承包商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规范的索赔意向书,而且要将索赔意向书抄送相关单位或部门。
(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索赔意向书后,索赔工作人员应认真记录工程索赔时间的起止日期,在每日的工作记录中都要明确标准索赔事件的处理进展,并且请监理工程师前者确认。当工程索赔事件造成施工现场的损失时,应及时进行现场照相,最好将现场环境形成完整的理想资料,并且请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现场事故说明书,以便的索赔事件处理中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在工程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承包方要明确记录这一期间造成的设备闲置、工期延误、人员误工等清单,并且对于施工作业的损害程度进行合理的预估。
(3)在工程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承包商应定期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事件处理的阶段性报告,详细说明因工程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款额,以及相关费用的具体索赔依据。当工程索赔事件的后续影响全部消除后,承包商也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索赔事件的最终报告,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增加施工费用或延长总体工期的要求,同时将报告抄送相关单位和部门。
在施工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工程索赔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中,工程索赔管理并没有统一的预定标准,承包商只有在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加强对于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的深入了解,才能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为了在施工管理中有效进行工程索赔,承包商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认真分析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在施工管理中,承包商只有对于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认真的分析,才能为工程索赔机会的识别提供有利的条件。在业主方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相关合同中,不但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以及各类风险的分配原则,而且是承包商开展工程索赔管理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必须进行反复的协商与探讨,以避免合同中出现漏项、条款前后矛盾、专业术语定义不清晰等问题。
2加强工程索赔管理的意识
承包商在进行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加强项目管理部门,尤其是索赔工作人员的索赔管理意识,并提高他们对于工程索赔管理的重视程度。在施工管理工作中,工程索赔是业主方与承包商之间发生的一种管理业务,并须建立在双方合作互利的基础上,而并不是某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关系。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一定要认清进行工程索赔管理的意义和作用,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充分利用合同中的经济型补偿条款,正当、合法的维护自身利益。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体系影响
金融工程是根据系统工程理论,综合采用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从而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在具体运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风险,并为客户设计、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工程为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同时对全球金融体系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专业分工,使其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增强。金融工程所创造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而中央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实现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
2.金融工程强化了现代金融管理。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需要量化决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发展,提高了人们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而进行科学决策。运用金融工程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客户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解、取舍和重组,形成客户所能接受的风险收益,进行风险控制。金融工程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不均衡性,从而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金融工程是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方法。其具体运作过程包括五个步骤: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即识别客户遇到的金融问题的本质与根源,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依此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确定金融产品的开发成本和边际利润,从而为每个客户定制能满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见,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经营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1.使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产物,其发展在促进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使金融机构可以涉及诸多领域,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2.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到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金融机构推出的规避风险的创新工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同时也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
3.增强了金融交易的投机性。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金融工程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增强了市场的有机性。
