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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公室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03 23:34:5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采购管理办公室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1篇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要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订购数量。

第二条办公物品订购方式

小型或零星办公物品的采购要由两人以上到指定专门商店采购,要选购价格合适、质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1、购单件或批量在×××万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应采取招标采购。凡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应成立专项采购工作小组,依法组织实施招投标。

2、凡采用竞争谈判或询价方式的,要组成有申购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在进行市场调研、多方比较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并根据权限由相应的组织或负责人予以确定。

3、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第三条办公物品采购过程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进行订购。

一、验货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二、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三、分发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用品分发后作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购买申请书”的前提下进行采购。

四、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第四条办公物品采购纪律

一、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第2篇

县财政局、监察局: 

    根据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自2004年以来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03年底成立。经过紧张筹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于2004年9月正式进入行政服务大楼办公。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暂未购置车辆。 

    二、2004年情况: 

    2004年“中心”处于筹建期。年初,按照“中心”建设设计计划,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需采购的货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程(“中心”内部装修、“中心”网络)、服务(印刷等)编制采购预算3280000元。“中心”建设过程中,对所需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购进。进行招标20次,金额2784870元。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招投标程序,依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办公用品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在所有采购活动中,无擅自变更合同现象。 

    三、2005年情况: 

    2005年“中心”正式运行。与2004年相比,需采购货物大量减少。年初,按照要求和年度安排,编制采购预算50000元,主要是用于办公用品的采购。采购过程中,按照规定实行了定点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2004年至2005年,“中心”为节约经费,慎重对待每一次采购活动,实现了以尽量少的资金办更多、更好的事的目的。对每一次采购活动的文件,都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备查。但是,由于“中心”建设资金暂未全部到位,存在不按时履行合同现象。 

     

第3篇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形成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增加采购的透明度,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市政府采购货物类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韶财采购[*]3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市已对部分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重新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协议供货商品的品牌和中标供应商。现将本次办公设备协议供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概念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是指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部分项目事先通过公开招标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商品的品牌、型号、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并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单位在协议范围内选择中标供应商供货。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的货物称为协议供货商品。

二、协议供货范围

(一)实施单位:市直和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以及驻韶省直管单位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在规定的限额标准范围内一律实行协议采购。

(二)协议供货商品:本次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品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机和教学实物投影机。

(三)限额标准:根据《*市政府采购货物类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购单位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十万元的一律实行协议采购;三十万元以下的一般选择三种品牌以上的协议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三十万元以上(含三十万元)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全市统一执行这个标准。

(四)供货期限:本次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期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

三、协议供货程序

(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市政府采购网*公布协议供货商品的品牌、价格及供货商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协议期间,协议供货商品的品牌、型号、价格变动以及供货商的调整变化等有关内容,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只在*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不另行文通知)。

(二)采购单位在协议供货范围内自主选择协议供货商品、品牌、型号以及相应的供货商,享受*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优惠价格及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公布的协议供货价格或优惠率为最高上限。采购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对不同的供货商进行价格协商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三)采购单位进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前应填写《*市政府货物类协议采购申报表》(附件一)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协议采购申请;供货商凭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市协议采购供货通知》(附件二)向采购单位供货。

(四)采购单位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在当地无供货商或当地供货商无法提供采购单位需要采购的某一品牌的产品时,可由*市区或相邻县(市、区)的供货商供货。

(五)采购资金属于财政拨款或拼盘资金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拼盘资金单位负担部分必须在采购申报计划前将资金拨入国库支付中心的政府采购专户。办理拨款的具体程序:供货完成后,供货商将《供货合同》、《*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附件三)及《*市协议采购供货通知》交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国库支付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拨款手续。

采购资金属于自筹资金的,市级单位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县级单位按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供货完成后,供货商应将《供货合同》、《*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市协议采购供货通知》及发票复印件(须采购单位盖章确认)交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对采购单位的要求

(1)应根据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有计划申报协议采购,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及时组织货物验收和办理付款手续。

(2)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单位应采购本国货物。

(3)采购单位不得向非协议供货商采购协议供货商品,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品牌产品,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越协议承诺范围的其他要求,不得在协议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

(4)采购单位三个月内不得重复采购同一类型的协议供货商品,不准化整为零规避非协议采购方式。

(5)为方便验收及办理拨款手续,采购单位采购同一批办公设备应尽可能选择同一家供货商供货。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

