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0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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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现状;机制构建
近年来,检察机关违法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监督体系不健全。新刑诉法正式实施后,在赋予检察机关新的法律监督职责,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规范行使法律监督权、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紧密结合新刑诉法实施,探讨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内部制约,对于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紧迫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面临的困境与原因分析
(一)监督主体关系未理顺
当前,检察机关履行内部监督职责的机构主要有纪检组、监察、检务督查和案件管理等几个部门。纪检组作为同级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长一般担任党组成员,工作性质侧重于党内监督;监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内设监察机构,监督内容涉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人事财务等;案件管理部门主要监督执法办案部门案件流程、时限、质量和效率等。目前,纪检组、监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职责多有交叉,体制关系不明确,监督合力有待整合。
(二)机构人员配备不科学
历次机构改革后,多数县级基层检察院监察部门被撤销,基层检察院只能采取纪检组与监察部门合署办公形式,有的基层院甚至未配备专职监察工作人员,内部监督几乎由纪检组长一人完成,导致监察职责难以履行。根据高检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应设立检务督察委员会,下设检务督察室,作为检察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但受“案多人少”、机构编制等因素的限制,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设置检务督察机构的很少,大多临时抽调人员开展检务督查,未能形成常态化督察机制。
(三)监督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监督质量的高低、好坏取决于履行监督职责人员的监督水平,但部分检察人员甚至领导干部有“重业务,轻监督”的观念,把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的干警安排到业务部门,办案质量评查外行监督内行,检务督查讲形式,走过场,制度执行监督不深、不透、不细,自然难以发现执法办案、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及时处理,使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四)执法办案监督缺乏实效性
执法办案工作从案件受理到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每个诉讼环节,由于分工的明确性和案件的保密性,整个案件都是在相对封闭的环境运行,只有办案人员及听取汇报的领导知晓具体案情,检委会的监督仅限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和必须提请检委会的个案,监督的范围非常窄,纪检监察监督、同级监督等监督形式无法把执法办案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无法实现适时、有效监督。
二、新刑诉法实施后对内部执法监督带来的难题
(一)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评价标准缺乏
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是依托各办案部门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同时也是内部监督所必须参照的唯一标准。新刑诉法在如何具体执行操作方面规定得较为宏观,具体的配套规定或细则尚未出台,有的甚至处在探索阶段。如简易程序的办案模式、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基层院阶段性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效后方能自上而下形成规范性操作细则,由此也带来监察部门开展内部监督缺乏统一衡量和评价标准,使得监察部门在新刑诉法实施的初始阶段开展相关内部监督工作可能会显得有点底气不足。
(二)监督领域拓展与监督力量薄弱的矛盾更加凸显
过去,我们主要从纠正执法过错的角度,对撤案、捕后不诉撤诉、刑事赔偿等案件进行监督,偏重于对 “事”的监督。新刑诉法更多体现了宽严相济原则,如严格羁押条件和批准、以及审查救济,刑事和解从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更加从轻等,这些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的地位、作用明显,既有可能发生案件处理不公正,也有可能出现办案人员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内部监督由重“事”发展到“人、事”并重,势必对内部监督的专业化和人员力量配备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检律接触机会增多可能引发廉政风险
律师执业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利益驱动,案件走向或者处理结果与律师业绩和经济利益有着直接关系,而检察人员行使检察权与这些利益存在着密切联系。随着律师执业活动广泛和全面开展,自侦、批捕、公诉等部门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与律师的交往机会将大幅增加,利益的存在使检察队伍也面临更多的廉政风险。检察人员向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不遵守与律师的回避制度,以及收受律师财物、接受律师宴请等行为都有可能发生,将影响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公正性、廉洁性,这成为内部执法监督需要预防和查处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方式途径
(一)整合内部监督主体资源
形成纪检组长组织协调,纪检组、监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和检务督查部门各负其责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增强内部监督工作合力。在县级检察院增设监察科的同时,将案件管理机构定位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加大人员、装备、软件等建设力度。同时,建议省级检察院及有条件的市级检察院增设有机构编制的检务督查办公室;条件不成熟的设立无编制的检务督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处人员兼任,增强检务督察工作的效力,并明确专人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二)建立纵向监督体系
一是将案件内部监督纳入检委会监督职能。建议将目前分散的案件督查资源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合署,隶属于检委会,对检委会负责,建立检委会领导下的评审案件机制,及时针对犯罪嫌疑人权益影响较大的立案、提请批准逮捕和羁押等开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实行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和检委会议案程序,防止因承办人权力过大而发生、权钱交易等不廉不公行为。
