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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作要点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01 02:31:4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质量监督工作要点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创新质量监督工作方式,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1、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15)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全部纳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督管理之中,质量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2、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常态化。推动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基础上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开展监督抽检,主要抽检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对监督抽检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建立抽检台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工程完工后不留质量隐患。

3、工程质量监督差别化。对区重点水利工程成立质量监督组,实行经常性监督,随时对工程实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民生水利工程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库、电站、堤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査,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反复开展检查,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突出对重点工程、质量管理薄弱工程以及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完善各参建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主体质量行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根本要素,建立质量行为终身责任机制,实行工程建设质量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承诺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因自身工作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性标牌,标明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新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办理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对项目法人上报的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质量检测方案进行确认和审核。对重大项目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重要隐蔽部位和关键环节,确定监督到位点,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例会,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实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达书面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区水利局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

三、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7、继续推进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按照“专业、精干、效能”的原则以及水利建设任务等情况,合理配置质量监督机构人员,抽调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质量监督队伍,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8、建立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工作仪器设备,改善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条件,确保质量监督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四、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和强化责任追究

第2篇

关键词:产品;监督抽查;抽取样品;工作要点

样品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体,是实验室检验工作的主要对象。抽样是一项质量检验的专业技术性工作。它作为一种检验方式,在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中,较为常用。抽样分为系统抽样、随机抽样等方式,主要用于不同检测标准的检验工作中。抽样在检验工作过程中尤为重要,其检验环节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产品检验工作的成败。因此抽样的真实性和完整度直接决定着检验工作的是否能够有效展开。

1规定具体的抽样方案

在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样中,较为常用的是随机抽样,这种抽样方法有助于更真实地反映产品质量。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在抽样之前应编制好不同类别样品的随机抽样方案,这方案包括对产品批次和抽样方式的规定以及抽取样品量的大小等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于特殊情况的要对运输和储存的要求做好规定,以免影响抽取样品的质量。编制抽样方案存在两种情况:a.在产品标准中抽样方案已有具体规定的,应按照产品标准规定执行。b.产品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案的,应针对抽取样品的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的抽样标准研究确定可操作的具体方案。确定抽样方案时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制订的《××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和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相关规定要求。具体抽样方案的设定要能保证抽样人员所抽取的样品能够代表一部分样品的显著特征,所抽取的样品量也不仅仅是为了抽取而抽取,要能够满足需求并且反映真实的样品情况。若未制定抽样方案或抽样方案的制定不能很好地为抽样工作进行指导,那么不利于抽样人员进行产品抽样。

2抽查产品种类的确定

抽样人员在进入企业后,应首先与企业人员沟通交流,说明来意,进入现场查看,了解企业产品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监督抽查中,抽查产品种类必须按行政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令规定进行。到现场抽样时,首先必须确定企业有生产或销售规定中的产品种类才能进行抽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在生产企业中,产品抽样地点通常在成品仓库,抽样时应明确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抽查产品必须为经企业出产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未经检验产品、不合格品或次品不能作为抽查产品的对象。在流通领域,产品抽样地点通常在企业仓库或营业场所,所经营产品未经特别标明都视为合格品,可作为被抽查产品。

3产品检验批量的确定

所谓产品检验批是指一批作为检验对象而聚集起来的即将提交检验的产品,批量即检验批中单位产品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同型号、同等级、同类型的,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才能组成同一个检验批。对此上级监管部门在下发要求时会做出详细的相关规定,,这就要求抽样人员在进行产品检验时按照监督文检的规定进行,产品批量和产品种类都要符合国家标准,满足产品属性所要求的限量值。

4实施产品抽样

在实际工作中,随机抽样是较为常用的的方式,但是实际上却在方法上有所不同。常用随机抽样方法有4种方法,简单随机抽取较为常用,但不能保证抽样结果的准确性。系统抽样法、分层抽样法抽样结果存在一定的系统性,能说明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样品所反映的特征。整群抽样法的抽样结果呈现多样化特征。这四种不同的抽样方法适用于不同标准的抽样方案。抽样的随机性要求在选择的随机抽样方法时,应能使总体的每个产品都有相同的被抽机会。抽签、查随机数值表或掷随机数骰子等方法都是不错的随机抽样方法,每个个体被抽到的机会都是相同的。不同产品种类和不同产品种类都存在抽样方法上的差异。因而抽样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在执行抽样前仔细阅读抽样方案的相关规定和产品标准等,避免出现个人失误影响抽样结果,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抽样。

