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1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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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迅猛发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五大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对伤亡事故的处罚力度,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1.1加强安全监督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这一工作,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并意义深远。它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所在。必须要切实贯彻实行,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加强安全监督和监督工作,促进安全监督工作深入而有效开展.是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1.2加强安全监督工作是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
就目前全国各地安全生产来看,其形势相当严峻。不论是从建筑行业来看,还是其他的过程行业,在一定程度上,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形势亦不容乐观。只有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理念,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此外,可以从事故中汲取教训.采取相关的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进而减少由于伤亡事故发生而造成的各种巨大的损失。
1.3加强安全监督工作是建筑行业统一规范监督的重要环节
在一定程度上,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建筑安全监督是建筑行业监督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安全问题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它不仅关系到社会和企业稳定,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只有必须对安全监督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并从多种渠道加大对安全的投入,才能促进建筑行业统一,规范有序监督和进行。
1.4建立稳定的高素质的安全监督队伍是安全监量工作持续
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
建筑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其行业性质属于露天作业,高空作业、作业环境多变、施工过程特殊,其危险性大,并且事故发生频率也较高。故,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必须警钟长鸣,必须长期不懈的坚持,才能有效地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立一支长期的、稳定的并且高素质的安全监督队伍,并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上给予必要的大力支持,才能满足建筑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进而使建筑工程的施工得以顺利的进行。
2、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几点建议
2.1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
建筑行业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业,员工在施工的时候必须要有安全意识,以防在发生危险的时候,不知所措。因此,只有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取得他们对企业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才能使安全投入得到保证,才能使安全措施落实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再者,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好坏和认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对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有直接的联系。因此,通过讲座、演习、安全教育和宣传等,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理念,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都有很大的帮助。
2.2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
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2.3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进行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
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2.4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
认真做好安全监督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的各项规则,从源头上将重大危险事故遏制,进而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是整个建筑行业顺利施工进行的保障。因此,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等措施的实施,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将危险源遏制在萌芽阶段,从而确保了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减少了不少的由于重大事故发生而造成的巨大的财产和生命损失。
2.5加强培训,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素质
建筑安全监督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监督学科,它就要求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能力。因此,一个合格的安监人员必须要进行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因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强化对新施工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把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此外,在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也必须要注重以下四个结合: (1)考试与考核的结合;(2)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发证与技能的结合:(4)当前和长远的结合。
2.6 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完善落实工程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根据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制度要求,把好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关,不让一个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使工程质监工作成为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让那些制劣者无机可乘,把满意与放心工程交付给社会和人民。
(2)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程序
鉴于近年来工程质量投诉主要集中在住宅工程方面,我们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不出小区门”的工作准则,在接到投诉后由质监站牵头积极及时地组织建设、物业、监理、施工单位在小区范围内对质量问题和责任进行分析,并督促制订解决方案,尽快妥善地落实专人处理。
(3)妥善处理质量事故
近年来住宅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大量质量问题的投诉乃至业主集体上访随之而来。例如对于住宅质量事故的处理,我们得出一条重要经验:住宅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充分考虑住户的利益,减少事故处理的影响面,尽可能采取局部加固和修复的方法,同时在施工中不破坏原结构,合理缩短工期,做到事故处理少扰民。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压力。因此,正确认识并管好安全监督问题,不仅要全面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发生。此外,必须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监督机制,将危险源遏制在萌芽阶段,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杠杆对安全的巨大调节作用,从而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或单位的处罚力度等方面,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督工作,为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更上一个台阶而提供有力的帮助。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life safety, the current rapi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build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has always been our priorities, but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is still high, as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production i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subject more explicit legal responsibility, but also to of the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的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度的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责任,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行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加强建立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经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第二道防线。
四、抓好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测。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5、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6、安全防护用具配置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续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必需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把“人”作为培养安全文化的对象和立足点,工作的开展围绕着“人”的安全需求出发,凡是责任到人,杜绝安全管理缺位现象。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增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取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检机构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检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安检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指导,我们一定会开创关爱人、尊重人,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中央和各省、市各级政府每年都要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现场下发一系列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安全监督工作的对策阐述如下: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1.本区日常监督检查同一个企业的多个项目部时被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居然一直是同一批人员。部分施工现场未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