4.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种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界限,金融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就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推动金融工程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思考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覆盖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强。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强市场效率和流动性,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不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为金融工程的运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2.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流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研究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有效监管手段。具体可采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监管部门对金融工程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应有所准备,建立起一套全程的、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对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把握,引导金融工程的顺利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3.创造金融工程实施的有效主体,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加快企业尤其是国企的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促进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工程的效率。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步伐,引进国际金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效率,促进金融行业的竞争。
参考文献:
[1]周凌峰徐德富:金融深化理论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影响[J].时代经贸,2007,(03)
关镇词:工程变更造价管理FIDIC条款
一、工程变更的涵义
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它在特点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为存在的充要条件。在表现形式上它有以下类型(文1):
(1)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被取消;
(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
(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结、位置、尺寸的改变;
(5)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从以上类型可以看出,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范围很广,这些变更均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改变、修改或补充,只要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参必须进行工程变更,而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就不能进行工程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工程变更超出上述范围时,随之也超出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范围,此时的变更应由业主和承包商平等协商,签署变更协议,之后方可由监理工程师按变更协议执行。另外,为便于合同管理和造价管理,对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在实践中是有限制的,即通常要求变更后所出现的新的工程类型应是原承包合向中本己存在的工程类型。例如,将当合同中本已存在桥梁工程时,则将高路堤改成高架桥的工程变更才是可以考虑的,反之,这种变更是要限制甚至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
第一,这种变更会使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甚至会出现重大质量责任。
因为当原合同中无桥梁工程项目时,意味着招标或资格预审时,并未对承包商的桥梁工程施绩和施工能力进行审查,承包商不一定能胜任桥梁工程的施工。
第二,这种变更会引发大量施工索赔。
因为,在这种变更下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
第三,这种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管理
工程变更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权力,但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满足独立、公正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和行使这种权力。因此,FIDIC条款规定,当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或道德素质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或监理模式改变时,可以通过专用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权力进行进一步限制或通过业主的监督和审查来进行进一步的管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当上述原则在实施中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时,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和评审,并贯彻分级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避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文2)。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应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且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
三、变更工程的定价方法
3.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变更工程定价
3.1.1定价原则
l、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
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
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且只要合同单价公平合理,则这一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
但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按上述原则计价时可能给业主或承包商带来不利影响(单价偏高时对业主不利、单价偏低时对承包商不利)。但只要不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则上述计价原则是仍应坚持的。
造成单价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承包商有意采用不平衡报价,将开工早的工程细目报价高一些,而将开工晚的工程细目报价低一些;或者将工程量可能增大的工程细目报价高一些,而将工程量可能减小的工程细目报价低一些等等,详见文3.除此之外,还因为现行的招标文件中各工程细目的工作内容或单价构成并不十分明确,因而使得承包商无法将某些工作费用准确地进行分摊。例如,路面施工中要进行拌和场地的建设工作,当合同中对该工作的费用分摊方式有明确规定时,承包商在报价时可以明确地按规定分摊,但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则承包商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分摊方式,他可能将其均摊到路面工程的报价中,也可能将其放入开办项目的报价中等等,由此,也会相应地产生单价偏高或偏低的现象。
为避免单价不平衡现象,在招标时,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现行招标文件的计量支付规定,对每一个工程细目的单价构成(包括计价内容和费用构成)应进行全面详细的规定;另一方面,在评标时应对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现象进行限制。