5抽样单信息填写

抽样单信息填写是对抽样工作的详细记录,作为是产品监督检验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是追溯产品情况的依据。因而填写抽样单时要将检验所需的信息填写完整,为了方便而简略填写很可能直接影响检验工作的开展。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行政处罚时,抽样单上产品标注的方式不一致或抽样日期等问题,往往直接引起执法部门与受处罚单位争议。因此,抽样单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和规范化,字迹清晰,有利于后期质量检验工作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监督抽取样品的单子须填写各类信息,包括任务来源和受检产品信息等信息,完善抽样单位所需信息,在填写过程中遵循真实有效的原则。

6样品运输和储存

抽取样品应封样,封条应双方签名、盖章,封样应牢固、有效。无论检验用样或备用样品,在抽取过程和封样后的运输储存都应按产品标准和产品说明的运输储存条件管理,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需低温保存的冷冻食品,抽样单位应配备符合温度要求的车用和储存用冰箱;有防潮要求的产品应采取符合要求的防潮措施处理;对于保质期短的样品,应使样品在保质期结束前完成产品检验规定程序;对于其它有特殊运输储存要求的产品,其样品都应按规定要求妥善管理。同时,要求防止运输储存人为损坏,做好样品流转过程每个环节的样品接收检查和管理记录。

7其他工作要点

除以上所谈及之外,考虑到抽样现场人员复杂,环境喧闹以及抽样人员外出时间较长等情况导致抽样人员易情绪化,易导致抽样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应查未查等过失,极易被产品质量差的企业主趁机利用逃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逃避处罚。错误的抽样程序、错填抽样单等不经意间发生的错误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监督抽查工作失去效用。因此,抽样人员在进行抽样工作时应保持高度的认知和敏捷的思绪,认真负责,按照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确保抽样工作的顺利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也应重视抽样工作,挖掘并培养专业性的技术人才上岗进行抽样工作,提高抽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对待工作的积极态度,做好抽样工作,促进产品监督抽样工作的有效实施。

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的实际工作中,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始始终是以抽样工作的开始为代表。抽样是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抽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谨以此文通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工作的重点和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以便抽样工作人员的借鉴,希望能为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样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标准化实施贡献绵薄之力。

作者:房泽辉 单位:甘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参考文献

[1]赵卫东.质量技术监督抽样调查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1(34).

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是由建筑施工本身的安全问题现状决定的。建筑施工由于本身的施工特点,大多数建筑施工生产流动性大,施工过程复杂,露天作业多,施工时间长,人员素质高低不一,机械设备复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不可预测的因素,这些都使得建筑施工本身成为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

2、安全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线。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准是高效的管理。对管理制度的制定、人员与机械设备的管理、现场各个施工项目的配合、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发生事故后的迅速反应能力及应对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施工的安全,所以,作为一个施工企业,它的管理水平越高,越注重细节,安全事故也会离它越远。注重施工安全管理,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这也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增强了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二、工程施工中常见的安全质量问题分析

1、高处坠落。项目参与人员暴露在具有潜在坠落风险的位置(洞口临边、龙门架和脚手架等处),由于防护系统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识的脆弱性或者两者共同作用下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2、坍塌。项目参与人员暴露在具有潜在坍塌风险的区域内(基坑等),由于支撑系统的脆弱性或者防护系统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识的脆弱性或者以上三者中的任意两者或三者共同作用下造成坍塌事故。

3、物体打击。项目参与人员暴露在具有潜在物体坠落风险的场区内,由于防护系统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识的脆弱性或者两者共同作用下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4、触电。项目参与人员暴露在具有电器设备的环境内,由于防护系统的脆弱性或者人的安全意识的脆弱性或者两者共同作用下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三、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因素

1、工程参与方自身责任

我国工程施工现状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有法不依、违章施工、不依照施工流程施工以及施工资质不足等,此外在施工中还存在拖欠工程款项以及签订霸王条款等问题,这就使得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态度消极,无法在安全管理上积极采取措施。一些安全防护资金无法按要求到位,并且有些工程为了赶工期,导致了施工强度较高,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便不会重视安全防护,因此埋下了安全隐患。

