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铁路应急演练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09-17 06:33:4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铁路应急演练总结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铁路应急演练总结

第1篇

关键词: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行车组织

1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已是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运营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已经达到1.9万km,居世界第一位[1]。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高速铁路在高速动车组、接触网、牵引供电系统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同时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了我国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营。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加强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至关重要。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设备操作规范化、规章制度合理化、业务培训常态化、应急处置程序化、人员结构阶梯化等方面的内容。由于我国高速铁路的运营历史还不长,车务技术管理工作还需要在运营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并做出改进。1.1新职行车人员业务能力不强高速铁路运营阶段主要安全风险点是非常站控下的车站作业失误,高速铁路车站值班员非常站控模式下的业务处理能力仍存在不足[2]。①部分高速铁路车站值班员破格从既有线信号员、助理值班员中提拔,虽然在高速铁路开通前进行了系统培训,但没有实际操作和现场实践经验,指挥日常行车仍有一定压力[3]。②日常培训少,车站值班员对非常站控和车站人工操作方式接发列车作业标准掌握不熟练。③日常对车务终端及CTC设备操作少、不熟练,对车务终端和CTC各种功能按钮的使用不清楚,遇特殊情况转为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车站操作方式或非常站控时手脚忙乱,业务生疏。1.2非正常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车站值班员对高速铁路非正常行车知识掌握不足,应急处置能力较弱,对非正常作业感到生疏。部分车站值班员理论上清楚非正常行车,但没有实践经验,对非正常行车处理程序、现场组织、准备进路、行车凭证等关键作业环节只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此外,高速铁路非正常行车作业进路准备是由车务、工务、电务共同配合完成的,车务人员负责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工务人员负责确认道岔几何尺寸达标,电务人员负责确认道岔密贴,各部门在非正常作业组织及配合上达不到默契的程度。1.3北方地区冬季除雪难度大冬季行车最忌讳大雪天气,全路现有的融雪设备能够解决小雪问题,但是遇到冰雪灾害天气不但不起作用,反而增加除雪难度,导致道岔无法转换。目前高速铁路线路多采用具备自动保护功能的18号及以上道岔,当道岔转换过程中遇到障碍物造成无法密贴时,转辙机自动断电,造成道岔四开状态,室内设备报警提示,行车人员需要到现场进行除雪,甚至需要手摇道岔准备进路。沈阳铁路局高速铁路线路均地处或穿越高寒地区,冬季道岔除雪难度相当大,如遇连续降雪,很可能会造成车站憋堵,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改进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的对策

2.1加强车站行车人员培训和资质管理(1)加强日常培训[4]。在理论培训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实作演练,帮助车站值班员积累经验。演练重点是分散自律模式及非常站控模式下的车站操作,应充分利用维修天窗进行演练;不能与维修天窗结合时,应单独向调度所申请天窗演练。(2)建立考核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和实作培训,要定期对车站值班员进行考核,考核可进行模拟演练,通过车站演练板进行模拟,或通过现场设置故障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激发车站值班员的求知积极性。(3)加强资质管理。严格准入限制,高速铁路车站值班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铁路局高速铁路岗位资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2强化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演练和培训(1)加强应急处置的指导[5]。站段应成立行车故障处置指导组,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对车站值班员进行指导,确保车站值班员正确地办理接发车作业。遇车站行车设备故障需要办理非正常接发车列车,或设备出现异常无法正常办理时,设备故障指导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车站值班干部汇报的情况,指导现场进行设备故障应急处理。(2)明确应急处置程序。首先,明确信息通报程序,印发各种非正常情况时的处置程序指导书,如接发列车进路道岔无表示应急处置程序、接发列车进路道岔挤岔应急处置程序、进出站信号机故障应急处置程序、接发列车进路轨道电路故障应急处置程序,以及全站信联闭设备停电应急处置程序等。在每个故障程序中分别就发生故障时登记通知、检查确认、行车方式、接发列车、设备恢复及各个程序的要点进行提示。(3)做好非正常演练和培训。站段要建立培训演练制度,定期由车站组织站区工务、电务部门参加非正常培训和演练活动,演练时由电务部门设置故障,根据故障现象进行演练,车站值班员按照故障应急处置程序办理,最终铭记于心。2.3探索道岔除雪的有效方法(1)做好除雪分工包保工作[6],明确包保任务,人员不足时可在既有线抽调人员参加高速铁路车站除雪,建立既有线和高速铁路站互帮互助制度。(2)不断改进道岔融雪装置,发挥道岔融雪装置的作用,如在道岔根部可适当增加加热条,增大融雪范围。(3)掌握除雪技巧,明确除雪方法及关键部位。①入冬前组织除雪演练,针对以往除雪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请有经验者讲解和演示,学习者亲自模拟练习。②拍摄除雪视频做成课件,建立丰富的除雪培训资源,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4做好新开通线路提前介入工作(1)安排提前介入人员到已开通的高速铁路车站进行跟班学习,最终达到能独立顶岗的程度。此外,安排到高速铁路调度所学习,了解列车调度员的作业过程,使提前介入人员在线路开通后能够较快地进入工作角色。(2)在安全管理、规章管理上提前入手[7]。不照搬照抄既有线的办法,借鉴已成型的高速铁路车站的制度办法,结合实际进行完善,确保安全管理、规章管理严格规范,切实有效。2.5加强施工和维修工作组织高速铁路施工或维修作业多安排在夜间垂直天窗进行,作业时存在照明条件差、作业人员精神不集中、施工或维修机具容易遗漏等不利因素,为此,应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施工和维修作业的安全。①作业前施工或维修主体和配合单位做好安全预想,针对施工或维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预防方案,并对施工或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培训[8]。②施工或维修结束后“2人1次”检查钢轨、线路、通信信号及接触网设备的安全性,施工或维修器具使用和回收登销记情况,共同排除线路上可能存在的险,保证行车安全。③施工或维修结束后总结施工方案优缺点,制定问题的整改措施,最终降低高速铁路行车事故概率,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结束语

第2篇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地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上述行车事故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其规定组织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铁道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发生铁路ⅰ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道部报请国务院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成立非常设的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确定。