2.重点工程普遍有这么几个共同点:①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已经开始进场施工,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农民安置房工程; ②现场进度虽快,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往往严重滞后,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某些安置厂房工程施工至二层、三层甚至四层主体结构,外脚手架迟迟未搭设;③现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未完全落到实处,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场有统一佩戴胸牌、手套、胶鞋及工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工地凤毛麟角,现场大多数作业人员均自备防护用品。
3.脚手架坍塌事故频发,脚手架搭设用钢管、扣件较难达到3.5mm壁厚、最大扭力矩65N •m的规范要求,特别是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质钢管、扣件,且经过多次周转重复使用后钢管、扣件发生弯曲、锈蚀、截面缺损、端面不平、扣件裂缝、破碎等现象,所搭设的架体承载力大大降低,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监督检查中还发现架体杆件搭设存在不完整、架体杆件间距普遍偏大且施工人员擅自拆除连墙件、剪刀撑、挡脚杆、内档防护的现象将是导致事故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二、原因分析
1、企业急速占领市场,承揽过多建设工程,现场实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安全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均应在开工前配备到位,特别是专职安全员还必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如下条例。(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的规定。分析原因是,安全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和管理的能力,对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安全管理人员地位、待遇普遍过低,吸引不了较高素质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企业虽然培训了大量的安全员,但并没有几个真正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也只是一些老职工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仅有的大学生安全员在现场始终只是挂着安全员的虚职,工作重心及精力全都放在施工技术上,无人认真钻研安全技术和管理。再加上,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如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大都没有针对本工程单独编制,只是将前一个工程相近内容笼统照搬、照抄到新的工程上,甚至直接抄袭规范,无任何可操作性可言。现场施工人员根本不按方案施工,仅凭木工班组、瓦工班组、架子工班组以往经验进行搭设及操作,导致现场安全隐患五花八门。
2、重点工程抢工期现象较为普遍,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严重滞后。重点工程从立项开始就被一路往前赶,恨不得几年的工期能在几天之内完成。分析原因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面对来之不易的承包合同,一味妥协建设单位的种种不合理要求,甚至将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抛掷脑后,采取严重违反基本操作流程的方法,“跨越式”向上拔高本不应该上升的施工楼层高度。施工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进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企业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对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多采取搪塞、敷衍态度,导致现场专职安全员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甚至出现架空专职安全员的现象),安全防护设施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投入少,安全隐患丛生。
3、非标钢管、扣件充斥建筑市场。回顾2009年蠡湖人家三期项目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0年北塘区文教中心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2年无锡市长江国际二期工程脚手架坍塌事故,不难发现脚手架搭设及维护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脚手架材质问题这个关键性要素是谁也回避不了的事实。
经多年调查由于建筑市场对钢管扣件的大量需求,钢管扣件又是以吨为计算单位,相同重量的一吨钢材,由于壁厚的变化,同样是一吨钢管可以多搭设30%左右面积的脚手架,所以特别受施工企业的欢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钢管普遍壁厚2.5-3.0mm之间,扣件扭矩25-50N·m之间,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国家新近颁布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明确规定:钢管采用Φ48.3×3.6,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钢管内径41.82m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金属材料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228的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旧钢管应符合上述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1、从招投标入手,严格控制企业超正常能力承揽业务。对于日常安全监督中已经发现存在中标安全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无法到岗履职现象的企业,限制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直至该公司有能力组织起一个完整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队伍时再恢复其招投标资格。为达到人员到岗履职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安全员每日考情制度或手机定位制度。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每天上午及下午各一次进行网络考勤或每半个小时进行一次手机定位搜索考勤。通过一系列的高科技手段,强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确保中标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到岗。
2、从整顿市场行为入手,规范建设单位行为,提前要求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必须足额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督形成互相督促的良性机制,最大程度上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不作为让利或挪作他用。监理单位及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生产一线施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施工人员都能领取到各自应有的防护用品。
3、从市场准入入手,对钢管、扣件的供应单位实行备案管理。施工单位采购和租赁钢管、扣件时,要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加强对钢管、扣件的进场验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钢管、扣件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钢管、扣件在使用前,使用单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在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对现场钢管、扣件抽样,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验,钢管复验应包含尺寸(外径、壁厚)、抗拉、弯曲等指标;扣件复验应包含外观、尺寸、抗滑、刚度、抗破坏、抗拉等指标。复验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不得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论文摘要】:建筑施工安全事关生命安全,做好这项工作是"三个代表"落到实处的体现。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要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行业管理"管什么、如何管,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前,各地对施工安全的监督以实物监督为主,《条例》出台后,把过去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为主,变成了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汪光焘部长指出,要变"实物监督为行为监督"。如何实现"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行业管理管得好就是要让企业真正负起责任。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维护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为什么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四、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转贴于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部分施工企业也建立了民工学校,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要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起到效果,第一充分发挥企业民工工学校的作用,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培育发展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
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中介服务工作,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下面,按照“六大攻坚”检查流程,我把张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打非治违”活动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以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为了使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张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副职为成员的镇安全生大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自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活动以来,我镇先后与13个行政村、17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了任务到人。责任明确。