2、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尽管我国己经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距离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构建还是存在一定距离的,并且在此基础上的配套制度建设也显得比较落后,不能满足我国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

3、项目资金无法到位

有关施工安全防护相关费用在我国相关规定中有明文规定,并且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详细支出都进行了明文规定,在施工中需要施工方严格予以执行。但是为了注重经济效益,业主在实际的操作环节中对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不重视,所以忽视了对管理工作的监察。因此施工单位便会习惯性的在安全管理资金方面不断缩减,因此施工中相关安全管理资金便会无法及时到位,这就致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了威胁。

4、缺少安全管理意识

经济效益是企业存在以及发展的基础,我国施工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然会以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基础,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往往并不重视。有些施工企业往往只是将安全管理机构作为一种形式,对于日常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也没有予以纠正,仅仅将安全管理作为一种形式。这种由于安全意识缺失而造成的管理问题也会引发安全事故。

四、施工企业深化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1、树立科学的安全监管观念

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都应当始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理念,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工艺等各个环节都应当坚持这一理念。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忽视了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产生,给企业形象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所以,建设主管机构以及建筑单位应当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必须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过程中最主要的工作来开展。我国颁布了《施工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评价标准》,依据该制度各施工企业应当立足本企业的生产实际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

2、构建科学的安全监管评价体系

建筑施工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设计的学科体系相对较多,因而其体系组成相对较为复杂。并且施工中所设计的岗位众多,不同的岗位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负的责也具有差异,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前对这些岗位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依照预估风险对岗位进行科学的设置、安排,并确定安全管理措施以及需要投入的安全费用。从而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确定目标的最优性。

3、强化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监控

现场采取安全检查、巡视、旁站、平行检验、验收等技术措施,使项目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监理部根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适时发出监理指令,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采用施工单位自检自验、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复检、安全设施验收;质安站抽查监督的三级安全管理模式。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对于较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监理部应实行旁站监理,排好轮流值班表总监带班轮流值班并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或有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违反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立即开具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后复检合格方可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做整改不予安全验收,不予出具安全评验资料;安全验收不合格监理部不参加基础、主体分部的质量验收。巡视中发现有严重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违反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方仍然拒绝整改,擅自盲目施工时;项目总监需及时与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站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出具监理报告由建设主管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所有事情的落实最后都是人的落实,人的差异导致最后结果的差异。所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尤为重要。首先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问题,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应该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做到上岗培训,规范操作。

5、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相关负责人对于整个工程的难点有所把握,心中有数,从而对某些容易引发事故的环节重点关注,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项目参与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即便发生事故,也可以尽量减少损失。

结束语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是其重要的影响因素,加强安全管理是质量水平得以提高的前提,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段文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研究[D].重庆大学,2011.

第4篇

关键词: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要点;分析

品质监管检查作业是国内品质监管管制机构对国内各种类型产品开展品质管理控制的措施,这项作业在商品监督中有着非常关键的用途。商品品质抽样检查程序中第一要保证抽样方式拥有科学合理性,第二,产品抽样工作者要熟练了解商品品质监管检查的根本方式,可以根据我国有关规范正确判别检查。

1 规定抽样方法

在商品抽样监管检查时,一般使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要进行检查的商品,因为各种商品功能都是不一样的,在进行抽取样品之前,要根据样品选取种类制定不同的随机样品选取方法。在制定方法时要清晰的制定出选取样品的方法、数量以及批量标准,特别状况还要制定选取样品的存放环境以及输送条件,制定的这些规范能够对工作进行指挥。

在制定抽样方法时会存在的两种状况:(1)如果在商品抽样方法中具有详细的章程,就根据有关规范章程进行作业;(2)如没有详细的抽样方法规范章程,就根据所要进行检验商品的真实状况,借助国内有关的样品抽取规范探索同时明确能够执行的操纵方法。在明确样品选取方法时,要借助国内品质监管总局制定的商品监管抽样检查标准以及商品审核规定中的有关标准。还有,在方法策划方面,要保证抽取的样品拥有很高的代表性,数量要符合商品检查量。在进行商品抽样作业时,假如没有编制商品抽样规范指导建议抑或抽样方法,抽样工人就无法很好的开展抽样作业。