二是建立专职督查员制度。专职督查员受专职检委会委员领导,具体对“非法取证”、决定刑事和解、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等可能存在办案质量风险的案件,进行程序监控、实体监督、以及专项检查、检务督察和效能监察等方式全程跟踪,并针对情况和问题,制发质量通报、督察建议书和效能监察报告,确保此类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三)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控申、案管、侦监、公诉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自侦办案的横向监督制约,以流程管理为重点,运用“检察(自侦)办案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作风效能考核”等制度机制安排,落实横向监督。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如在公诉部门内部考核中设置专门板块,就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考评考核。要围绕“案结事了”作为和解特别程序案件的基本标准,对于完成一定量的和解案件后,每上升一定案件数,可增加相应分数;对于因工作不落实不规范发生负面影响及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要作减分处理,从而形成对适用当事人和解特别程序工作的结果导向制衡机制。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检察官执法办案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联系新刑事诉讼法对律师执业活动新增规定的特点,结合自侦、批捕、公诉等不同检察业务工作的情况,从交往记录、情况报告、办案回避、违纪追究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的职业交往行为。强化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广泛收集检察人员与律师职业交往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律师的关切,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和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措施。加大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科技投入,在运用案件管理网上系统进行案件流程管理的基础上,设计运行执法办案检务督察管理和内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系统软件,真正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推向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建立检察行为规范投诉机制
以推进新刑诉法为契机,试点设立检察行为规范投诉机制强化事中及事后监督,主要由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人员执法过程中适用程序不规范、态度生硬、行为、用语不文明等还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情况,以便检察机关及时纠正,提升执法公信力。对涉及干警执法作风、办案纪律、廉洁自律等举报,采取了解情况、干警谈话、调阅案卷等形式进行详细调查,视情予以诫免谈话或作出党纪、检纪等处理。建议市级以上检察院设立投诉机构,作为对下级检察院督察和考评的依据。基层检察院也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控申部门、检委会办公室联合组成投诉受理中心,自行办理投诉件。具体包括:事前告知、限时处理、即时纠正和及时分流。
(六)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一是自觉接受地方党委、人大的领导与监督。加强重要案件的请示报告,对人大代表就检察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咨询予以认真研究、答复。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让他们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检察院的大力指导配合下,以党的十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了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吴天恩任组长,纪检组长张宝贵、检察院职务犯罪科杨永涛为副组长的全县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科员叶树泉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局综合科,负责日常联系沟通事务。
(二)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各项廉政制度。下发了《县民政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一览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实行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了局领导及中层干部年度述廉、评廉制度,并将述廉、评廉工作作为自我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局领[!]导班子每年坚持述职述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点工作安排、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按照省院、绥市院的统一部署,市院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就涉法上访、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等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并针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时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专项清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把专项清理工作纳入重要的日程绥化市院关于“七个专项清理”通知下发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党组会、院务会、研究落实清理工作,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专项清理工作上来,要求做到思想统一、位置摆正、标准严格、措施具体、行动迅速。
成立了“七个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检察长张、纪检组长担任,反贪局、渎检局、控申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临所科、政治处、纪检组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有关清理情况,办公室设立在政治处并由纪检组督办。
二、明确任务、措施具体,信法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院里制定《市人民检察院“七个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把上级院要求的清理重点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提出了严格要求。
各部门针对自己所负责的清理内容,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为使专项清理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在措施上,院党组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要强化领导、科室负责,相关部门多配合;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溥查不走过场,做到成绩要肯定问题不回避,整改要彻底;三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四是加强对上沟通,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汇报,主动征得上级院的指导。
三、分项清理、扎实推进,认真完成各项清理工作(一)积极开展涉法上访案件的清理按照要求控申部门对2003年以来,涉法上访案件11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在清理中发现有4件涉及进京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属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到省院上访案件4件,其中有3件在处理涉法案件中得到及时处理,另有1件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到绥化市院和本院上访3件,经控申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调解,现已全部结案。工作中,控申部门积极与反贪、渎检、民行等部门进行配合。