铁道部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设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协助部领导处理有关事故灾难、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等工作。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铁道部建议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作出应急支援决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分工,分头组织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处置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行车事故。

3预防预警

3.1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铁道部负责本预案规定处理权限的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铁路行车事故信息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进行报告。当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铁道部,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铁道部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2小时;按本预案要求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救援、协调伤员救治、现场群众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车事故,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3.2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4.1.1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启动,或由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

②铁道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同时根据事故情况,通知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③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④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询。

⑤铁道部根据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意见提出建议,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4.1.2ⅱ级应急响应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

②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立即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③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设立行车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协调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

④开通与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应急协调组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⑤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协调组的建议,应急指挥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⑧向国务院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⑨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国务院。

4.1.3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铁道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构建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铁路行车安全信息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4.2.2国际联运列车在境外发生行车事故时,铁道部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事故情况。

4.2.3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在报告铁道部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抄报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

4.3通信

4.3.1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建立通信联系,保障事故现场信息和国务院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的通信,必要时承担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

4.3.2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

4.3.3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4.4指挥和协调

4.4.1铁道部指挥协调工作

(1)进入应急状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代表铁道部全权负责行车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工作。

(2)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行车事故情况,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调集相邻铁路运输企业救援队伍,商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救援人员;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授权,统一指挥事故现场救援。各应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准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起复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前,由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任组长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行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行车指挥部门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应急状态时,铁道部有关司局和专家,要及时、主动向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以及事故发生前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情况,并迅速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决策参考。

4.4.2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协调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情况,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5紧急处置

4.5.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4.5.2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公安、武警对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

4.5.3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请求,负责紧急调集铁路内部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参与应急处置;并通过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组织有关部委的专业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实施紧急支援。

4.5.4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严重的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铁道部提出并协调实施;必要时,报国务院决定。

4.6救护和医疗

4.6.1行车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4.6.2卫生部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请求,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6.3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4.6.4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行车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4.7应急人员的防护

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根据需要,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8.1凡旅客列车发生的行车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将旅客和列车乘务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准开始应急救援。

4.8.2凡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需要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事发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

4.8.3旅客、群众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期间的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负责。

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需社会力量参与时,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应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10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

ⅰ级应急响应的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组织调查组负责。其他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由铁道部负责。

行车事故的损失评估,按铁路有关规定执行。

4.11信息

铁道部或被授权的铁路局负责行车事故的信息工作。如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订信息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并组织好相关报道。

4.12应急结束

当行车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完成行车事故救援起复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救援指挥部要对整个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报送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铁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共同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5.2保价保险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由善后处理组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对涉及保价运输的货物损失,由善后处理组按铁路有关保价规定理赔。

5.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交的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组织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

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应急救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总结报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时通信的畅通。

铁道部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国家铁路和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行车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逐步整合行车设备状态信息、地理信息、沿线视频信息,并结合行车事故灾害现场动态图像信息和救援预案,建立铁路运输安全综合信息库,为抢险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6.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铁道部根据铁路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检查、促进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完善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

铁道部要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以救援列车、救援队、救援班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6.3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按管理权限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现场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6.4医疗卫生保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明确铁路沿线可用于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资源和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提出可调用方案,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各铁路运输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线路发生行车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资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7资金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财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铁道部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实施。

6.8技术储备与保障

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专家库、技术资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铁道部要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铁道部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演习和演练。根据需要,可开展国内外的工作交流,提高铁路行业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铁路行车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的构成条件确定。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铁道部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3篇

(1)上位法方面,2013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取消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资质许可,改变了多年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源头资质管理的模式;同时将原《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200m安全距离的规定,修改为“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和《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也随之失效。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进行修改,将“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2)体制改革方面,2013年3月铁路体制改革给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方式带来了较大变化。体制改革后,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撤销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和总公司,取消了专用线接轨许可、自备车过轨许可。总公司承继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3)管理方式方面,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总公司依法对铁路局实行统一垂直管理。总公司是铁路局的出资人,是管理型企业;铁路局是总公司的全资子企业,是经营型企业。铁路局作为市场主体承担安全生产、市场经营、队伍建设等主体责任。按照总公司机关职责分工和铁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总公司货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国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负责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等新运输条件管理工作,负责批准新增爆炸品、剧、放射性物质(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办理限制。铁路局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危险货物承运、装卸、运输、到达交付等工作,确认批准管内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限制,报总公司运输局公布。总公司颁布的《铁路专用线与国家铁路接轨管理办法》《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专用线接轨采用合同制、自备车过轨采用协议制方式。

(4)市场需求方面,随着青藏铁路格拉段和拉日铁路的开通,高原铁路的危险货物安全运输问题急需解决;粤海轮渡、烟大轮渡铁路也将面对危险货物安全运输问题。此外,液化天然气(LNG)、八氧化三铀等铁路运输问题也有着较为紧迫的市场需求。

(5)运载工具方面,作为危险货物主型货车的罐车、棚车呈现出大型化趋势,70t罐车、棚车数量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主型车,80t罐车、棚车也已经定型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罐式集装箱大量涌现。

(6)运输包装方面,随着技术进步和新材料出现,推陈出新的步伐在加快,如电石、氯酸钠软包装等。总公司和铁路局主动适应这些变化,创新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思路,由政企合一体制下的经营管理、市场监管一体化的模式向纯粹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转变,即自身的角色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向纯粹的“运动员”转变。作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自觉接受铁路监管部门的管理,在安全和守法的前提下,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同时,作为国家骨干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和专用线(专用铁路)企业,托运人、收货人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必须兼顾安全和效益,安全与市场并举。因此,按照总公司的统一部署,货运系统着力探索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新模式。

2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

2.1全面创新管理制度

2014年2月,在客观分析上述变化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总公司颁布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其中,企业管理的内容得到强化,更加侧重于内部管理,明确了与客户和同式联运承运人的合作模式,以及国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则,即: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与非国家铁路运输企业间,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法人间,国家铁路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范是基本遵循。除此之外,双方开展业务合作要依法依章签订合同和协议,遵守合同和协议约定。