(1)要严格按协议供货的操作程序执行,确保采购的协议供货商品是中标入围品牌,并由相应的供货商供货,以维护各中标供应商的权益。

(2)应加大对协议采购制度的宣传,指导各单位做好协议采购工作。

第4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

第五条 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 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 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

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

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第八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

1、组织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

2、制定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3、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编制、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人。

5、完成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采购工作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不能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而以内部比价方式在公司等网站招标信息等开展招标工作的,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

第十二条 需要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公司内部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该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专业性较强且潜在投标人较少的;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内容、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招标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技术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职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项目符合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等条件的大宗物资,应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根据制度规范或经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下列情况可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

(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三)本办法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采购过程要做到有章可循,公开透明,比质比价,监督制约,严格考核。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物资采购的,参照现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市场状况和资金情况,每年年初编制大宗物资物品年度采购计划,遇有生产经营中急需或政府交办事项中所需等大宗物资物品采购时,编制临时采购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国资委备案;分公司的采购计划经该分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 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编制的招标文件经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外,需在公司网站公开招标信息。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定点工作。采购领导小组按资金的额度,决定招标,议标采购。

第二十四条  制订采购方案。根据采购计划,由采购领导小组制订物品的采购方案。采购方案需要明确说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需要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品牌、数量、估价等指标;二是提出上述物品采购的供货渠道、采购办法、采购人员、评议原则以及采购时间的安排等建议。

第二十五条  确认采购方案。采购领导小组编制的采购方案要及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和确定,并根据会议要求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  采购信息的。采购管理委员会要及时通过合适的渠道公布采购计划,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具体要求等,信息要公正、公平。

第二十七条  实施采购

1、公开招标。一次性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具体以不超越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限额标准为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并有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2、邀标采购。一次性采购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采取邀标采购的方式。邀请和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企业参与;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3、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项目,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4、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并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协商帮助采购人获得合理的成交价并保证采购质量。

5、询价。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制询价书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发放给合格给供应商。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报价确定中标人。

6、开标、评标。开标工作在采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下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物资的不同,组建临时评标(谈判)小组,负责评标、定标。

第二十八条  公司采购3万元以下的物品的,一般亦应在指定的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处采购。若指定大宗采购供应商无相应物资,可视情况通过大宗采购供应商代购或自行采购。但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

2、货比三家,摸清行情;

3、根据采购预算,控制支出额度;

4、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反馈采购信息;

5、编制采购细目和价格清单;

6、清单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名,注明供货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九条  提请支出审批。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

第三十条  采购管理委员会完成大宗物品定点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规定。遇有未经定点的物品种类,应及时提请采购管理委员会定点。

第三十一条  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在公司网站公示大宗物品采购定点及实际情况。

第三十二条  在供应和服务过程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必须按合同要求督促供应商履行义务,据此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和按合同要求付款,切实维护应享受之权利。

对于供应商违约和继续采购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形,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采购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继续或中止合同的建议。

第三十三条  年终采购领导小组应对采购工作进行简单总结,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价,听取各采购单位意见,分析采购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改进采购工作的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四章  公司采购活动接受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有关采购的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采购人员和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指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差跟踪。

第5篇

第二条:学校自行组织引进的社会实体,以有偿方式直接参与学校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采购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活动的执行部门。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领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机构;

(三)负责制定集中采购活动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制定和编写《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及办法;

(四)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资格及相关文件资料;

(五)负责组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及合同的起草及签约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办理公开和邀请方式招标以外的其它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财政部和学校认定的其它采购方式。

第六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管理权限,按照《××××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一)计划采购金额120万元(含120万元)以上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计划采购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120万元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对需要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由后勤管理处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按学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采购程序与要求确定供应商。具体实施标准和要求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下列事项须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报科工委审批:

1、因特殊情况,对应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后勤服务项目;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九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进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活动,其相关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应当接受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邀请投标单位。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中投标单位少于三家,可采用非招标方式确定投标单位。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上报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上报经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招标、评标、定标专家应在学校有关部门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监察处为学校评标、定标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如排序第一的预中标单位不符合签订合同的要求,则应按排序顺延审查下一个预中标单位,直至定标为止。

第十四条:对于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其它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采购活动,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一)中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与学校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

(二)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十五条:采购招标相关工作人员,与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进行回避。

第十六条: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有对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的管理责任。

第6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区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行为,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促进廉政建设和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区财政局转发的《关于转发<省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二条区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适应本方法。