集中人力对所掌握有可能进京,到省、到市越级上访人员进行一一排查,制定薄册;对人员的姓名、住址、反映的问题、处理情况等一一登记,做到了信息准确,处理及时。同时主动与市人大、市纪检委、市办等有关单位联系,相互沟通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二)对不案件进行认真清理控申部门与公诉科共同协作,对2003年以来所不案件4件,进行了严格审查。
工作中,他们采取互查的方法。就是先由公诉部门自查,并形成报告,然后将所有的不起案件卷宗,针对诉讼程序,法律文书制做,实体法的运用,办案期限等有关具体问题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专项清理小组汇报。
(三)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认真清理按照省院关于“减、假、保”专项检查实施意见的要求,监所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进行案件疏理。对2002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人犯和犯罪嫌疑人逐一进行排查,清理出5人施用减刑,21人取保侯审。二是进行案件回访。监所科的干警,努力工作,深入犯罪嫌疑人或刑前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交流思想、审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清理。
三是依法按照规定整改。针对闫云鹏取保侯审超期问题严肃纠正,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四)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进行清理根据省院和市院的部署,我院首先确定范围,以2001年以来我院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为主要对象,重点清查扣押、冻结款物的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反贪、渎检部门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清查,实行一案一落实、一案一审查、一案一对照。共清理出一年多来所办理的案件36件,所扣押款物达100余万元,涉及发案单位26家。二是详细审查。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不仅是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更是促进司法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尽管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大范围来看,执法不公、从检不廉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与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笔者结合所在地区基层检察院纪检工作的现状,归纳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警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到纪检工作的重要性
新形势下,纪检检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说此项工作与其它检察业务相比起步较晚,导致部分干警认为检察机关以业务为主,认为纪检监察可有可无,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与己无关,大力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办案,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一部分检察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认识模糊,对检务督察的排斥,加上基层内部监督规定缺少刚性,这一系列原因给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展开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齐全,导致监督不力
以笔者所在的基层检察院为例,全院仅有30名干警,由于受现有编制制约,有的干警身兼数职,院小人少,没有设置单独机构,而且纪检组长及纪检监察人员都为兼职,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兼顾多项工作,使得真正投入到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限制,导致很多工作忙于应付。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客观上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三)职责不明晰、机制不完善,致使监督职能发挥受限
以我院为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各项工作都在摸索中前进,工作机制尚不完善,不科学,不少日常工作没有制度保障,缺乏规范性。同时,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定位不准确的问题,导致岗位职责不明确,时常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产生交叉或重复。从监督制约的时机看,仍旧以事后监督为主,对办案活动监督主要是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核实办案人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很少去查看办案手段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对办案环节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教育活动
提高思想认识,是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打牢思想根基,使基层院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对此,针对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抓好经常性教育;针对理想信念问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针对法纪观念的问题,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方面的思想教育;针对心存侥幸的问题,开展正反典型事例教育。要通过潜移默化的日常教育,消除一些领导及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上的误区,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落实。
(二)健全机构,提高专业化建设
一要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力争提高其地位和影响力。按照上级院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本着以人为本,从严治检的原则,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力求使制度达到细化、量化,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注重调配优秀人才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大力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专业化程度。