2、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
当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使得继续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单价计价会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时,原有的合同单价应进行变更。FIDIC条款规定了变更合同单价的双控条件。其表述是:“合同内所含项目的费率或价格不应考虑变动,除非该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0%,以及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表中规定之工程量的25%以上”(见文1)。
但由于该条件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翻译的原因,因而导致出现各种不同的理解,以及执行中出现各种不同的做法。如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有的理解为被变更的项目,有的理解为变更后出现的项目(文6)。实际上这些理解均不符合FIDIC条款原文之精神,见文4.在这里,由于讨论的是合同单价,即工程细目的单价,因此,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指的应是工程细目(Item),文5对此作了更清楚地规定。即当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总价的2%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单价办理结算。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
3.1.2单价变更方法
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是较复杂的,应具体情况具体。以下以一示例予以说明。
某合同中有一“挖方”工程细目,按其工作内容以及当前的市场价格(考虑成本、供求及竞争因素),其合理的价格组成应为:
(1)直接成本:6.5元/M“;
(2)间接成本:1.5元/M3(3)利润:0.5/M3所以其合理的价格应为8.5元/M3.(假定该价格为标底价)。但在报价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报价:
第一种报价:8.5元/M3以上,即报价与标底相当甚至更高。
第二种报价:8.0元/M3,即报价中采取了让利策略,利润为0.第三种报价:6.5元/M3,甚至更低,即在第二种报价的基础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或将管理费分摊到了其它工程细目的报价中,此时的单价为一亏损价。
现假定因工程变更而使得挖方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且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双控”标准。此时单价的变更方法会因以上三种不同的报价方法而不同。
对于第一种报价。由于工程量的增加,承包商增大规模效益,其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均会降低,因此,原有合同单价应予以降低,当单价因不平衡报价而超出8.5元/M3时更应如此。
对于第二种报价。尽管承包商并未承诺对变更工程继续向业主让利,但由于规模效益的增加会使得承包商获利,因此其单价可维持不变。
对于第三种报价。由于其单价为一亏损价,因此继续使用原单价对超出“双控”的工程量计价是不公平的,此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宜采用8.5元/M3或8.0元/M3的价格来计价。
3.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定价
3.2.1定价原则
l、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种方式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作。此时可将这些小型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并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最后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对大型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因为一方面他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发生的计日工数量的准确确定会有一定难度。
2、协商确定新的单价这是合同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常见做法,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法,另一种是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
3.2.2定价方法。
1、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
例:设某合同中沥青路面原设计为厚4cm,其单价为80元/M3.现进行设计变更为厚5cm.则按上述原则可求出变更后路面的单价为:
5/4×80=100(元/M3)
该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依据。但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高。所以其确定的单价只有在原单价是合理的情况下才会相对合理,当原单价不合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对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理的。
2、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定价
仍以上例说明之。先确定沥青路面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资源价格的预算,之后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确定其预算单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依据,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能真实的反映完成该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其缺点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另外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当承包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项变更发生后沥青路面(5cm)的预算单价为12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确定的单价(100元/M2)高出20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沥青路面(4cm)的单价80/M2偏低。其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报价普遍较低(即合同总价也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该单价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即合同总价不低,但单价偏低)。
对于前一种情况,采用预算单价后会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使合同的结算价回复到预算价。对于后一种情况则不仅不能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发挥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结算价格,使合同的算价超过预算总价。下面以示例说明。
设某项目有挖方、填方以及路面三项工程,其工程量和标底价格如下表。当承包商采用平衡报价或不平衡报价时,其报价结果有所不同(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基于路基工程开工早,适当报高有利于资金周转及提前受益)。
现假定路面在施工中由4cm变更为5cm;则采用不同的定价时会有不同的结算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未采用不平衡报价,则采用第一种方法定价时其结算总价为3965万元。该价格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样要求承包商向业主让利(10%),而承包商在投标及签约时并末作此承诺。而采用第二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420万元。该价格的不合理之处在于,由于采用路面的预算单价作结算价,使得承包商在投标及签约时作出的让利l0%的承诺没有真实执行(承包商的路面报价是90元/M2,标底100元/M2,故让利10%)。