2 抽样过程中的工作要点

一旦确定抽样方案,抽样工作者就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抽样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产品抽样现场应按照产品品种、产品批量数量、产品抽样实施、填写产品抽样单、产品运输以及产品储存等步骤开展工作。

2.1 确定产品抽样种类的方式

商品抽样作业到了抽样商品处,第一要先和抽样现场的工作者进行沟通,讲清楚来意,到了商品工作现场观察作业条件,清楚抽样现场商品的制造以及存放状况。在监管抽样查看程序中,抽样商品的种类一定要根据行政部门拟定的作业需求和作业职责开展。在商品制造现场,抽样位置要在仓库内进行,在选取商品上,能够划分出达标商品以及不达标商品,抽取的商品一定是通过范围检查,同时明确品质达标的,实施制造许可、强制认证的商品一定是得到制造许可亦或认证后的商品,没有通过检查的商品、残次品以及不达标商品、应该取得认证但是没有认证的商品都不在取样范围内。同时按照现场状况实时把相关状况反映给有关机构,禁止违法活动的进行,起到监管抽样的职责。流动范围商品抽样位置定在营业部亦或单位仓库,没有标上不达标商品的我们都会把它们归类为达标商品,然后从中进行抽取。

2.2 确定产品检验批量的方法

产品检验批量指的是提交进行检验的一批产品,也是作为检验对象而汇聚起来的一批产品。产品批量指的是检验批量中单一产品数量。为确保产品抽样检验具备较强的可靠性,一般检验批量应有同种类型、等级和型号,并且产品生产时间与生产条件应基本相同。这些具体操作要求在产品质检部门有明确规定,所以,产品抽样工作者首先应按照监督抽样的相关规定确定产品检验的批量。然后按照抽样方案和产品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产品检验的批量必须满足限量需求,在产品限量上,被检验产品存在限量值。

产品检验的批量必须根据企业的年生产力确定,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分档,产品抽样时,对产品批量最高限量值也有明确的分档,当成品抽样仓库内的产品数量高于最高限量值时,就可以将这批产品视为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工作者应和企业沟通,按照生产情况将这类产品分解为若干批次。在抽取食品检验样本时,相关文件与产品标准规定了最小批量限值,当抽样产品的数量不满足构成一批产品要求时,不应开展抽样工作。产品总体符合抽样要求时,产品抽样工作者应清点并确认产品数量,以备更好的开展样品抽取工作。

在监管抽样商品时,普遍状况是我们使用随机抽样方法开展,不过不一样的商品的随机抽样形式是不一样的。经常使用的商品随机抽样形式有体系抽样方式、整群抽样方式、

机随便抽样、分层抽样等四种方法,随机抽样形式要确保每一个商品被抽到的可能性是一样大的,进而确保真实的完成随机抽样。商品抽样时,能够使用抓阄亦或抽签的方法开展,不一样的商品品质规范以及形态都要有相关的随机抽取方法,在检查水泥亦或化肥时,抽样方法就要先整体明确商品数量再使用取样开展取样,使用四分法均衡混合所取得样品之后,呈取相关的样品以及实验品。

2.3 填写抽样信息单的要点内容

填写抽样信息单就是记录好工作内容,抽样信息单是产品抽样检验工作最原始的凭证,是溯源和检验产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的依据。如果没有完整填写产品检验的信息单,就可能影响产品检验工作的顺利执行,在处罚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时,抽样信息单所填写信息常常成为处罚单位与执法部门的争议点,有时在抽样信息单上出现的生产日期格式与抽样样品标注格式不一致,会成为受处罚单位争议的理由。因此,产品抽样信息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详实,只有这样的抽样信息单才有利于后续质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抽查用信息单通常需填写受检查产品的信息、受检查单位的信息、产品抽样信息、抽样单位的具体信息以及产品检验类别和来源等,上述信息的填写都应遵循完整真实原则,并应使用正确方法填写。