(三)明确职责,创新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执法办案的必要保障,又是全院整体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办公室一样在全院内部是一个相对宏观、具有基本职权即内部监察权的组织协调部门。笔者认为,明确了这个一定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做到职权明晰。这就要求配套制定执行监督办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严格实施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相关配套制度、暂扣款物、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管理方面的监督制度,做到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在具体工作中还要注重创新机制,完善对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评,使考评和监督工作贯穿干警执法办案整个流程,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从而实行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在年终考评中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全年勤政、廉政情况对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奖优罚劣,形成激励作用。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着力转变督察方式,创新督察手段,设计研发了“网络督察平台”,打造现代科学、便捷高效、内容丰富、督察到位的综合性督察平台,实现了对机关管理、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廉政建设的网络化、全方位、高效率的督察模式,开创了信息化时代检务督察工作新局面,为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三年的运行,该院“网络督察平台”已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执法规范化实现新加强。网络督察平台充分建立起动态监督网络,强化了诸多工作环节的监督和制约,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减少了办案的随意性,在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该院办理的批捕、案件准确率均为100%;立查自侦案件数量比去年上升5%,所办案件均为大案。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各项办案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无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二是检察队伍素质实现新提升。督察平台使每个人都成为监督者,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干警参与督察、接受督察的自觉性,该院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一起涉检案件,15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在市级以上竞赛比武中获奖。
三是社会形象实现新转变。网络平台将督察过程和内容结果公开上网,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公开、透明,推进了检务公开,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2014年山东省检察系统在枣庄召开的检务督察工作座谈会上,该院苏波检察长做了典型发言。时任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振忠给予高度评价,在汇报材料上给予了肯定批示。
平台运行以来,省院督察办和市院领导亲临视察指导,潍坊奎文区院、青岛市院、胶州市院、黑龙江伊春市院、上甘岭区院相继来该院交流学习。平台创建以来,共开展各类督察286次,发现问题83个,编发督察通报93期,有23名干警被通报批评,有11个部门负责人、2名院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有13名同志受到通报表扬。该院两次获省院“集体二等功”,两次获临沂市院集体三等功,五次获“省级文明先进单位”。2013年度被山东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先进单位;在全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社会投票中,该院排名第一,被表彰为全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检务督察工作在上级院绩效考核中连续三年两次获得第一名、一次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一、党组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党组多年来对交通安全工作一贯非常重视,为加强领导,建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法警大队长×××、民行处长×××、二处长×××、侦查处长×××为成员的院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制定了《××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安全防范为基础,以从严管理为手段,实行责任到处室、责任到干警个人等工作责任制,形成了院领导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院一盘棋的工作局面,使我院的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1、落实市院及通州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今年上半年,根据市院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全院开展了“迎五一、保安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院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通过集中学习、通过局域网自学等方式,组织全院干警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和我院制定的《××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等文件,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查摆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从根本上堵塞交通安全工作的漏洞。
“两会”期间,根据__区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单位消减出车率的要求,院领导模范带头,各处室合并办案用车,使我院出车率减少40%,为“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做车了贡献。
2、坚持各项制度不走样
要求各局、处、室负责人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规章制度,做到加强领导、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检查四个“必须”,严禁公车私用,并对是否存在开特权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查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车辆管理、维护保养等制度方面入手,严格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制度,对各局、处、室车辆安全状况进行验收、评比,并将结果纳入季度量化考核,从制度上保证了带病车不上路的安全原则。2月份,院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与全院干警签定了《驾驶员、行人交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
3、制定措施,杜绝甲方事故
为坚决杜绝驾驶员酒后驾车等行为导致的甲方责任事故,以及超速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院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联合院纪检监察处做出部署,要求各局、处、室结合针对市院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以及我院一处交通事故的典型事例,结合本部门交通安全状况,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纪检监察处制定《驾驶员交通违章通知记录手册》,将干警的交通违章行为纳入纪检监察范围。
三、取得的成效
在院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全院干警的努力下,我院上半年的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整体良好,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强化了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全体干警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行为均降至历史低点,有效地保障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存在的不足
1、从一处交通事故和几起刮蹭事故来看,有些驾驶员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遇见不足,可见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需提高.