(二)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我们始终紧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张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隐患日排查日报告和周工作例会制度,对各区域、行业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现场排查消除,重点安全隐患及时上会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严格了工作督查制度,要求各行政村、各部门认真做好对分管行业及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督查室和安监办不定期巡回督察,实时动态管理,对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并整改的部门报请镇党委、政府实施重点管理,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从而给予压力,形成合力,确保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三)突出重点,深化安全整治
我们以聘请安全专家查隐患活动为平台,先后组织力量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狠抓煤矿安全。5月以来,我们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采取各种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对辖区内天安煤矿进行了顺利关闭。二是狠抓非煤矿山安全。明确了镇、村、组三级包矿责任人和巡查制度,镇安监部门每周对辖区矿山安全巡查不能少于5次,确保了矿山企业安全有序生产。二是狠抓道路安全。严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集中开展了道路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坚决杜绝农用车载人现象发生,在镇区易发事故路段安装减速带11条,设置警示标志4处,保证了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三是狠抓消防安全。对超市、网吧等公共密集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安全通道遮挡、损坏消防设施等现象进行了严肃整改。同时,我们与义翔铝业公司联合成立了张村消防队,我们今年拟投资20余万元购置一辆小型消防车。为镇区火灾及时处置提供了队伍保障。四是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对辖区加油站、义翔焙烧和炼化炉车间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张贴了安全警示标志,规范了操作流程。五是狠抓建筑安全。对建设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人劳保设施使用齐全,凡没有佩戴劳保设施的工人一律不准上岗。六是狠抓校车安全。截止目前,共开展校车安全突击检查6次,对镇中心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落实了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安全隐患78个,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外我镇针对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到张村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全面整改。
二、存在问题
1、个别生产经营单位仍然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倾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仍然薄弱。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安全管理的内容是: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安全伤亡事故的处理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
2.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人讲“安全是尊严”,施工企业应该“以人为本”关爱职工。作为管理部门必须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维护和确保安全生产的秩序和条件;施工的安全,按管理体系由企业负责;监督单位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既不越位,又不错位,不能像“保姆”一样代替企业去做应该由“企业负责”的工作,事实上也做不好。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关爱职工、关注生命,切实地负起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职到位,事半功倍地抓好安全工作。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什么事故高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且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我们的管理部门也认识到这个问题,特别强调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并且存在工人自身持证种类不齐,有的甚至无证上岗,再加上三级教育应付过关,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的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纯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积极推行“平安卡”制度,对工人也是一种较好的培训方法。
在对工地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多采取与项目管理各方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事后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状态。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应该是查项目管理机构、查人员到岗、查资金落实、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督控制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并在项目自查合格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3. 抓龙头,“纲举目张”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的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工程的安全费用拨付不及时,将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经费不到位;还有的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建设单位如果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加强管理,首先可以从施工队伍的选择开始,选择信誉好的施工企业,选择重视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施工企业抓好安全;同时选择安全管理做得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现场监理工作等等。曾经有一个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在积极争创“省双优工程”;经了解是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且经费到位;其他各参建方也非常重视,大力支持,为施工企业创“省双优工程”提供了良好环境。反之,“你松一尺,他松一丈”,许多建设单位比较重视工程质量,但对施工安全不太重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也就做不好。
另外,各地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有些建设单位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认识到安全施工是其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管理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4.查监理,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好的监理要真正起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比较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不重视,而且又不太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或者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未整改也不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5.抓现场,切实地让“企业负责”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制,企业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照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和实施、安拆人员资格等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整体提升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吊篮、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基坑与土方支护等);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包括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漏电保护器、电锯、电刨、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搅拌机等);施工用钢管、扣件是否具有检验证明;承重支撑架体系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生活区及办公区设施使用情况(包括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办公室等设施)以及使用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
总结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6.建立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作为行业管理要管好安全,应该跳出施工现场, 维护和确保安全生产的秩序和条件。在监督中安全监督机构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应要求停工整改;但对于一些管理体制长期落后的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屡停屡犯”,今天按安监机构的要求整改完毕,几天后,同样的问题又再次出现。事实上,目前的确存在为数不少的企业或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极不重视,其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对于这样的企业和个人,仅靠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再努力也不一定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因为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安监员不可能天天蹲在同一个工地,更不可能对工地所有的工作面、隐患点进行监督。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建立和实施对企业和执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该机制的有效运行,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清除出建筑市场。目前,由于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存在一些只输出资质不进行管理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未履行相应职责而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得到保障,就必须“保护先进,淘汰落后”,对于长期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就要让他们退出建筑市场。只有真正建立这种准入和退出的机制,才能使机制健全、管理先进的企业得到发展,安全生产才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才做到了“到位而不越位”。