如果合同单价是一种不平衡报价,则采用第一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300万元。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样要求承包商以低于标底20%的水平结算,而承包商在投标时并未作此承诺。而采用第二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820万元,其结算总价已大大高于预算(标底)总价(4520万元)。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原合同路面(4cm)的降价和不平衡报价因素使得其单价偏低的现象被新确定的单价完全消除,而挖方和填方报价偏高的现象仍在继续执行价。
变更工程造价表
工程细单位数量
(万)标底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备注
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
挖方31008.58508.080010.01000
填方M31005.55505.05007.0700
路面(4cm)M226100.0260090.0234080.02080
合计400036403780
变更路面
(5cm)M2261203120112.52925100.02600以第一种方法定价时
合计452039654300
变更路面
(5cm)M226120312012031201203120以第二种方法定价时
合计452044204820
变更路面
(5cm)M226120312011429641042704以加权定价法定价时
452042644404
3、加权定价法
以上两种方法均存在不足。合理的定价方法是在考虑路面(5cm)的单价时,在保持原有报价不受实质的前提下,对新增工程部分按概预算方法定价以此加权确定路面的单价。就上例而言,其合理的单价应为:
80+120/5=104(元/M2)
该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未考虑规模效益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
4、定价方法的适用范围
上述方法中第二种方法适用于新增工程的定价,而第三种方法适用于原有合同工程作设计修改(尺寸修改)时的定价。在造价管理实践中遇到的会比上述示例要复杂得多,但不管如何复杂,价格公平是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四、工程总价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也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监理工程师要搞好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和控制,首先应具备丰富的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其次,在进行造价管理之前,应对承包商的合同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确定该项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并且加强单价分析,对因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单价偏高或偏低的工程细目及与此有关的工程变更,更应加强跟踪和控制。以下是一些在造价管理中应加强控制的工程变更:
(1)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
(2)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
(3)单价偏低(亏损价)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减小的工程变更。
在变更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除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定价及单价合理性分析外,还应加强工程总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并保证工程总造价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FIDIC条款52.3款规定,如果在工程交工结算时,由于工程变更以及工程量的估计误差使得工程结算款额的增加或减少合计起来超过“有效合同价”(有效合同价是指合同总价中剔除计日工和暂定金额报价)的15%,则对超出部分给总价公平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调整。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对工程总价的公平性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有力规定。如何准确地执行这一规定则是在实践中难度较大的问题。关键是监理工程师首先应通过造价分析确定合理的总造价,然后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别,再对超过15%的部分按造价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现仍以前面的示例为基础进行说明。设该项目在实施中除路面(4cm)变更为5cm外,其工程量清单中的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有估计误差(或变更),其实测数量均为120万M3,而不是100万M3,则此时,如按前述的单价确定原则结算,项目的结算价格分别为4524万元或4744万元(见下表)。
总价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工程细目单位数量
(万)实测数量(万)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备注
单价金额
(万元)单价金额
(万元)
挖方M31001208.096010.01200
填方M31001205.06007.0840
路面(5cm)M2262611429641042704采用加权法确定单价
总额45244744
有效合同价36403780
超出比率24%26%
可以看出,不管承包商采用何种报价,其结算款的增加额均将超出有效合同价的15%。其中,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价时,其结算款的增加额更大,说明如按原合同价(或工程变更的单价确定原则确定的单价)结算,其结算价的不合理性加剧,因而有必要对结算总价进一步进行调整。
当承包商采用平衡报价时,承包商会从土方的增加中获得规模效益,但本例中承包商报价时已向业主让利(挖方、填方单价均比标底单价低),因此,两者相抵后,其结算款额4524万元仍是相对合理的,即总价可不作调整。
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时,承包商除获得规模效益外,还会从土方的超高报价中获得不合理利润,其结算款额达到4744万元,为有效合同价的26%,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因此其合同款额有必要调低。如考虑15%内的变化不作调整,而只调整超过15%的部分,且将挖方、填方的价格下调到8元/M3及5元/M3,,则调整后的结算情况是:
挖方:10×100(1十15%)十8×(120-100(1十15%))=1190万元;
填方:7×100(1十15%)十5×(120—100(1十15%))=830万元;
路面:26×104=2704万元;
合计:4724万元。
因此,通过该方法,下调了20万元,总价的不合理性相对受到控制。总价调整问题也是造价管理和控制中十分复杂的问题,它取决于监理工程师对合理总造价的正确估计。上述示例中已作了许多简化,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如工程量的变化意味着开办费用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但该例中没考虑。
1.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指南,航空出版社,1988
2.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1995
3.杨子敏,袁剑波,公路工程造价指南,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7
4.FIDIC,CONDITIONS0FCONTRACTFORWORKSOFCIVILENGINEERINGCONSTRUCTION,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