2、由于春夏气候的原因,有些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情绪不够稳定,缺乏耐心和谨慎,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五、特别提醒
从公务员考试舞弊案到中药材市场二期工程建设中土地系统执法人员案,从“老年公寓”变身商业别墅违规用地案再到组织、强迫案背后的渎职案……2007年以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所办理的几乎每一起渎职案,都会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不仅如此,地处皖北的这个基层检察院四年间所查处的渎职侵权案件数量,在安徽省所有基层检察院中名列第一,全部案件没有一起撤案、不诉或作无罪判决处理,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十分明显。
渎职侵权案件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理此类案件长期以来就存在着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四难”问题。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以自身实际反渎工作成效表明,“四难一大”不是破解不了,关键是要苦练内功,用智慧和办法找到破解之道。
“反贪靠举报,反渎靠读报”
2007年上半年,谯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阅读当地报纸时,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谯城区法院判决“五马镇卫生院包赔艾滋病患者刘某夫妻数万元”。
卫生院为什么要包赔艾滋病患者钱、二者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还有没有其他艾滋病患者得到卫生院的包赔?
本能的反应让检察官意识到其背后有太多的疑问。办案人员及时与谯城区法院取得联系,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先后共有三个家庭的六名艾滋病患者在和该卫生院打官司,刘某是第一个有判决结果的。打官司的原因均是这三家的产妇在该卫生院做剖腹产手术时,输血感染了艾滋病,并交叉感染给丈夫和孩子,其中一人已死亡。
办案人立刻意识到,产生这一严重后果的背后可能存在有关人员的渎职问题。循着这一线索,他们查清了五马镇卫生院院长吴建华、副院长张坤等4人涉嫌的犯罪事实。2007年11月,上述四被告人被一审判刑,且均未提出上诉。
从此,该院反渎局内部流行起了一句话:“反贪靠举报,反渎靠读报。”这说法既反映了反渎案件线索发现难的尴尬,也表明只要处处留心仍然可以“捕获”到有价值的相关线索。谯城区检察院反渎局从此注意从街头巷尾的议论中或者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寻找线索。
2009年6月14日,亳州举行公务员考试。临近傍晚,谯城区反渎局的小马听到在当天的考试中有两个警察被现场抓获这一消息后,立即向反渎局局长高峰报告。
“公务员考试”、“警察被抓”这些互相关联的信息,让高峰直觉考试中可能有人泄题、有人渎职。侦查结果证明了他的判断,在此次考试中,王昆、张双翼、张超等三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身为公安民警的王宇、周云鹏等人则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009年11月5日,谯城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王昆等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
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的渠道,谯城区检察院反渎部门探索建立起了纵向和横向的线索移送机制。纵向上,有效利用市检察院的信息资源优势,“借船出海”获得线索。2010年9月,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正科级干部陈社育、刑警大队三中队原副中队长赵建良因涉嫌徇私枉法而受到谯城区检察院的查处,此案正是根据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一起组织案时发现的线索经交办而办理的。
横向方面,该院反渎部门一方面注意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则注意与本院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他们办理的冯智等2人案,就是从侦监部门办理其他批捕案件时发现的线索。而土地和建设规划部门3件6人、案的查处最初则是从一起民事申诉案件中找到了“源头”。
反渎要开花有“声”
反渎职领域一直存在着“立案难”的问题,难在对相关法律的把握上。反渎工作涉案罪名多,牵连部门多,涉及法律、法规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不好厘清,这就要求反渎干警每办理一个案件,不仅要熟悉渎职法律条文,关注不断更新的司法解释,更要熟悉所办部门的法律、法规。怎么解决?谯城区检察院的做法是吃透案情,及时“补课”,缜密初查。
2008年4月,谯城区检察院收到市检察院转来的一封亳州市中药材市场二期工程的购房户控告开发商收受购房款不给办理房产证的信件,恰好该院民行部门也正在办理这起申诉案件。
反渎局调取资料后分析认为,开发商对土地是否拥有使用权存在明显问题,此线索价值较高,成案的可能性较大。