7.建立新的培训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人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投入培训经费不足,事故发生时用“防不胜防”来搪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但安全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
要改变这种局面,建议对目前的安全培训体系进行改革,用3~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中介教育培训,政府考核发证,协会劳务推介,企业用工投保”的“安全培训―劳务输出―意外伤害保险”一体化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安全培训的职能交给建筑协会,协会按照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统一要求进行培训,从业人员通过政府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培训上岗证后,加入各建筑专业协会,企业用工由各专业协会推荐。企业在雇工的同时,强制性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从保险中提取部分经费交由各专业协会进行培训。这样一来,政府严把了考试关,工人的教育货真价实,培训的经费得以到解决,协会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最后形成了企业出钱培训,企业自身受益的多赢的局面。
8.管理、引导中介机构,为施工企业服务
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当前中介机构处于成长阶段, 安全监督机构要借鉴国外和其他行业经验,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在培育中介机构的实践中,我省目前在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上引入了中介服务和专家论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随着中介机构的迅速成长,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降低服务质量、恶性竞争的现象。这也给安全监督机构带来了新的课题,在培育中介机构的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的中介服务工作,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9. 建立“学习型”的安全监督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全监督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目前,许多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人员知识结构配置也不合理,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全监督监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关键词:安全监管;监理工作 ;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Abstract:Current,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but the construction accidents do not fall high,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the management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As management department, should closely around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core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regulations ) requirements,check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 perform" Regulations" of the situation, as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enterprise indispensable one of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o the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personnel distribution line, not only to expand and enrich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force, greatly improves the safety supervision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quantity bedding face is wide, safety regulation is not in place, monitoring of major hazard source and inadequate situation and status.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supervision in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work, will effectively build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second line of defense.
Keywords:Safety supervision;Supervision work;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居高不下,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比较大,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责任主体之一,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支庞大的监管队伍,无论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还是安全管理都起到极大的监管作用。特别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人员分布到各施工现场一线,不仅壮大和充实了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量,大大弥补和改善了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人员不足,工程监管量大面广,安全监管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的局面和状况。同时还应借助他们在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督查,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整改。现就如何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提高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转变安全监管理念
现在我国大部分工程建设已实施建设监理,但由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往往只注重了施工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这种现状,一方面与长期无监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因此,在施工安全环境上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声音作业等原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建筑工程中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和任务
1.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等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施工企业对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如必需的大型施工机械和材料等,确保其各项安全措施检验合格。
3.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
4.安全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 行调查分析。
三、监理单位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把安全监理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纳入进去,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作业前编制好,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措施计划,须再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责任人落实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种特种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3)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4)现场消防器材的准备及防火措施;(5)急救器材的准备及安全事故急救预案制定的措施;(6)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械和用电设施是否合格;(7)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符合规范要求;(8)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的临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照明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以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为指导,认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和施工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当前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协调作用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监理单位和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这就意味着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人与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贡献,已成为安全监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在施工现场会遇到许多安全细节问题而往往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甚至事故隐患存在却不能及时发现、排除,其原因就是现场监理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旁站、巡视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明确下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落实。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告,以履行监理职责。作为安全监督机构一定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同时在日常巡查和检查中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安全监督单位普遍存在机构编制较少,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做的工作比较多,我们相信在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监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定会极大缓解我们监管工作的压力,开创一个和谐的安全生产新局面,为我国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周玉选,周燕.试述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J].甘肃科技,2008,24(14).