(1)与其他工程相比,市政公用工程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施工期限预期紧张。由于市政公用工程通常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并由于是在城市内的建设,为了减少对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一般要求迅速开工,并且加快施工速度,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因此,施工期限就显得十分紧张,同时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工作也显得十分粗糙;第二,施工周围的环境复杂。由于工程是在城市中进行的,周围的房屋需要拆迁、地下管线错综复杂,这就增大了施工的难度,影响了其质量的控制,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施工的进度;第三,施工使用了大量的原料。在市政公用工程中,会使用大量的原材料,而且原材料的大量使用消耗了大量的费用,这些费用占取了工程造价的大部分,因此,需要进行旁站监理,以便于对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旁站监理,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第四,机械化施工。在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中,施工过程中采用了大量的机械进行施工来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从这些方面的特点来看,采用旁站监理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具有重要作用。
(2)鉴于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具有隐蔽性和不可逆性的特点,也就是在隐蔽后再检验质量会比较困难,在工程完工并验收时,如果发现了质量问题,无论何种整改措施都无法使其完全恢复,并会造成大量的资金损失,而旁站监理是防止该情况发生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法。
(3)现阶段,建筑市场的市场活动不够规范,个别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较强的责任心,其在具体的施工工作中操作素质也不高,这就使得旁站监理显示出了更大的重要性。因此,对于事关工程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关键环节,需要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工程中的问题并及时纠正,以防大面积的返工,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并树立起有足够威信的监理工作。
2旁站监理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中的具体实施
(1)旁站监理方案
就是监理人员在对工程的特点及结构特征有了充分的了解之后对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关键工序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的确定,并以这些内容为依据制定的旁站监理指导方案。实际施工过程在中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该方案的要求进行相关的组织和实施,消除潜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如实记录现场发生的相关事件以及对事件的处理方法、手段或措施。在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方面及时记录之后,需要认真保存,以供后来工作的查询,充当后续各种的各种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质量的良好。
(2)强化对旁站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的培训。
旁站监理人员是施工现场的直接执业人员,不仅要求他们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及理论水平,而且需要他们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实践操作中,实现知识的现实价值。另外,旁站监理人员的良好的执业道德及思想品德、吃苦耐劳的精神、不畏困难、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的精神以及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态度都是其相当重要的素质。由于在旁站监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许多难以处理的事情,甚至会对整个施工工程产生严重的影响,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施工的全面停工或返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旁站监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作用了,旁站监理人员能够为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解决相关的矛盾,处理响应的纠纷,使施工单位能够避免返工和停工,实现其追求的利益。因此,在旁站监理实施之前,需要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而且面对监理工程中的技术交底工作,旁站监理也人员也需要熟练掌握,对潜在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严格的风险分析,并制定出针对相应问题的解决策略。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旁站监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及职业道德方面的相关培训,不仅使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具有必须的专业技能,而且使其具备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使整个施工工程能够在强大的软实力的保障下进行。
(3)旁站监理要利用合理的工作方法。
在实际的旁站监理工作中,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一样,是具有独立责任的主体单位,具有与监理单位平等的地位。监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具有谨慎的工作态度及有效的工作方法。旁站监理的目的是为了在具体的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而不是对施工单位进行无中生有的指责。在监理单位发现了施工中的相应问题之后,不能简单地对施工单位进行严厉的指责,而需要其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认真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到最合适的解决办法,这样才会获得良好的效果。
3总结
关键词:WTO工程造价
一、对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影响
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我国的同类咨询机构相比,其优势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机制较好。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尤其是工料测量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人制,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公司形式增大了咨询事务所的责任风险,委托方愿意将工程咨询任务交给这一类承担无限责任的机构。同时,这类咨询企业为了转移风险,往往在境外投保专业责任险,这不仅降低了自身责任风险,而且更增强了信誉度。
二是公正性强。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因为其公司为无限责任,加之属于专业人士合伙企业,主要依靠优质高效的服务来吸引客户,依靠专业技术力量强的人员运作,所以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当境外咨询业涌入后,有些国内造价咨询机构就会因不适应新的竞争而被淘汰出局。
三是服务范围广泛。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范围比国内企业更宽更深,它一般对委托方提供以工程造价为龙头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投资估算、协助或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价款预结算及经济法律法规咨询等内容。