2.4 样品运输及储存要点分析

所抽取的样品一定要通过封样处置,封条的位置要有检查方以及生产方的签章,封样有用坚固。不管是检查用样品亦或是备用样品,在抽取时以及封样之后,商品输送以及存放一定要根据商品输送存放说明以及商品规范开展管制,保证样品真实性。检查需要低温冷冻的商品,商品抽样企业就要有适合商品存放温度要求的有关设施,抽样商品对湿度亦或碰撞之类有需求时,商品抽样企业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置。就被抽取的样品保质期时间段,就要赶在保质期结束之前完成抽样作业,对存放亦或输送有特别需要的商品,都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处置。并且,要避免抽样商品在输送时因为人为出现损坏,把样品在运送路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好交接登记。

除了多留意上面所讲述的之外,现场抽样人员比较多、仓库商品放置的太多还有存放的条件比较糟乱可能都会影响到抽样人员的心情,进而致使抽样步骤中存在差异,这种情况经常被单位使用,进而使单位跳过监管抽样活动,亦或是使用商品抽样过程中发生差错,躲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抽样信息单漏填、抽样程序错误等都可能导致抽样检验工作失效,因此,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确保精神集中与头脑清醒,保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规定要求与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抽样工作,将抽样工作当成一项技术类工作,大力培养专业水平高的抽样人员,以减少工作过程中的失误情况。

3 结束语

伴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前进,我们对食物质量关注程度日益加深,所以,商品品质检查机构就一定要增大管制力度,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检查各项标准,在保证单位商品品质的基础下,协助单位更快速更优秀的前进,实时察觉以及禁止单位违法活动,整体提高国内商品品质水准。并且,质量检查机构一定为人们使用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日用品提供品质保证,确保国家质量检查部门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形象。

参考文献

[1]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9.10.

[2]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03.

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全市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形成本意见。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鉴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模大、项目多、分散,并结合我站实际情况,按照全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体安排意见,实行“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指导、市级质量监督机构管理、县级质量监督组织监督”的模式,由各县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直接负责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承德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站)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第五条县级“质量监督组织”(以下简称县站)履行项目监督职责,对辖区内全部县乡道路及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县站要参照市站对全市公路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形式组织,制定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计划,明确项目质量监督负责人及职责分工,明确质量监督制度、工作办法、要求和质量目标。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对农村公路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组织农村公路的质量鉴定并负责工程竣(交)工的质量检测,定期向市站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县站每月将各项目建设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及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抄报市站,对所负责的监督项目实行档案化管理,并于监督期后,报监督项目的有关监督资料(质量检测意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鉴定报告、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于市站备案。

第七条市站要对各县站质量监督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对全市农村公路质量进行巡查和动态管理,并结合县站的报告并定期向省站报告农村公路质量动态。

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县道、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10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独立大中桥(隧)、或投资超过600万元的项目),市站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并参加项目竣(交)工质量检测及质量鉴定工作。

a、对桥涵、隧道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至少专项检查一次,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情况至少巡察一次,对工程实体质量至少专项检查一次;

b、对路面基层施工工艺、基层厚度、强度情况,至少专项检查一次;

c、对路面主要材料(沥青、碎石)至少专项检查一次,对路面厚度情况至少专项检查一次;

d、参加路基工程的弯沉检测及路基、路面工程的检测及质量鉴定。

第九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通知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监督通知和质量鉴定工作应简化程序,监督通知书和质量鉴定书形式参照市站对新改建工程样式制定。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或交通规费投资的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应达到100%。

第八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采取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重点监控。

第九条县站应根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及时进行质量鉴定。质量鉴定应以数据为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费用,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以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社会公示,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在工地现场设置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额、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有关部门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职责,对不作为或,造成工程事故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问题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监督工作要点)

一、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垃圾、腐植土。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材料均匀。

2、路基填筑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3、路基填筑必须坚持全幅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4、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分层回填碾压。

5、路基施工要确保上、下边坡稳定,设置适当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二、路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外购原材料必须进行试验,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自采材料必须经试验验证,保证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

2、基层、底基层施工时必须保证计量准确、拌合均匀,保证厚度,并在最佳含水量情况下进行碾压,使其达到最大密实度;有条件时基层施工提倡厂拌机铺,路拌法施工时必须保证拌和深度,不得留有夹层;基层完工后应及时养生,控制交通。