[2]丁新国.步向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用手册,2009.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监理 施工 全过程
安全监理是一个新名词、新领域,它是建设工程监理体系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指监理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设安全规定、规程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和控制各类不安全隐患、各类伤亡事故,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由此可见,监理的工作范围已由原来传统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延伸到了“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职”,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正式提到了监理工作任务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1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才能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就当前形势来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安全问题的事例屡见不鲜,具体原因还是归结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实践证明,领导的重视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的安全施工,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换句话说,在建筑项目施工中,领导注视安全施工,并以身作则,必然会使得全体施工人员时刻注意着安全隐患,并上报给领导,把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客观因素相当多,但是,现场安全设施的无法落实永远都是安全隐患发生的必备条件。很多国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都是昙花一现,追求形式,应付检查和考评。在安全工作中,必须全面落实在基层,所谓落实在基层,系指着重抓现场安全工作,着重抓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着重抓技术环节的安全工作,并落实安全工作于全体职员中去。
1.2 在建筑施工中,也存在着安全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安全和施工之间的问题似乎永远都不可避免,所以必须合理有效处理两者关系,保证施工和谐。必须加强在组织施工的同时深入狠抓安全。两手抓,一手抓施工一手抓安全,然而安全问题都有滞后性,所以控制安全隐患可事前抓安全,脚踏实地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可事后抓安全。无乱哪种方法都是有效可行的,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其损失都是巨大的,所以要有超前意识,事前必须彻底分析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施工中注重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后必须吸取教训,严禁同样事件发生两次。时刻保证安全隐患在控制中和可控制中两种过程,才能彻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优化措施
2.1 安全监理一般职责
从安全监理的现实和发展趋势来看,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监理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由单纯的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到“三控、二管、一协调”,发展到现在的全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三控、二管、一协调、一履职”,职责是越来越明确。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必须把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来抓,具体做到以下几点:①明确安全监理的任务。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②编制好监理大纲、规划。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根据工程规模、各个分项建设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及有关程序。③督促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是施工主体.也是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监理重点是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和资金投入监控。
2.2 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
2.2.1施工准备阶段: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点。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前进行施工安全风险分析,掌握施工潜在的危险,预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次数以及规模,运用假设分析法判断危险实际发生时,对工程造成的最大损失和影响,以确定合理的安全风险控制点,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件的检查,特别是时效性检查、动态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监理部应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日常跟踪检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应结合旁站、巡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并按监理规范规定做好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或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专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行检查、讨论:安全监理日记制度、安全月报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巡查制度、安全验收制度、主要结构关键部分抽检制度、专题会议制度等。
2.2.2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实施监理时,应采取合理的监理措施实施程序,掌握好尺度,逐步渐进。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特别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并形成例会纪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安全监督检查的动态实时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是动态、实时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时时刻刻都存在风险因素,若不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会给工程带来损失,所以安全工作必须天天抓、长抓不懈。
2.2.3施工结束阶段:施工结束阶段安全工作并不是没有事做,必须对工程施工前期的安全管理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对整个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统计和全面评价,总结分析好点做法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以上总结,也为以后的安全管理积累一些经验。
3 结语
目前趋势的情况下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因此安全监理固然重要。从事监理岗位人员,务必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并在施工全过程中实行动态监理的策略,抓住任何细节中的安全隐患,方能确保工程安全。
参考文献:
[1]源泽林,杨广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的探讨[J].建筑安全,2008,(4):23—25.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市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一年来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分析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再上台阶,促进我县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等一下,孙局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就全县建设系统的质量安全工作,讲三个方面。
一、过去一年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回顾
去年以来,在市建设规划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属各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质量安全行为,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当前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布置工作任务。同时严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28家建筑施工企业、5家燃气和1家公交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再由企业落实到管理班子,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
(二)强化管理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全年上报不良行为记录12项,黑名单记录1项。开展工业企业建筑工程专项整治,实施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建工程受检率达100%。全面执行关键岗位人员计分管理办法及指纹考勤制度,累计发放整改通知书70余份,对70多人次进行计分,对6个工地进行停工整改处理。同时根据省厅及市局安排,积极开展对防高处坠落、承重支模架、深基坑围护、施工用电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检查建筑工程19个,面积63万平方米,对5个工地执行了停工整改处理,对2个企业实施了停止在*承接业务一年的处罚。