为全面了解涉及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办案人员首先向土地部门调取了资料,还对城建、规划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进行强化“补课”,并对从土地、建设等部门调取来的相关重要书证的作用进行精心分析。
在吃透案情、熟悉相关知识的基础上,他们针对案件有可能涉及的部门制订了详细的初查计划,并就这些部门中的每一个人的职责及履职情况也制作了详尽的询问提纲。由于亳州市中药材市场二期工程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所有使用该土地的行为均视为违法,而土地监察部门未能正确履行监察职责自然首当其冲。于是亳州市国土局土地监察大队被他们作为突破案件的第一对象。
缜密的初查使得案情逐步明晓,这是一起涉及土地、建设、规划等多部门多人员的渎职案件。2008年6月6日,谯城区检察院果断以涉嫌罪对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鲁胜利等四人立案侦查,此后又对该市建设规划部门2人涉嫌案进行了查处。三个月后,这起有关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别墅和商住楼,但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居然没有发现、发现后也未加制止,而建设管理及规划部门竟然也帮助开发商擅自修改规划,造成了二期市场原定功能受到破坏,致使国家损失了11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的案件侦查终结。
案件办结后,反渎干警们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抽时间坐下来进行集体总结,相互取长补短,有时还拿全国各地兄弟检察院所办的类似反渎经典案例进行交流。这样久而久之,办案眼界拓宽了,攻坚克难的能力也大大提高了。
“开花结果”巧借力
渎职侵权案件涉及面广,案情复杂,所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反渎部门不同程度地会碰到各种理由的说情、施压、拆台等现象。
为避免“只开花不结果”,谯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胡献春常给干警们“撑腰壮胆”说:敢不敢查、敢不敢立、敢不敢诉、能不能判得了,是我检察长的问题,而能不能查得出来,则是你们办案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问题。
为此,他经常从案件线索初查到立案,再到甚至判决,都一盯到底。他一方面利用各种机会将反渎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件向区委、区人大和上级院领导汇报,赢得支持,增强抗干扰能力;另一方面敢于顶住压力,敢于承担风险和责任,并为办案人员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
在谯城区检察院,善借媒体之力也是其排除阻力和争取案件最好处理结果的一着妙棋。他们从案件的立案开始,就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媒体权威信息,这为后来案件的顺利查处打下了良好基础。2009年6月,亳州公务员考试舞弊案案发,许多媒体第一时间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检察机关介入后,该院不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还适时通过有影响媒体权威信息,从而有效引导了舆论,减少了人为干扰。案件开庭审理时,他们主动邀请发案单位派员参加旁听,既以案说法,又能赢得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案件办结后,他们通过发检察建议和撰写调研分析报告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影响面。
有形之果
2007年,谯城区检察院在亳州市基层检察院中第一个挂牌成立反渎局,年轻的高峰担当第一任局长。据高峰介绍,2007年至2010年,该院反渎局共受理各类反渎案件线索40件,初查后立案18件32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8件12人。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2014年12月、2015年3月山东省分别公布了省级、市县行政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近两年以来,各地如何进一步“应用”这份清单?如何让权力清单从“写在纸上,挂在网上”变成真正对行使权力的政府部门进行约束的制度?如何让权力清单真正成为规范政府行权用权的制度保障?
为弄清这些问题,牟平区编办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发现,权力清单虽然已经向社会公开,但是有些部门除编制权力清单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甚至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具体权力事项并不能完全掌握。个别行政执法部门甚至无视权力清单,仍旧按老套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出现了逐利执法现象,走上了职务犯罪的道路,这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牟平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编办主任王举文说:“权力清单是部门履职的依据,它不仅是部门权力事项的公示,更是规范用权的要求!”