(1)转变承运源头管理方式。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改为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限制管理,并明确由铁路局组织对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条件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业务,同时从设备设施、安全检测与防护、从业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安全作业、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转变托运人、人管理方式。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进出口危险货物人确认件管理改为协议管理,由铁路局与托运人、人每年签订托运危险货物安全协议,并上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公布。同时明确签订协议时,由铁路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要求,严格查验托运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查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协议。

(3)重点强化对爆炸品、剧、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在办理限制管理方面,明确新增爆炸品、剧、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办理限制时,由铁路局确认后将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公布。对爆炸品、剧、气体类危险货物等运输作业实行签认制度。运输爆炸品、剧、罐车装运气体类(含空车)危险货物实行全程押运。剧、爆炸品等应加双锁,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编号不同的爆炸品不得同库存放。整列运输剧由总公司确定有关运输条件。剧运输实行3级计算机跟踪管理。跨铁路局运输的剧,由总公司调度负责跟踪;在铁路局管内运输的剧,由铁路局调度负责。托运放射性物品、国家管制的核材料时,由托运人的主管部门与总公司商定运输条件。

(4)全面与法律、法规、规章对接。明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铁路监管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铁路货物运输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暂行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运输。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明确站内办理站、兼办站及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新建、改扩建时,由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站内办理站、兼办站和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企业应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危险货物储存安全条件每3年进行1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依据2010年1月1日施行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的定义、类别、运输容器、托运等进行规定;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进行辐射监测。明确运输包装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新品名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性质技术鉴定。

(5)落实总公司新规定。明确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新建、改扩建时,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与国家铁路接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过轨运输应按照《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管理办法》实行协议制管理。明确规章中未规定使用罐车、集装箱及罐式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由所属铁路局组织研究提出安全运输条件,报总公司运输局,运输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后公布安全运输条件。

(6)增加危险货物运输新要求。首先,增加对高原铁路、铁路轮渡运输危险货物的规定。明确高原铁路按具体品名办理运输,运输气体、放射性物品、危害环境的物质、高温物质等性质特殊的危险货物时,由总公司组织进行试验论证研究,确定安全运输条件。其次,明确铁路轮渡不办理危险货物运输。遇特殊需求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强化新品名、新包装试运管理。明确铁路局对试运结果进行研究后,提出试运报告、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或新包装技术条件建议报总公司运输局。总公司运输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后公布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或新包装技术条件,纳入正式运输。

(7)重视货车环保。一是明确铁路局应按照管内货车自局洗刷、减少空车长距离回送洗刷和环保达标要求,新建或升级改造货车洗刷所。这要求每个铁路局至少有1个达标的货车洗刷所,达标包括设备设施、人员、管理达标,更包括洗刷质量达标、相关排放环保达标。二是在定义中增加环保元素,即: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三是从新品名入手,把好环保应急处理关。托运人办理新品名试运时,应向铁路局提交试运技术条件、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建议应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四是辐射监测专业化。明确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α,β,γ发射体的污染水平进行监测。五是重视事故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评估,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六是技术业务培训增加危险货物环保应急处理案例分析的内容。

(8)台账档案信息化。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管理由纸质台账改为信息化档案,由91种纸质台账精减为18项信息化档案。

2.2全面实施风险管理

近年来,总公司在安全工作中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并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不断深化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理念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总公司将危险货物运输泄漏、撒漏,危险货物匿报品名或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危险货物设施设备不合格,安全计量不准,安全监控系统源头把关出现问题,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未达到“四统一”,危险货物押运管理不到位,棉花运输燃烧8个风险点,纳入《铁路货运安全风险控制表》中,系统分析风险成因、风险后果,提出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将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货物,押运人违规携带危险货物、在岗吸烟生火、违规作业和擅离岗位,纳入货运安全红线管理和货运系统安全专业管理考核评价;开展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制定了《铁路货运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货运安全工作常态化检查机制。

2.3全面落实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总公司组织铁路局健全有关机制,保证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监测设备、货车消毒和洗刷除污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防护用品的配置、运用、维护、检修,以及应急演练、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需要。

2.4实行关键时段禁、停、限、管措施

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的要求,总公司、铁路局在重大节假日等运输高峰期或举办重要会议(活动)期间,以及恶劣气象条件下,对爆炸品、剧、放射性(物质)物品、气体危险货物等重点货物运输分区域、分时段实行禁、停、限、管强化措施。2014年在春节、国庆节和两会、亚信峰会、青奥会、APEC会议期间,对重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禁、停、限、管措施,同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2.5实现应急管理常态化

《暂行规定》中有“事故应急救援”单独1章、关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温克学涉及应急管理的有18条,总公司还制订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局、站段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健全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信息网络,完善预警预防应急措施。同时,各级货运部门根据货运安全日常工作和现场检查需要,配置数码相机、便携式轮重测定仪、便携式危险品检测仪、便携式探伤仪、便携式棉花回潮率测试仪、扭力扳手、限界检查尺、测速仪等相关设备,现场检查指导时将应急处置作为检点,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措施纳入职工定期培训,全面加强培训考核和应急演练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处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负面影响。2014年6月总公司运输局在济南铁路局召开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现场会,组织开展了铁路汽油罐车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铁路局、站段(货运中心)也都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2.6科技创新破解难题

总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棉花铁路运输火灾防治试验、LNG铁路安全运输可行性论证研究和青藏铁路格拉段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条件的研究等多项课题,并通过了总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主要成果得到应用,棉花铁路运输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高原铁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条件纳入了规章,总公司出台了《铁路液化天然气(LNG)罐式集装箱运输设施设备暂行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条件,填补了高原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我国铁路LNG运输空白,2013年1月青藏铁路格拉段开办危险货物运输,既保证了安全,又有力支援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7集装箱运输有所突破

在前期使用集装箱装运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氧化性物质、二级酸性腐蚀性物质、二级碱性腐蚀性物质、二级其他腐蚀性物质和自备危货箱装运二级毒性物质的基础上,先后公布了罐式集装箱装运甲苯二胺、黄磷安全运输条件和次氯酸钙、八氧化三铀、棉花、品原料、氢氧化钠等集装箱运输条件,积极扩大危险货物入箱范围。2013年铁路危险货物集装箱运量为159130TEU、429.5万t,创历史新高。