(三)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结合自身行业管理特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去年6月至10月期间,共检查企业33家次,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05条,其中涉及重大隐患5条,及时进行整改。对市政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在各镇乡的全力配合下,累计完成全县桥梁检查151座,其中进行加固、设置警示标记处理的52座,拆除1座;完成隧道检查11个,整改加固1个。液化气充装企业隐患排查方面,我们在对下属的5个液化气企业全面排查,着力抓好隐患问题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了工作成效。
(四)牢抓宣传与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在下属企业、施工场地、公交流动窗等处悬挂张贴宣传标语60多条;上街设点开展咨询活动,分发资料2000余份,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得到有力营造。完善培训台帐制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购置了《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等学习资料,免费向受训人员进行发放,累计培训500人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
(五)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去年我局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对6.20喜富家具新建厂房死亡事故和9.8康发卫浴新建厂房死亡事故进行查处,并向省建设厅建议,对工程施工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对项目经理进行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0天的处罚。
过去一年,在上级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实效。在此,我代表县建设规划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广大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二、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一些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一)安全隐患较多,事故发生概率还较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07年我县工业园区的工程建设中仍发生2起亡人事故,主要问题是由于园区建设未按建设基本程序进行,未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这个方面须引起大家重视,认真总结分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改变事故频发的现状。另外,一些餐饮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还未能得到根本消除,城市燃气安全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因此,从目前现状来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部分企业、部分单位安全意识不够强,责任不够落实,未能真正从全面平衡的角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保证体系建设停留在表面,落实程度较差。事故多发的区域和企业应该从中吸取血的教训,总结分析原因,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安全监管力量的配备仍显不足,安全监督力度上仍待加强,在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未能完全做到实物监督和行为监督并举,同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大,“回头看”的复查工作还不完全到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监控手段呆板,存在不少重表面资料、轻实际监管的现象。
(二)质量通病尚未完全消除,住宅质量投诉时有发生,质量控制形势不容乐观。
尽管加强了工程实体质量检验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等方面的工作,但是现浇板结构裂缝、渗漏水等质量通病普遍存在,有的甚至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是部分开发商,尤其是项目开发商行为极不规范,违反建设程序,肢解发包工程,组织的分户检验流于形式,在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担保、保险、投诉处理等相关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开发商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售后服务不及时主动,维修及相关工作主动性较差,造成了相当一部分住户向有关部门投诉事件。有些监理企业履职情况相当差,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到位不够,调控方法单一,一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较差。勘察、设计及图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缺乏掌握。质量监督机构对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还不够全面细致,有的“三到位”流于形式,查处及督促整改力度不够,分户检验抽查把关不严、重点不明,少数人员责任心要进一步整顿提高。另外,公园游乐设施老化,以及一些项目施工现场往往管理混乱,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更加突出,经济合同纠纷、民工工资矛盾也是常有发生。
三、*年的质量安全工作要求
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20*年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把此项工作放在长期重要的位置。
(一)健全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加强综合监管能力。
继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实物抽查与行为检查并举制度,严格检查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做到各环节都对质量、安全生产行为负责。加大对分户验收质量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抽查力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降低验收标准等不良行为,按责任分担给予严厉查处。充分运用市场与现场联动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和鼓励住宅工程创优和群体创优。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二)切实维护广大住户切身利益,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省市有关要求,不断总结前几年住宅建设中的有益经验,研究探索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手段和措施。要认真反思实施分户验收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关于住宅工程质量担保、保险制度的推行,建立健全以诚信约束机制为中心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开发商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化质量责任的落实,要从根本上解决和弥补现有工程建设过程质量保修制度上的缺陷和不足。要建立投诉、接待处理有效机制,尽可能使住宅工程的质量投诉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合理的处理,减少推诿扯皮、责任主体不明、矛盾激化、越级上访等情况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
今年将组织开展系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这是县委、县政府为保持今年安全生产平稳好转而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今年排查治理的范围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实际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排查治理重点是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这次排查治理要很好地坚持建筑安全重大隐患消除结合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结合技术进步等等。这项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希望各单位做到领导重视、全面发动、方案可行、责任落实、整改到位。
(四)真正明确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加大重点区域监管力度。
要切实扭转责任主体和监督执法主体颠倒混淆的错误观念,按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及其受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是执法主体。在住宅建设上,建设单位(开发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受雇于建设单位,是项目开发中的一个过程和环节,监理也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管理,建设单位对这几方的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要认真负责地管起来,不要一有情况一推了之、一走了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为执法主体,其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各类工业园区监管力度,同时要不断探索机制,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工业园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平时的监督检查,对诚信度较差的项目开发商、施工、监理企业要重点监管,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纠纷要提前预防。对事故易发生的企业、区域,要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督查,对发现安全管理差的企业或存在较多事故隐患的工地,要进行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理,对瓶装燃气市场要结合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进行整顿,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直管公房的管理,特别是消防安全的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排除消防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工作,提升质量安全整体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