四是管理手段先进。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般有强大的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系统软件支持,能为委托方提供详尽的工程进展以及支付资料,并能提出分析意见和控制措施,从而协助业主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并最终实现投资目标。而国内由于投资管理体制所限,造价工程师只能分别参与工程前期或工程实施阶段的工作,缺乏连续性,这也是造成工程造价失控的一个主要因素。
二、面对挑战,我们应采取的对策
1、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树立国际化意识。
面对WT0的挑战,我们首先要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进入到市场经济中,进入到国际市场中。加入WTO,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学习和深刻理解WTO具体规则和条文,认真研究WTO成员国主要对手的态势,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所引发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
2、尽快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竞争力。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尽快进行体制改革,实行合伙制,其责任应为无限责任风险型。这是符合当今世界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运行机制惯例的,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后迅速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开拓中还要注意风险控制,树立行业信誉。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大部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也未象国外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样投保专业责任险,如果出现错误需要赔偿,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愿意也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国门打开,负有无限责任且有专业保险作为信誉支撑的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入我国,就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加强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的基础上要一方面提高服务质量,用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客户;另一方面必须尽快建立起强制保险责任制度,以提高风险承担能力,重树形象,提高行业信誉度。
(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拓宽服务领域。我们应主动扩大自己的服务面,真正在微观层面上为业主或委托方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这个全过程通常应该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预算(标底报价)、结算、决算这几个环节。工程造价咨询的内容应该是全面的,除了传统的造价确定和狭义的造价控制外,还包括经济分析、风险分析、价值分析、系统分析、资源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技术等许多新的内容。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是政府审计演变过来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工程造价咨询实际上就是政府的审计,代替政府部门审核工程造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脱钩改制的完成和工程造价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工程造价咨询首先应该将主要业务拓展为工程造价的编制,为业主编制标底、承包商编制投标报价、编制估算、编制概算。其次,从深度上拓展服务,工程造价的着重点应该是投资控制,特别是前期设计方案的控制,作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能只停留在提供熟练、准确的套用定额的造价服务水平上,还要有意识的去分析积累工程造价资料,改善知识结构,熟悉法律经济,在工程其它方面,特别是设计环节也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在综合考虑相关影响因素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切实可行的咨询意见,才能在咨询深度上有所突破,使工程造价的咨询对工程的实施起到决定性的控制作用,从而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技术含量。做好投资决策服务,对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还应该将业务内容发展的更全面、更丰富,除了传统的造价确定和控制外,还要做经济分析、价值分析、合同管理、招投标、支付和索赔管理等内容。只有增强实力、诚信服务,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全过程造价服务对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一用,我们的业务范围应向工程建设全过程发展。
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完善自身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若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只有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自身的作用,这就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并具备高超的管理技巧,靠出色的管理方法、丰富的业务知识、精湛的业务水平、良好的服务来赢得客户的信任。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中,造价咨询人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坚决抵制行业中的不正当行为,不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自身实力和社会知名度。
4、引进国外工程计价定价的原则和方法,加快工程造价市场化进程。
几十年来,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大多采用工程量为清单报价的计价模式,该模式的基础是: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造价的确定市场化。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先进的计价模式,因此程量清单报价法,已被包括世行、亚行、非行在内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普遍应用。它与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报价及评标办法有较大的差别。因此要制定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配套的政策。要组织专家学者在借鉴国际经验的条件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研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计价办法等统一性的法规。
5、加快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立法。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只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两项部令,而各地区的行业细则及管理办法较多,这显然与WTO法律规则很不适应。因此应加快工程领域的立法,争取在3-5年内提高并完善适应WT0运行机制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管理配套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法规体系的框架构建工作,并尽力体现既不违背WT0规则,又能充分利用WTO规则,从法律角度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制约入世后的冲击,保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生存和发展。