2.8管好用好监控系统

目前,全路69个危险货物站内办理站和1233个危险货物专用线接轨站均已安装运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总公司、铁路局、站段(货运中心)3级联网,实现危险货物运输受理、承运、装车、在途、货检、卸车、交付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监控,完成由“人控”向“机控”转变,杜绝“人情办理”、“违规办理”和“办理疏漏”,实现危险货物运输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在途控制、综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运用情况月度通报制度。

3认清安全管理新形势

3.1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安全规划和法制建设,出台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压力罐车、压力罐式集装箱等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做了明确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也加大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压力。

3.2环保压力越来越大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长期以来,铁路运输部门环保风险意识相对淡薄,设施相对不足,这使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面临较大的环保风险压力。

3.3市场需求越来越旺

随着国家重化工业的发展,公路、水路、民航危险货物运输的进一步规范,以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式的转变、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铁路危险货物运量逐年呈现增长态势,新品名越来越多。铁路危险货物国际联运业务量也在增长。随着铁路新线的投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覆盖范围不断拓展。

3.4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近年来,虽然杜绝了货运责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但也出现了调车作业脱轨,罐车、罐式集装箱罐体不良和安全附件不安全,以及货物包装不合格引发的泄漏事故。危险货物运输还存在重发送、轻到达的问题,即发送办理条件、安全管理、取送车作业严,安全问题处理、反馈和应对较为及时、有效;到达方面则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押运安全管理一直是困扰路企双方的难题,一方面押运员执行押运任务时人身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个人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难以控制;另一方面押运员缺乏有效的押运和处置手段,判断问题靠眼观、鼻闻、耳听,处理问题靠手动,解决问题全凭经验和责任心。

3.5办理条件需要进一步优化

一些办理站、专用线生产设备设施陈旧,更新改造不及时,能力需要加强;安全检测监控设备功能有待完善升级。部分货车洗刷所设备设施老化,污水处理、检验和车辆洗刷质量检验相关设备不足,洗刷除污后的废水、废物达不到有关环保标准,个别洗刷所洗刷作业产生的废水、废物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抽检不达标,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管控手段有待完善目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控手段仍然以人盯为主,精准管控能力不足。在用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剧货物跟踪管理系统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及办理限制查询系统3个信息系统,系统间、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集成和共享不足,重点危险货物追踪不彻底,系统功能有待完善。无损检测、物联网、智能控制、视频监控、实时监测、卫星定位等新技术的应用尚处在起步阶段,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真正实现有序可控任重道远。因此,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现代化步伐,在创新中解决问题,降低和化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迫在眉睫。新形势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经营理念,全面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运输条件,在落实上下功夫,保安全、提质量、升效率、促营销、增效益、上水平。

4构建安全风险控制新机制

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服务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完成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任务、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铁路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服务行业的铁路运输业,危险货物运输能力也是铁路运输重要的服务能力。要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实现长治久安,必须系统规划,有序推进,构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控制新机制。因此,应着重在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硬件保障、安全监控、应急处置、考核评价、技术创新和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4.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按照“创新发展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的要求,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修订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运输条件。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结合《原子能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的宣贯,适时修订《暂行规定》,制订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源的流动过程始终处在可控状态之中。在所有的货运营业站(包括无轨站)、货检站全部安装配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扩大系统覆盖范围,方便查询和学习,杜绝误办、错办、漏办,防止匿报品名运输危险货物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4.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铁路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能力管理和建设,做到居安思危,应急有备。全面推行应急常态化管理,建成上下贯通、完整统一、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将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演练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危险货物办理站的应急预案应细化到危险货物的具体品名。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熟练操作、从容应对,提高基层第一反应者的救援能力。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应做好应急资源的调查、整合和准备,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资源的数据库和调用、协调方案;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每年至少组织1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演练。

4.3落实考核评价机制

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必须在细节和落实下功夫。以落实《货运系统安全专业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为契机,突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质量考核评价,加大管理过程和履职质量的考评力度,将干部日常管理行为与分管工作的安全实际效果挂钩,促进履职尽职;严格落实干部责任追究制。对发生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从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是否合理、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是否严格执行等方面深入查找管理层面的问题,特别是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应从严追究责任。

4.4注重技术创新

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创建具有我国铁路特色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铁路货车洗刷所布局优化及相关技术研究,提出总公司货车洗刷所布局优化方案,研究起草货车洗刷所设计规范,研究改进货车洗刷工艺,满足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研究提出货车洗刷除污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及纳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管理的技术方案。开展铁路重点危险货物途中监控技术研究,研究运用物联网、卫星定位技术等,解决剧、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途中监控管理、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问题。落实《环境保护法》,研究建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环保应急预案体系。研究锂电池、核乏料、机器或设备中的燃料等安全运输条件,进一步提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能力。

4.5完善交流合作机制

世界各国、国内外各行各业都极为重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联合国搭建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员会(UNTDG)这一交流合作平台,国际铁路联盟、铁路合作组织也有类似的合作机制。我国也构建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是我国铁路的发展方向,走出去、请进来,扩大交流和合作,追踪和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和管理发展动态和趋势,不断优化运输条件,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是实现互利共赢的理性选择,铁路应积极参与,丰富、完善和发展交流合作机制,主动作为、有所作为,展示更大作为。

5结束语

第4篇

瓦斯灾害是隧道建设中的重大灾害之一,主要表现为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五种情况,其中以瓦斯爆炸最易发生,一旦发生瓦斯灾害,后果往往十分严重。随着我国基础交通的建设和发展,穿越煤系地层的隧道越来越多,隧道施工瓦斯灾害事故也在不断的增加。因此,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防范和减轻瓦斯灾害的重要性,迫切需要寻求有效的隧道瓦斯灾害防治方法和手段。

关键词:

高瓦斯;隧道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8019603

本文结合林织铁路花嘎寨高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多种事故,但瓦斯事故是安全的最大威胁,为确保该隧道施工安全,需要从施工管理、特殊工序作业、瓦斯监控、通风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加强管理。