为解决权力清单不落地,用权不规范等问题,牟平区编办主动与区检察院进行了沟通对接,提出把权力清单“回头看”与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计划通过巡回宣讲的方式,让各个部门了解有哪些行政权力可以行使,哪些不能行使,哪些行为涉嫌职务犯罪。这一思路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区检察院的大力支持。
今年5月9日,牟平区召开了“全区权力清单‘回头看’暨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工作动员大会”。受区委书记委托,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陶可令主持会议,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区编办和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会议上作了讲话,就如何开展好权力清单“回头看”和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宣讲活动与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成立了由区编办、区检察院和区“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宣讲团,在全区45个部门和单位巡回宣讲。
宣讲工作按照“逐个部门过,逐条事项过”的要求,依法依规理顺权力事项设立依据、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让各部门明确各自的权力事项,重点要求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自己行使权力的依据和办理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每次宣讲结束,各个部门还要对“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杜绝职务犯罪”做出承诺,现场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
近年来,牟平区检察院不断深入推进“大预防”工作格局。坚持把预防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诫告制度,坚持案前提醒、案中约谈、案后诫告、跟踪整改。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个人或发生职务犯罪窝串案的单位,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依法不立案、撤案、不、经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缓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分情况分别给予警示提醒、察帮诫劝和责令纠错。牟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延杰告诉记者:“近年来,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犯罪案件看,一些涉案工作人员甚至部门负责人对自己的职权和工作流程并不熟悉,因履职不正确、不到位已经涉嫌渎职犯罪了。这次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进一步理顺了部门的权力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权力行使程序,防止和减少行政权力的缺失或滥用,特别进一步强化了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排查权力风险点,认真制定防控措施,并将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写入部门的工作规则和干部考核方案中,从制度机制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牟平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王伟红全程参与了宣讲活动。她说:“开展权力清单‘回头看’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是今年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工作。通过对大家身边的职务犯罪具体案例的讲解,让广大干部职工有了深刻警醒。”
谈到宣讲活动,牟平区卫计局局长孙昌琪同志深有感触:“这次宣讲活动不仅仅是一次宣讲,而是结合宣讲,对卫计系统的权力清单重新梳理一遍,全体领导干部听后都觉得压力很大。大家表示这次活动让自己明晰了职责,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知道了如何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把本职工作做好,同时也保护好自己。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卫计系统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拥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对权力清单逐条学习,起到了很好的预警效果。”
牟平区农业局党委委员、农业监察大队队长王基军同志告诉记者:“这次活动让权力清单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了一个‘清’的作用,部门、干部对自己的职责、权限、权力运行流程有了清楚的认识,如在植物检疫领域,广大干部认清自己职责后,更加频繁地深入基层,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普通群众对到哪个单位、哪一个科室、找哪一个人办事更加清楚;二是发挥监督、警示的作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老百姓、社会各界的监督。‘回头看’以后,各部门都明晰自己的权限,做到不越权,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三是方便群众办事,通过网上公示,特别是建立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方便了基层群众办事。”
目前,牟平区45个部门(单位)的宣讲活动已全面完成。
把清单用好,让权力不再任性,制度建设是关键。王举文告诉记者,“宣讲活动只是一个开始。下一步,我们要会同检察院打造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的廉政防控体系,全面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绘制全区45个部门和单位工作流程廉政风险‘防控图’,并在区政务网公开,健全部门依法行政的常态化制约机制。”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地实现,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审监庭业务工作(考核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到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100%,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5、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坚持案件质量、裁判文书等情况月通报制度,并将进度情况及时填写上墙。
6、依法及时审理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行政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院内交办的其它案件。
7、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质量
档案和书记员技能考核档案。
8、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9、做好涉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 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院领导(纪检组长)与审监庭庭长签订。
6、本责任书由分管院领导(纪检组长)、审监庭、政工科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