在工程测量道路建设测量过程中,我们也可以采用的GPS+RTK结合的方式,来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测量,在进行道路测量方面,采用GPS+RTK主要是在进行次数字地面模型数据采集,以及加密控制点中等等几个需要测量方面中应用此项技术,在道路建设测量过程中,道路线路放线的工作可以说,测量工作中的重点,如果测量不够准确的化,就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情况发生,因此我们在进行测量中,首先采用GPS模式来对其测量方位进行定位,之后进行放样,最后在将放样的数据传输到电子手册中,这样经过分析就会得出施工测设放样点的相关的文件和数据信息,之后相关的施工以及测量人员只要通过的相应的数据值和文件信息,就可以简单而又轻松的完成现场的道路测量的放样工作(如图1)。其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可以节约很多的成本和资源,还可以为道路建设提供基础性的保障。
GPS+RTK二者相融合,在工程测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GPS+RTK二者互相融合,在进行工程测量工作中一定要及时的了解和掌握,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问题,以免由于不了解情况,发生不科学准确的测量现象发生,给工程测量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GPS和RTK技术一般都是通过计算机形式和手段,来其需要测量的对象,进行测量和分析的,为此,在工程测量工作中,一定要尽量的避免和杜绝其不好的情况发生,为工程测量提供基础性保障的作用,下面我们简单的列举出在二者互相融合应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进行需要测量区域的选择过程中,一定要选择其地势相对比较高的地方,在测量的范围中,不要具有大范围的水源和信号塔,以及高大的建筑物,如果这些外在因素,范围过大,就会严重影响的GPS的系统定位的信号,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电磁干扰,对测量的结果会发生影响。
2在进行工程测量过程中,一定不要将电台、收音机等信号源太强的装置,放在GPS测量系统的旁边,如果GPS和其他装置太过于接近的话,就会严重影响的GPS测量的质量,因为如果一旦在进行测量过程中,二者太过于接近的话,就会产生两种信号源互相干扰的情况发生在,对策测量数据的准确度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因为电台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涡流的情况,这样就会对磁场产生一定的干扰,影响其GPS的信号质量。
3GPS信号资源锁一定要经过初始化的设置和处理,在进行设置过程中,一定要静止的观测几分钟,待重新锁定卫星信号之后,在开始进行测量工作的运行,这样就会提高其碎步点的观测效果和作用。
GPS+RTK在使用过程中的优点
GPS+RTK技术的融合,在进行测量工作中,可以称之为完美,其益处甚多,缺点很少,下面我们就通过简单的分析和阐述,来对其优点和使用过程中的优势进行的讨论。
1GPS+RTK技术在进行使用过程中,其定位的精度非常的高,产生的误差非常的小,与传统的测量方式不同的就是,只要信号资源好,在有效的测量距离范围中,进行测量,可以满足定位精度误差不累积的条件,其设备与其他设备不同,不存在每个点定位精度,然后进行总体去平均差的情况发生。
2在进行测量过程中,测站之间是不需要进行通视的,GPS+RTK进行测量主要就是接受卫星信号,所以只要具备一定的空间,就可以进行卫星的定位和测量,根本是不需要进行测站之间的通视的。
1.1水利工程建设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设施使河流变得渠道化,改变了河流蜿蜒的形态,促进急流、浅滩相间格局的消失,同时,横断面中几何的规则化对深潭、浅滩的交错形式也发生影响,降低了生境的异质性、降低生物群落的多样性,最终导致淡水生态系统的退化。
1.2水利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施工所产生的最为明显的影响在于对陆生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这主要是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过程的影响。首先,在建设的过程中对土地利用过程中的文化景观以及生态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在施工的过程中,除水利工程本身占用的土地外,施工所产生的乱堆弃渣,包括临时的设施不仅造成土地的浪费,还会对周围的植被造成破坏,导致水土流失,泥沙淤积的河流。然而,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践踏等也会造成植被的破坏,甚至是农作物的破坏。另外,工程建设对地形、人文景观以及生态系统等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1.3工程建设对泥沙淤积的影响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也会改变库区及下游河流泥沙输移和沉积模式,如:三门峡的项目,使黄河河下游不再是地上河不再淤高,设计本想拦截黄河泥沙于三门峡水库内,使黄河下游的水质变清,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渭河上游,并且设计建立底孔排沙系统。两年后的两次改建,河流下游的泥沙仍然大量淤积,这不仅使存储容量减少,并形成了“地上河”,常常引发洪水灾难。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原水利部部长钱正英呼吁“三门峡水库停止蓄水不再发电”,由此可见,三门峡水库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原来在河流中流动的水在水库里停滞后会发生变化。首先是对航运的影响,比如,过船闸需要时间,从而对上、下行航速会带来影响;水库水温有可能会升高,水质可能会变差,特别是水库的沟汊中容易发生水污染;水库蓄水后,随着水面的扩大,蒸发量的增加,水汽、水雾就会增多等等。
1.4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例如,水库蓄水后,抬高水位,水库周围的地下水位水壅高,产生薄层积水,导致沼泽化;位于半干旱、干旱地区的水利工程,会造成地表的盐碱化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有利也有弊:(1)通过筑堤建库,疏通渠道等措施,来保护耕地被淹没的灾害;拦截径流、调控等措施补充土壤水分和提高了土壤的水热条件。(2)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也使下游平原的淤泥降低,土壤肥力下降。同时由于渗漏通道两侧的地下水位的抬高,造成了大面积的土壤盐碱化和沼泽。例如,阿斯旺大坝的建筑让泥沙淤积在水库里,汛期洪水肥沃的土地不再出现在两岸。三峡水库中下游地区的大面积低湖湿地面临的威胁,增加洪涝比例。
1.5对动植物、水生生物的影响
例如水利水电工程蓄水后水面广阔,水流速度减缓,乃至静止状态,引起藻类、水生植物的生长,但是其中蓝藻等植物的生长会出现水的富营养化。堤坝的建设将使鱼类,尤其影响到洄游性鱼类的正常生活习惯,居住环境遭到破坏,严重的话将造成灭绝。例如:长江独特的白甲鱼,中华鲅等的产量已经开始降低,近几年来尤其是白暨豚的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使天然河道呈现出渠道化和非连续的趋势,这已引起该地区的原始森林,草地和农田被淹没在水下,陆地动物被迫迁移。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生态环境防护对策
2.1加强生态化建设
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之前,应当充分分析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实现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的有效协调,进行工程的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共同评价,一改以往简单的经济技术评价指标。在水利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中,应当重视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的生物群等之间构成了完整的生态系统。因此,在以往的设计过程中,除了需要说明传统的水文、地质测量以外,也要加强补充一系列有关生态系统调查的要求,重点调查生物的群落历史与现状,明确认识生物群落同水利之间的互相依赖的生存关系。
2.2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河流形态的多样化