1工程概况

花嘎寨隧道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织金县自强乡境内,为单线铁路隧道,线路经过化落~何家村~嘎寨,出洞洞口位于自强乡干河附近。隧道全长3206m,中心里程ZDK28+058,起讫里程桩号为:ZDK26+455~ZDK29+661;隧道所在地段线路坡度为12.5‰、12‰上坡;为加快施工进度,并结合施工通风及排水的要求,本隧进口处设置一平导。平导位于隧道进口端线路前进方向右侧30m处,平导水平长为1584m(PDK26+516-PDK28+100),共设4个横通道与正洞相连,横通道与正洞夹角为40°,横通道里程分别为PDK26+876.25、PDK27+272.25、PDK27+668.25、PDK28+100,正洞及平导采用单车道有轨运输。

2防瓦斯事故的基本原则

瓦斯是从煤层内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份为甲烷,它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可以燃烧或爆炸的气体,瓦斯爆炸会产生高温、高压和冲击波,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一是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在5%~%16之间,二是遇到6500C以上的高温明火,三是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达12%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在瓦斯隧道施工中,由于作业人员的需要,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可少,要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就必须从降低瓦斯浓度和杜绝高温明火这两方面来控制。

3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3.1完善洞内通风、电气设施及作业机械防爆配置

(1)通风设施配置。正洞及平导配局部风机,压入式通风,风筒均采用阻燃抗静电的双抗风筒,正洞洞风流机,向洞内供新鲜空气和吹散局部瓦斯积聚,平导出口配主风机抽出通风,形成巷道式通风。

(2)电气设施配置。洞内挖运、通风、照明用电气设施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洞外用矿用隔爆移动变压器,主电缆用高压铠装电缆,挖运、照明用电使用矿览,照明用防爆灯,掌子面照明用防爆矿灯,检查用防爆手电。

(3)作业机械配置。正洞、平导均采用扒碴机上碴,有轨运输,电瓶车、矿车出碴,瓦斯段砼浇注用轨行式罐车,作业机械均采用防爆配置。

3.2建立瓦斯检测、预警系统

(1)瓦斯人工检测系统。瓦斯人工检测采用便携式智能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通讯预警系统三种方式进行,保证24小时不间断进行人工瓦斯检测。

(2)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建立瓦斯自动监控系统,中心机房设在洞口值班室,在正洞和平导的掘进工作面、平导总回流风中分别放置瓦斯传感器,安排职工24小时轮流值班。

(3)通信预警系统。花嘎寨隧道及平导洞内采用矿用防爆有线电话解决洞内外通讯问题。瓦检员人工检测瓦斯浓度超标,或瓦斯自动监控系统显示的瓦斯浓度超标,值班人员用矿用电话及时通知洞内有关人员撤离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编制瓦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1)编制瓦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由非瓦斯工区进入瓦斯工区前,由工程部长和技术主管编制瓦斯工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核后,报监理审批再组织施工,从技术方案上保证与其隧道的施工安全。

(2)做好与其安全技术交底。在进入瓦斯工区施工前,由技术主管编写钻眼放炮、出碴、初支、二衬等瓦斯工区各道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经审核后,下发到工班,同时要对工班长、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4组织瓦斯专项培训

联系煤科院专家对项目部和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防瓦斯爆炸和瓦斯防突专项培训,了解和掌握瓦斯隧道施工的基本常识;对现场操作工人进行瓦斯工区作业专项培训,对该工种如何防瓦斯进行培训等。

4高瓦斯隧道关键工序作业

4.1超前地质预报和支护封闭

在隧道施工中,要及时对开控前方围岩实施超前地质预报,以便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满足指导瓦斯工区安全施工的需要。瓦斯段开挖后,要用气密性砼及时支护和衬砌,形成闭合整体,及时封闭瓦斯。

4.2钻爆作业

瓦斯工区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小于0.6m;瓦斯工区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0%,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瓦斯工区的爆破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采用电力起爆;在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遇有危险立即处理。

4.3揭煤防突

揭煤前采用两种以上方法对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若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临界指标,该开挖工作面即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经预测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时,要在揭煤前制定包括技术、组织、安全、通风、抢险、救护等技术组织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采用钻孔抽放。

4.4施工通风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瓦斯隧道的施工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通风洞内、开挖面风流中,回风巷道中的瓦斯浓度应小于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5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

(1)一般规定,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瓦斯工区内各级配电压和各种机额定电压要满足瓦斯隧道作业有关规定。

(2)电缆使用。瓦斯工区内敷设的、通信、控制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电缆的敷设和连接应满足防爆要求。

(3)电器与保护。瓦斯工区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瓦斯工区照明灯具的选用;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可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灯;掌子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用EX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5高瓦斯隧道施工监控管理

5.1瓦斯隧道准入制度

建立进洞检身制度和出入洞人员清点制度。成立洞口安全检查小组,设立隧道洞口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负责对所有进洞和出洞的登记、身份验证和危险物品收缴,严禁无关人员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进洞。

5.2设备进场安检制度

由物资和安质环保部门负责对进入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的机具设备的安全防护性能进行验收,未通过审批的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性能不合格的机具设备不能进入瓦斯隧道施工。

5.3瓦斯检测报告制度

(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测值班记录表和瓦斯检测记录表,每班、每天做好瓦斯检测记录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填报审阅。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记录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2)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每个断面应检查拱顶及两侧拱脚,墙角距坑道周边20cm处;开挖面风流及爆破地点附近20m的风流和局部坍塌处;局部风机前后10m内的风流中;各种作业机械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中;隧道洞室、开挖凹陷、溶腔、变截面地段等易于瓦斯聚集处等。

(3)瓦斯监测频率。高瓦斯地区每班至少3次;开挖掌子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开挖掌子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开挖的掌子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积聚瓦斯的地方的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4)作好监控记录及信息反馈。人工检测按照规定频率和地点对隧道进行检测,并当班填报瓦斯检测记录表,及时上报项目部人员,当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瓦监员立即通知洞内值班人员和工班长,同时通过洞内矿用隔爆电话将情况汇报到洞口值班室,值班室迅速将情况上报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和项目经理,及时作出应急处理。