前款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区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资金、非税收入、自筹资金以及政府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实行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区财政局是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

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履行操作职能,接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其中,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机构应当依法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办理采购的具体组织事宜。采购机构是指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在省一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注册的具备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的社会中介采购机构。

第五条采购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规定委托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经批准的自行询价采购项目,由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区纪委派人全程监督管理,采购资料按照档案规定妥善保存,并接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属于定点、协议供货范围的项目,按区财政局最新公布的定点及协议供货有关通知组织实施。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六条采购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单独列出该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预算资金。政府采购项目及预算资金应单独列明拟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规格、性能要求、参考单价、总金额、供应时间等内容,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局。

第七条区财政局对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并批复各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进行采购项目时,须填写、报送《市区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

依据《采购法》相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组织操作时间为10至15个工作日。短于10个工作日的集中采购申请,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所造成的工作延误由采购单位负责。

第三章政府采购运行规程

第八条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以下程序:

1、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据《采购法》相关规定以及采购单位申报项目特点审核项目资金(采购资金必须转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采购专户)、确定采购方式。

2、采购单位按照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审批意见委托采购机构(招标公司)组织实施采购。

3、采购单位凭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由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鉴证。

4、采购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结算(财政专项资金由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

第九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受理采购单位申请后3日内,根据其项目不同特点,分别确定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自行询价”等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项目且采购金额在协议供货限额标准内,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于受理当天进行审批,采购单位可在定点范围内直接采购。

协议供货项目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集中采购程序办理。

第十条采购单位在采购实施过程中,不得指定供应商或者品牌,不得在商务和技术条款等方面提出排他性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不得另行增加或者改变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凡符合招投标文件或采购合同约定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类项目(50万元以上)统一由区建设局基建招投标办负责,具体实施程序按照《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确有原因无法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应事先填写《区政府采购特殊程序申报审批表》,经分管区长签字同意,报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活动,应当接受区审计局的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区纪委、区监察局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区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属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处理决定,在区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区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采购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以及采购审批或备案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项目验收以及资金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按照区财政局国库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采购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区财政局不予拨付资金。

第十九条采购单位在执行本办法和区财政局转发的《关于转发<省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区财政局反映,财政部门发现正在进行的采购活动违反规定,可能给国家、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导致采购无效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或采购单位停止采购,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不予受理。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和检举。区财政局负责受理有关政府采购投诉,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反馈投诉人。

第7篇

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

公司简介:

**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018年5月由“**招标有限公司”更名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2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38人,先后在青岛、乳山、文登设立分公司。威海办公地址设在威海市经区青岛中路峰业广场12层1211室,为自有房产。

招标方面,近年来一直为威海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处、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临港区财政局、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校、威海职业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等企事业单位院校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业务及造价咨询业务,招标项目780 多个,招标总额65.5亿元。

公司先后曾取得政府采购招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质、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招标乙级等资质。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一支技术力量雄厚、专业人员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经验丰富的招标队伍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辖设办公室、财务部、招标业务部、咨询业务部、政府采购部等四部一室。

公司具有注册造价师资质10人,招标师资质8人,具有高级职称资格2人,中级职称资格15人。公司办公设施先进,环境优良,配有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交流信息及标讯,拥有石成、广联达、福莱、鲁班、神机妙算、青山公路、天津水工等系列定额软件。此外,公司还建立了由技术、经济及法律专家和学者组成的专家支持系统。

招标专职人员25人经过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专业培训,均取得了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招标实践经验,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操作规范,服务周到,已形成较为全面、实用有效的招投标管理体系。

第8篇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一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二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三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

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决策民主化;

(2)操作透明化;

(3)权力分散化;

(4)采购规范化;

(5)效益最大化。

在此基础上构筑全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体制。

2、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三级管理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

具体分工办法如下: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与各分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分工管理。集团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办由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各分公司、子公司共用的白糖、香精等大宗常用原辅材料。

(3)提出制定和调整采购物资控制价格的建议;

(4)对供货单位和价格有否决权;

(5)检查处理违反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提供价格建议;

(2)严格控制和执行比价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价格;

(3)自觉接受比价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4)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台账;

(5)采购人员随时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比价采购管理小组。

4、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比价采购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无法裁定的,上报公司总裁,由总裁依据公司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进行裁定。