堤线布置与选型河堤形态多样化是生物多样性的一个先决条件之一,河流形态的规则化、同质化,在不同程度上会对生物的多样性产生影响。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建议补充或强调以下几点:根据堤线布置的原则,应尽可能的保留天然形成的河流和湖泊,保留或恢复他们的曲折或编织分散状态,即保留或恢复湿地,河流弯曲,急流险滩。在确定堤防间距时,遵循宜宽则宽的原则,要处理好防洪和生态保护以及土地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渠道与河漫滩不仅要能够满足设计洪水行洪的要求,而且还保持一定的浅滩宽度与植被的空间,为生物的生长提供了栖息地河流,发挥河流的自我净化功能。堤型的选择原则除满足工程渗透稳定和滑动稳定等安全条件外,还应结合生态保护或恢复技术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材料和缓坡,为植被生长创造条件,保持河流的侧向联通性。
2.3岸坡防护
在治理河道的过程中,水陆交错岸坡的防护是影响生态系统的最大因素。水陆交错带生长于茂密的植物生长地,这里有动物的栖息地、动物的避难所等,同时也是陆生、水生动植物进行迁移的关键。因此,在设计岸坡防护工程过程应当重视人同自然生态的和谐,基于工程项目安全的前提,保障生态同景观护坡的多样性。
2.4工程管理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与冲击,保证安防工程效果,延长生态工程的寿命,需加强工程前期的养护以及后期的管理,包括维修、评价等,不断积累数据、经验。在水利工程建设期间,应当学习并贯彻国家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环保相关知识培训,积极开展各种有效的宣传与教育,认识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提高环保理念,自觉养成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使生态环保理念贯穿项目规划、施工以及运营的各个环节,并制定环保方案与救济措施。
3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大多数就是在天然河道上修建水利工程,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就是破坏了河流长期演化成的生态环境,使的河流局部形态均一化和非连续化,从而改变了河流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天然河流上需、修建水利工程会改变河流的自然形态,引起局部河断水流的水深、含沙量等的变化,进而影响河流上游及下游的水文泥沙发生变化。而水文、泥沙的改变是影响河流生态环境变化的原动力。进而影响到河流的水温、水质、地质环境以及局部地区的气候。首先,水利工程的建设会改变天然河道的水质水温,尤其是水库的建设。因为水库具有水面宽、水体大、水流迟缓等特点,再加上水体受太阳辐射等作用,使的水库具有特殊的水温结构。当水库蓄水以后,由于水面对太阳辐射的反射率要小于陆面的发射率,从而使得水面热量辐射值增大,造成水库蓄水后的坝前水温比天然河道水温高,水温的变高就会对于鱼类的繁殖不利,尤其是对于下游的鱼类繁殖不利,导致推迟鱼类产卵期。其次,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对河流的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导致该区域的河流水速减小,一方面,降低了水、气界面交换的速率和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能力,导致水质自净能力下降。另一方面也会使沉降作用加强,导致水体重金属沉降加速,导致水质重金属污染严重。最后,水利工程的建设也会对该区域的气候及地质产生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影响该区域的气候变化,尤其是水库的建设,会形成广阔的水域,导致蒸发量将比水库建成前明显增大,进入大气的水汽增多,导致该区域的降水增多,雾天增多,改变原来的气候。同时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可能引发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形成。
2水利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最显著的,其主要是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及运行过程中。一方面,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会破坏大量的林地、草丛、农田等植被。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进行,施工方要进行工程占地等行为,结果就会造成大量的植被被破坏,可以说大量的植被破坏影响了陆生动物的栖息地,同时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大量的不经处理直接向河道排放,从而改变了河道的理化性质,恶化了河道岸边的爬行动物的生存环境。水利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污染使大量的动物被迫迁移,结果导致该区域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另一方面,在水利工程运行期内,也会导致大量的植被被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建设)所破坏。在河流区域周围,植被种类多样,而破坏这些植被使得这些植被生存环境丧失,造成物种群居减少,使得该区域的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结构发生变化。同时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也使该区域的湿度增大,导致栖息于低于该区域湿度的鸟、兽的生活范围遭到破坏,被迫向其他地区迁移。而且水利工程的建成也会阻碍动物的迁移,大大影响了动物的生活习性。
3水利工程建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对淹没区和工程范围内土地占用和居民迁移安置,工矿交通等基本设施的拆迁重建,以及文物古迹的保护和迁移等的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往往都是以牺牲该区域的土地、房屋、森林、城镇、工厂甚至文物古迹等,给该区域造成很大的损失。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导致该区域水位上升,该区域附近受到水利工程的影响,使耕地盐碱化,甚至可能成为沼泽地。同时,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导致该区域的气候发生变化,造成生物性和非生物性的疾病传播,影响人群的身体健康。可以说,为了水利工程的建设,该区域的人们就要搬迁,而对这些移民进行安置,就要进行新城规划及建设,并且利用新城的现有资源来兴办一些工厂、企业,促进移民生活,但是如果这些建设不合理,就可能造成第二次污染,产生一些新的环境问题。
在我们大力建设水利工程的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本着和谐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促使二者和谐发展。
3.1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某地区进行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在规划或其他活动之前,对其活动可能造成的周围地区环境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以及制定相应方案。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经济建设、水利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主要手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但要进行经济评价,而且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前,首先要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对当地的气候环境、水文、水质、土壤、水生生物、人口等进行调查。其次就是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对拟建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当地的环境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并预测造成影响的程度。最后对拟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就是通过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从整体上评价拟建工程的各要素和过程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变及改变程度,为比较选择方案提供依据。
3.2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水利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在水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