5.4瓦斯隧道施工作业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一通三防”制度,“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个时段要进行瓦斯检测。“三人联锁放炮”是指放炮过程中,工班长、瓦斯检测员、爆破工三人要对瓦斯检测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后方可放炮;“一通三防”是指瓦斯隧道施工中要加强通风,做好防瓦斯、防爆尘、防火灾。

(2)揭开爆层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的安全规定,当开挖工作面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报警,停工撤人,切断电源,并上报有关部门。石门揭煤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至洞外,

(3)在有煤尘爆炸的煤层开挖过程中,除加强强通风外,放炮前后在开挖工作面附近20m内必须喷雾洒水。

(4)高瓦斯与瓦斯突出工区,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有专人检查,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5)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施工期间,应利用避车洞或横通道设置避难所,并应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电话,洞内应有安全设施和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6)机电设备要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规定。

①机电设备应重点检查供电的闭锁、局扇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无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散接头,有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等。②电动装碴、开挖等作业机械在操作中,防爆开关表面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③瓦斯工区使用的蓄电池机车和矿车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防爆性能良好。④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7)瓦斯工区施工防火安全规定。

①消防设施。瓦斯工区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应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瓦斯工区内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并每隔100m设置一个阀门(消火栓);瓦斯作业区内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护良好状态.

②火源管理。严禁火源进洞、洞口、洞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瓦斯工区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检查人员检查确认无火源带入洞。

③易燃管理。瓦斯工区内部存放各类油料、废油应及时运出洞外,不得洒在洞内,瓦斯工区内待用和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必须存放在密闭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洞外处理。

6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管理

6.1编制应急预案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编制火灾,水灾,瓦斯及煤尘爆炸,塌方,突泥突水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高效,有序的做好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6.2启动应急救援

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洞口值班人员和项目部领导,迅速与当地安监局,公安局,县以上级医院,矿山救护队取得联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瓦斯事故的救护工作规定如下:

(1)一般规定,高瓦斯和瓦斯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在事故发生时非救护队成员不得进洞抢救。

(2)救护原则。发生瓦斯事故后,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洞内进行通风,进入事故现场,应忙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所在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

(3)救护措施。

①发生瓦斯事故时,不得停风或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被破坏,应安装局部风机恢复通风。

②发生瓦斯事故时,特别要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行的设备不停电,停运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物。

③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性灭火。

④救护队员进入事故现场要戴好防护眼镜,并携带足够数量的隔绝式自救器,以供遇险人员佩戴。

火灾处理规定,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6.3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1)应急救援培训,基本应急培训是让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火灾应急培训等内容。

(2)应急救援演练。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瓦斯超标的报警疏散,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的演练,并形成演练记录,演练过程主要包括。

①布置模拟事故现场,准备应急物资;

②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包括应急救援组,应急警戒组,应急疏导组,应急医疗组,应急通讯组等,对火酒员进行分工;

(3)电话报警,应急通讯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和应急领导小组,各救援小组人员现场就位;

(4)现场救援,救援各小组按分工就位,对现场进行救援,并在授权下向上级应急中心和地方公安,安全部门报告;

(5)清点受伤人员和受损财物,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6)对事故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

第5篇

关键词:应急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现阶段,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给人们造成的经济和生命健康威胁已经实现了极大的降低。这一现实成果,无疑是对我国多年应急管理工作努力的肯定,是值得我们推崇和赞扬的,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应急管理工作中不足的一面,甚至可以说是严峻的一面。经过多年的应急管理实践发现,我国应急管理人才储备不足,管理人才队伍素质的建设仍然面临着极大的考验。做好应急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学科建设,应当成为现阶段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去抓。只有不断增加对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视,使得应急管理人员应急管理水平获得提升,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党和国家应对风险的能力,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保障。

1、应急管理体系之中的业务分析

业务流程的建设与优化成效同样是影响政府应急管理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不仅仅只于机构的建设预案的制定有关。科学的、优化的业务流程能够对类别和情况各不相同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起到良好的且有针对性的应对效果。通过应急管理基本业务及流程的分析,政府才能够更加有效的为实际应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针对性且效果较为显著的支撑。

基于对我国众多类型各不相同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业务的分析和总结,将应急管理业务的流程进行概括,其基本业务流程分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指挥处理体系两部分,其中应急管理体系包括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准备/规划、报警/接警、应急指挥/处理、事后处理/恢复、评估/分析总结,其中应急指挥/处理模块为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模块。应急指挥处理体系及流程为势态报警―势态接警―指挥调度―事件处理―处理结束,其中事件处理是指挥调度的反馈。两个模块通过应急指挥/处理相连接。

2、应急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

2.1、应急管理人才存在的问题

应急管理人才培训的组织体系现状应急管理人才培训组织体系的建设相对比较完善,主管部门主要是各级专门的应急办公室,培训机构从政府扩展到了高效以及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应急管理人才培训的实施部门以党校和行政院校以及干部学院为主。

应急管理人才培训的内容体系现状内容体系主要体现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与周期、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估三个方面。从内容设计与周期来讲,克拉玛依区应急管理人才培训仍旧停留在宏观性的培训中,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略显不足。从培训方式上来看,大部分培训仍以传统授课为主,缺乏实景模拟培训演练的经验。从评估结果来看,创新性的应对急训特点的评估模式还未开发出来。

应急管理人才培训的配套体系建设现状主要分为硬件配套和软件开发两个主要部分。硬件配套主要是指培训基地和模拟演练中心的构建。

2.2、预案体系建设需要完善

当前,我国各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体系框架虽然已经基本建立,覆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等种种突发事件,然而一些预案不够规范完整、原则化比较严重,可操作性有待提升;一些预案没有形成体系,造成上下脱节、不对应;一些预案同其他部门预案不衔接、比较难配套;还有些地方、部门并没有认真对已经存在的预案进行宣传以及演练,相关人员对预案内容不熟悉,预案也没有经过检验,有着比较大的盲目性,同时也没有依据现实情况的不断变化来对预案进行第一时间的修改。