四、比价采购管理程序

1、由各物资使用部门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做好采购计划,并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工作,将物资采购计划与财务预算管理统一起来,以公司预算为前提和依据,按月制定采购明细计划,按比价采购的分工上报各级比价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比价采购。

2、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然后由比价管理小组召集有关成员,集体研究,对所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意见。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权力行为和个人行为。采购部门根据研究的结果,在比价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采购物资价格审核单后具体执行。

3、各类物资采购不论签订合同与否,都按此程序办理。

4、对于价格低、采购量不大且不经常使用的物资,暂不按比价采购程序管理。但必须事先经过比价采购办公室确认。

5、在比价采购工作中,要逐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为此,公司要求,只要具备条件,各分、子公司对大宗物资的购置及其它经营活动所需物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总部比价管理小组将指导和配合企业的招标活动。

6、对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分别付款的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付款。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网络化的适时管理,在保障生产经营前提条件下,以最近的距离和最短的采购时间统一要求供货商配送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

7、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及集团总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扫用品以及劳保用品,统一归口到公司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以取得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五、采购部门要建立物资采购分类流水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全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条件、联系电话 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六、违反比价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第9篇

今天借这次大会的机会,谈一谈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思路,并对这一路的工作提出要求,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物资采购供应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在公司生产运行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供应处自年成立以来,作为公司的物资采购供应部门,主要承担油田物资专业化管理与供应服务工作。各二级单位设有供应部门,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主要业务归属供应处集中管理。经过多年的建设,公司物资供应系统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初具规模,形成了本油区内物资供应的网络体系。供应处发挥物资供应“先行军”的作用,各二级单位供应部门利用“桥头堡”的优势,积极配合,有效的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资金占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保质、保量的为油田两公司提供生产建设用料,保证了油田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近年来,油田公司和“两个加快”发展目标的实施,公司奋斗目标的确立,标志着油田两公司进入了大发展的新阶段。今年是油田公司油气勘探决胜之年,油田开发决战之年,时间紧、工作量大,物资消耗量大幅度增加,供应处和各二级单位供应部门为保证油田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克服原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积极拓宽采购渠道,缓解了主要物资紧张给油田建设带来的不利局面,为油田两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系统现状

目前,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是依靠人工管理,受诸多因素影响,还存在以下问题:

1)采购计划、外协计划编制不够合理。往往容易造成:供货提前期不准,采购量不准,导致提前或延期交货,物资积压或者影响生产。

2)对物资市场的动态掌握不及时,采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

3)对重要物资的合理储备数量、储备天数缺少准确的数据分析,容易造成生产缺料或物料过剩。

4)部分二级单位的自采资金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

5)对供应厂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控制不严,容易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

6)各单位的数据和信息资料不能共享,数出多家,互相脱节,重复记录,给经营决策带来困难。

从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中不难看出物资供应管理的混乱是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生产混乱的重要原因。因此,搞好物资供应管理,保证合理供应,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库存资金占用,而且为生产合理有序地运行提供了物质保证。

二、成立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按照供管分离、专业做精的原则,公司对物资供应系统进行了调整,目的是适应油区快速发展的需要。

调整后的物资供应系统由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供应处和各二级单位的供应部门三部分组成。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供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制(修)订公司有关物资采购供应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对物资供应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具体负责自采资金的管理,仓储管理,招投标管理及市场准入管理。供应处负责各类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代表公司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的供应部门,作为物资供应系统的基层组织,为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负责汇总本单位生产运行所需物资信息,及时上报供应处进行采购并协助供应处将所需物资送抵指定地点。

这个系统运行基本流畅,保证物资及时、保质、保量的到达各单位,为油田两公司的生产建设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今后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重点

物资供应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没有通畅的物资供应服务,就会制约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面对扁平化管理的新形势,物资供应系统要将确保供应放在首位,突出物资供应的服务职能,努力将供应向生产延伸,加强需求计划管理,积极主动与生产经营对接,提前掌握物资需求信息,赢得物资供应的时间,全力以赴,保证生产。

1.加强代储代销物资管理,做好日常生产、维修物资的供应工作。

本着一切服务于生产的宗旨,积极主动与各二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生产运行状况,及时平衡计划,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物资需求特点,加强对相关生产性物资月平均用量的分析,均衡组织物资采购,缩短物资占库时间,同时利用商情分析制度,捕捉市场最佳价格供应点,及时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使采购价格更加合理。