2.3、防灾避险以及自救互救教育有待提升

这些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突发事件,在这之中可以看出我国公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之时比较匮乏,反映到政府应急管理那么就表示着政府在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教育上的缺失。比如说汶川地震之中桑枣中学全校师生没有一人伤亡的奇迹以及其他学校伤亡惨重之间构成较为鲜明对比,那么就用血的事实说明了防灾避险教育的重要性。地方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这个教育的重要性,同时积极在中小学以及企事业单位之中展开防灾避险以及自救互救教育,充分使用当前多媒体技术,同时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防灾救助演习,逐渐提升公众的防灾避险以及自救互救的能力。

3、应急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应急管理人才的培养

加强培训组织与实施组织之间的合作,应当重视教育培训的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的密切合作,充分将理论与实践能力结合起来,既要发挥各管理主体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同时还要发挥各高校、科研机构、培训组织在教学研究方面的优势。加大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组织主体对实施主体的培训投入以及科研投入,保障实施主体有充足的财力完成各项培训和科研工作。

3.2、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

在“防”与“治”的关系中,突出侧重于“防”,树立高度的危机意识。各级城区政府应从以下方面实现科学的应急管理决策制定:第一,建立全程监控预警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爆发前总会有征兆,特别是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则就可以凭借先进的科学仪器来进行准确预测。第二,有着现代智囊成员应该参与决策之中。在爆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之下,种种错综复杂的不确定因素诸多,对于领导者的决策素质则就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应该依靠智囊团参与决策之中。

3.3、完善应急知识体系,逐步走向高科技应急

高科技应急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应该顺应此种潮流,使得高科技可以更好地给应急服务。同时建立应急管理知识库,包含同应急有关的种种知识,技能,经验和技巧,并且通过网络的应用可以使得这个数据库实现充分的共享以及全方位的动态更新。

3.4、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

借鉴国际经验,各城区预警系统建设可以采用如下做法:第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举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界定和分类,各层汇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事件期限,汇报方式。鼓励个人,组织等真实向政府机构及时举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设立相关奖励措施等。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第二,筹建全省范围的突发公共事件通告制度。向全社会及时通告当前面对的突发公共事件处于何种严重状态。第三,建设配套的突发公共事件评估系统。对突发公共事件后果,将来的形势动向进行分析评估,借以弥补突发公共事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工作失误,并排除潜在隐患,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

4、结语

现代公共突发事件具有瞬时性、强危害性等特点,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应对紧紧围绕住一个快字,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快速妥善应对,要实现这种效果,应急管理体系就必须加强信息系统及平台的建设,统一不同部门之间信息接口的技术标准,为信息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快速传递铺平道路,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构建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

参考文献:

[1]俞蓁.完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思路[D].华东政法大学,2012.

[2]甄贞,陈爽,刘大中.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制度创新[J].商业时代,2010,20:88-89.

第6篇

关键词:通信工程;安全管理;信息化

伴随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深入推广使用,为通信行业带来的新的机遇与挑战。我国各类大型通信工程项目不断投资并使用标志着我国通信工程行业已经取得极大的进步。通信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及运行安全备受当前业内人士关注,同时也关系用户根本利益。与此同时,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管在哪个行业都是可以看到成效的,特别是在通信工程上,在通信工程的建设上我们要注重安全的管理,要安全施工,来保证大家的安全。现在,在城市里很容易看到通信工程的建设,所以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好工具、工作人员的分配工作,以免手忙脚乱。这样的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基于此,做好通信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及运行使用安全应作为相关企业深思及重点解决的重要问题。

1通信工程及其安全管理概述

通信工程建设与使用对当前国家发展及人们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保证通信工程安全是其基础及关键。所谓通信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指在进行通信设备安装及使用中所涉及的安全活动管理,以实现对项通信工程的安全运行,保证其正常施工与运行。基于此,实施通信工程安全管理对整个通信网络施工及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实施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有利于保证通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使各参与方认真对待与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项目施工与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其次,实施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有利于提高国家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国家及企业对该类工程所实施的政府监管、施工单位自管及监理单位监督的管理机制有效避免了通信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管理缺陷,对于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再者,通信工程实施安全管理,可有效预防与减少通信工程施工及使用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保障作用。此外,通信工程使用过程的安全与维护也至关重要。如使用中存在的线路故障、网络故障等,会对整个项目通信运行及信息安全带来较为严重影响。基于此,通信工程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在项目实施及运行中应引起足够重视。

2通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及预防措施分析

2.1通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安全问题分析

项目实施及运行过程中的制度不完善及不良施工理念是造成项目安全施工的重要原因。基于行业特殊性,通信工程时刻伴随着风险,尤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其风险更加常见。但分析原因,项目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是其主要因素之一,而安全管理理念未能有效贯彻是其原因之二。存在该类问题,主要以管理人员缺乏对项目施工安全足够重视及缺乏对项目施工安全的有效评估所造成;同时,针对施工中所存在问题,不能灵活采用有效的方法应对也是其安全事故常发的主要原因。项目安全关系国家及人民基本利益,关乎企业经济效益。安全第一的思想应在企业及各个施工人员内心深刻了解与贯彻。通信项目施工中缺乏预见性,对风险的把控及预估能力差,如我国现阶段的通信工程施工未对所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常造成同类安全问题多次出现,影响项目工程的实施,还会使得安全施工受到严重影响。基于上述问题,施工及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管理及施工经验,不能针对项目施工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与对待,是其主要问题所在,在项目实施及施工中应引起重视。

2.2加强通信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分析

基于目前通信工程项目施工情况,针对所存在的安全问题,应综合处理以应对。对于通信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各项项目建设制度,从项目实施前准备、项目交底及项目实施各个过程落实各项规定,逐步培养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的理念,从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逐步落实项目各项作业,以保证项目实施安全管理的需要。如企业可通过加强对安全施工及通信行业安全实施案例的学习,培养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以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及水平。其次,通信工程项目施工关系通信网络运行及安全,施工安全至关重要。国家应在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从企业内部逐步完善三级安全监督网络,通过安全监督实现标准化管理,进而实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及事后改进,在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相关人员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排除与防范;如目前国家政府及行业所出台的安全管理法规很多,相关企业应实施监督与落实,以保证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落实安全管理与防范。通信工程项目管理中,危险源分析与预防必不可少,作为企业应重点加强危险源的辨别与防范,及时查找危险源,并制定消除措施,及时消除,实时控制,以防止危险源再发而引起安全事故。再如项目施工中可采用组织定期演练的方法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以推进项目安全施工,保证通信工程有效运行。此外,实现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投入在所难免,因此,企业应加大对安全资金的投入并按照需求积极落实到现场,以保证安全管理有效运行。此外,员工的责任性至关重要。责任心强的员工善于思考问题,能及时发现隐患,可避免事故发生。因此,企业应重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管理技术水平,保证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素质,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

3通信工程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实施重点分析

3.1通信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及防范

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是保证通信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主要保障措施。首先,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作为施工安全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对现场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做好预防措施;进入作业区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和考核后上岗。其次,特殊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地点应设置安全标志,如街道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人孔盖处及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标示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再者,由于通信工程施工需要,需要砍伐树木时,砍伐前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为防止砍伐树木倒折在线路或其他建筑物上,应用绳索绑在树头上,使树木倒向线路或建筑物另一侧,以保证其安全。还有,施工现场消防设备保障应作为施工安全主要支出列入安全费用,但消防器械的安放与布置应做好规划。如光缆进线室、机房、施工驻地和材料库等处必须设置消防设备,且应放于明显地方,以便于取用;对各种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野外施工应特别引起重视,以避免由于环境恶劣、项目施工困难而导致安全出现问题。此外,电气安全对通信工程项目施工具有重要影响,如施工现场各种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用电线路应按规范架设,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以保证用电安全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2保证通信工程工器具及仪表使用安全与防范

基于通信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各类专用工具必须正确使用,且不得随意替代。首先,由于通信工程涉及登高作业偏多,各种登高梯使用比不可少;在项目施工中应注意检查梯子完好性,上下作业不得携带笨重工具及材料,且同一楼梯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其次,登高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但在使用前必须做好检查,避免安全带不牢固而出现的安全事故;使用时,安全带各扣套要扣妥,绳索和保安绳不得乱扣节,以免损坏绳索,且不能将安全带放在火炉、酸碱类物品的附近,以免损坏。再者,滑车与滑索是通信线路安装必备工具,在使用前,应检查各种滑车是否有损坏迹象,如遇异常不得使用。各种绳索,如有磨损、断股、等损坏现象,不可使用。还有,各类焊接等电动工具的使用应进行严格检查,如有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等不正常现象,不得使用。电焊作业应特别引起注意,转动、带电设备和有压力、密闭容器,不得直接从事焊接作业。最后,仪表作为通信工程项目检测的关键设备,相关使用人员应熟悉仪表使用方法,并按规定操作。同时,禁止用仪表低量程去测量高信号值;且仪表转移或运输时,包装要牢固,必要时应移交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确认其精度符合测试要求。

3.3器械运输中的安全管理与防范

通信工程属于重要工程,各类设备精度要求高,造价高,搬用过程中应做好防护,以防止损坏及影响设备精度。首先,在搬运器材时,必须对各类搬用工具进行检查,滚筒、滑车、抬钩、绞车、跳板等应满足载荷要求。其次,对杆材运输应引起重视。杆材应平放在车厢内,一般根向前,稍向后,严禁杆杠超出车厢两侧。再者,电缆盘应用汽车或电缆拖车载运,不得在地上长距离滚动;电缆盘若在软土上滚动,地上应垫木板或铁板。装运光缆前,应检查光缆有无破损,若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并记录。光缆装卸应采用吊车,如采用人工装卸时,不可将缆盘直接从车上推下,装卸时非工作人员不可停留。还有,如使用电缆拖车,应用三角木枕制动车轮,以防止缆盘受震动跳出槽外。

4通信网络安全及其措施分析与研究

基于计算机技术在这些年发展迅速。通信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与应用。通信网络安全作为国家及相关单位控制的重点,在实际应用中应加强防范,以防止通信安全。目前,通信安全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防火墙技术是引用较广泛的技术,也是取得效果较好的一种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手段。所谓防火墙,其主要指在两个通信网络之间执行控制策略的系统,是在通信网络边界上建立的网络通信监控系统,用来保障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安全,它是一种控制技术,既可以是一种软件产品,又可以制作或嵌入到某种硬件产品中。其二,数据信息加密技术是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属于一种主动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原理主要是利用一定的加密算法,将明文转换成不可直接读取的秘文,阻止非法用户获取和理解原始数据,从而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其三,虚拟专用网络技术,简称VPN,是目前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防范较为广泛且取得较好效果的主要技术。虚拟专用网技术是在通信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其可以数据通过安全的“加密管道”在公共网络中传播,其主要包括隧道技术、加解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和使用者与设备身份认证技术。以上技术可有效预防通信网络安全及预防信息泄露,在日常通信网络运行中具有极大的作用。

5结语

综上所述,通信工程是目前国家投资建设的重点,对国家信息建设及网络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当前通信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你,影响项目工程的实施,同时,也对其后期有效运行起到了一定的限制意义。本文结合当前通信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与说明,同时结合当前通信网络运行安全所存在的问题,就其主要措施进行了分析与说明,以便为实现通信工程项目有效实施及运行稳定提供参考意义。

作者:陈虹宇 单位:西南石油大学

参考文献:

[1]倪洁,徐志伟,王钢,赵洪林,马永奎.哈尔滨工业大学通信工程系“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J].哈尔滨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2012(2).

[2]任沛,林恒.浅谈建设项目的施工和安全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7).

[3]孙军利.建设通信工程莫忘安全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5).

[4]李旭杰.《通信原理》在通信工程专业课程体系中的角色分析[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4).

[5]陆韬.充分调研行业状况正确指导专业建设—对大学工科“通信工程(本科)”专业建设的几点认识[J].丽水学院学报,2005(2).

[6]邓惠国.浅议通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J].信息通信,2011.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