2.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从物资供应部门的内外两方面着手,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建立物资计划例会制,督促各环节及时处理计划、接收反馈的信息、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二是要求业务人员加强物资计划工作,明确职责,确定相应的程序,接到物资需求计划后,主动对接,落实资金、落实项目、落实时间、落实货源,逐步规范工程项目、委托采购等方面的物资需求计划。

3.加强商情分析制度,把握市场脉搏。

从外部市场把握和内部管理监测两个角度进行深化,提高分析深度,扩大参与广度;加强通用物资的市场分析,把握价格趋势;下大力气加强对专用物资价格和成本分析,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库。细化管理、优化运作,为形成学习型组织、培养专家型采购队伍奠定基础。

4.加强采购管理,坚持比质比价和招投标采购。

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采购程序,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对独家生产、经营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采购;物资供应部门要做好独家采购物资的成本构成分析,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

5.加强供应商网络管理,着力培育主力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

强化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吸收有实力、重信誉的供应商加入网络系统,排除产品质量、服务或业绩不佳的供应商,保证供应商网络有进有出竞争态势的形成,从而进一步规范物资供应渠道,推动采购管理向资源管理迈进。

6.加强自采资金管理。

自采物资主要指生产部分急需用料及零星用料。自购单位必须依照《下放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到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后,经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审核,方可核销。自采物资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代储代销物资价格目录中同类物资的价格。

7.加强库存管理,合理安排物资品种和储备比例。

积极开展代储代销工作,与供货商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实行用后结算,减少储备资金占用。抓好仓库物资到货记录、物资验收和物资的保管保养,加大检查力度,实现仓库达标。

8.加强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强化大局意识。

各二级单位与供应处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注重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克服各自为政,发挥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将当月的物资采购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采购计划等相关资料报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备案。

9.加强投资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形成专业化投资项目物资供应管理模式。

以前,公司实行的是以物资类别为基础的专业化物资供应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特点是要求专和深。如何较好地实现具有综合性特点的项目管理要求,形成以物供办主管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供应处负责项目物资供应工作并设立兼职专业负责人的投资项目物资供应管理结构。要求物资项目管理人员介入项目供应的两端,即物资采购前的建档、计划、分交等前期工作和项目清理、总结的后期工作以及项目进度的督促工作,从而建立了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物资项目管理新模式。

10.加强“三基”工作,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狠下工夫。

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一线,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规章制度的执行,强化岗位技术练兵,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举办现代物流管理远程网络培训班和专业知识讲座,大力培养知识型、专家型和技能型人才。

四、对公司物资供应系统发展方向的几点建议:

当前物资供应系统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生产任务急等困难。如何有效的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新形式下油田生产对物资供应的更高要求,供应处在这些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组建了多功能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物资进销存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的网上处理、信息反馈和统计分析,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显著的效果。

但是为了适应油田两公司大发展的新形势,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在公司物资供应系统应大力推行电子商务,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1)可以扩大比价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可以突破传统物资采购模式的各种局限,扩大采购比价范围,由货比三家到货比百家、千家,大幅度降低采购费用,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同时还可以大大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

(2)实现物资采购过程公开化。有利于进一步公开物资采购过程,实现对物资采购过程中业务操作与结果的适时监控,使采购工作更透明更规范。

(3)物资采购业务操作程序化。采购业务操作必须按照软件规定的流程进行,否则无法通过,可以大大减少物资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

(4)促使物资采购管理定量化、科学化。借助电子商务网站可以实现企业集团内部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的大容量、快速传递,为各级物资采购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准确、更及时的量化决策信息,使我们的物资采购决策更科学、依据更充分。大大缓解和改变我们传统物资管理决策中信息不灵、信息源不足、传递缓慢、无法定量化等问题。可以实现企业与供应厂商之间供需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共享,可以减少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公开性和随意性,为供应商营造更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

应用电子商务,可以使物资采购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可以大大提高物资供应工作效率和科学化决策水平;可以充分利用供应商储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物资储备的实时调度调剂,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资供应储备资金占用;可以通过物资资源信息的掌握与调控,用很少的物资供应人员,确保油田生产建设的物资供应。

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供应物流配送体系。物资配送一是适应扁平化管理的大趋势,优化物资供应、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方式。二是可以增强物资供应与生产体系的联动,使物资供应工作由计划供应延伸到适应突发性、全天候、全方位的供应,既实现物资供应的全过程服务,又降低了物流的运作成本,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充分发挥专业化仓储优势,引入物流配送机制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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