3、路面面层施工应突出强调强度、均匀性及耐久性的质量管理。采用砖、石或预制块件结构时,要加强底层、垫层质量控制;采用撒布法沥青表面处治时,应保证层间整洁、粒料干净、沥青撒布均匀、初期养护到位;采用上拌下灌黑色路面结构时,要加强灌入层均匀性和拌合层密实性质量控制;采用沥青碎石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时,要严格按有关规范加强质量控制;采用水泥路面结构时,应加强配合比、水泥用量、拌和、养生、切缝、灌缝的质量控制。路面面层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交通的疏导与管制。

三、桥涵结构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结构物的设置位置必须正确,各部尺寸必须准确,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有效。

2、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水泥、钢材、沥青、碎石、砂必须经过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严格禁止质量指标不稳定的企业生产的水泥、钢材等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3、切实加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备、运输、浇注的质量控制;混凝土制备必须以重量法计量,保证振捣、养生质量。

4、普通钢筋混凝土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平整度,支撑牢固不漏浆;钢筋直径、数量、间距,钢筋加工、焊接、使用焊条质量均应满足规范规定。预应力结构应严格按规范控制质量。

5、防护工程的圬工砌体必须选用无风化、无水锈石料,强度及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砂浆拌制必须采用重量法计量,机械拌合;石料砌筑前应洒水冲洗干净,大面朝下,丁顺面按规范合理搭配,砂浆饱满;临空面砌体应勾凹缝,勾缝应均匀美观;已完成砌体不得扰动,注意养生。

第十四条建设各方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一、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1、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过程负责,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质量责任人。

2、质量责任人应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确定,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3、接受、配合质量监督检查,支持义务质量监督员的工作。统一协调施工中质量、安全、环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4、主动申请质量鉴定和竣工验收,并配合鉴定、验收工作。

二、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1、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公路建设特点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对设计质量负责。

2、遵循因地制宜原则进行设计。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选择适宜的技术标准。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规定;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简易设计至少应具备路线纵断面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力求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合理用地,避免大填大挖。应结合公路沿线的材料分布和地质状况,进行路面、结构物和防护排水的设计,增强晴雨通行能力,保证农村公路合理使用年限。

4、农村公路建设的设计服务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安排,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应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三、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1、必须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合、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4、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对不具备建立工地实验室条件的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通过协议形式,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满足质量控制和检测评定的需要。

四、监理组织及其质量责任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推行社会监理制度的项目应依法实行招标确定监理单位。规模较小的项目可按区域采取项目捆绑方式招标社会监理,也可由市级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抽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专项监理组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组织情况应向属地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备案。

2、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应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员和设备配备应满足合同要求;设立专项监理组的项目,其监理人员和设备必须满足需要,监理人员必须持证或持农村公路建设专项技术业务培训合格证上岗。

3、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其监理单位应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为节约资源,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合同约定,监理单位也可通过协议方式利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但试验检测工作须由监理单位自行完成。对设立专项监理组的项目,监理试验可通过协议合同的方式就近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完成,其所在地交通系统的试验检测机构应给予积极支持。监理质量控制与检查的试验数据必须独立、准确。

4、监理要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与旁站。

第6篇

【关键词】药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R74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7)06--01

药品都是在药品检测实验室检测之后投入到使用中的,因此药品检测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与实验室的信誉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影响。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是保证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在药品检测工作中必须要充分发挥监督人员的素质水平,努力提高药品检测实验室的监督工作水平,使药品检测结果更加科学准确。

一、药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1.把握质量监督的时机 如果使用新的检测方法或者检测标准,其中的原方法还有变动情况,就需要进行质量监督工作。使用新设备,或者是设备维修好之后重新投入使用都需要对药品检测的质量进行科学的监督。现场药品检测也需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1],开展能力验证检测工作过程中也需要进行质量监督。客户投诉或质量仲裁鉴定环节时要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2.明确质量监督的重点工作人员 药品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准则中指出,如果监督工作中有在陪人员,也需要对其进行工作监督,技术、签约以及关键支持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需要接受工作监督,结合实验室管理的需要开展具体工作。药品检验人员的工作需要被质量监督人员监督,明确药品检测人员是否具备上岗证,是否接受过专业的教育培训,在具体工作中有无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的相关标准开展工作,药品检验的步骤以及方法是否正确。此外还需要对其工作内容、流程等科学的记录,保证记录的内容准确、规范。对于新上岗工作的人员、在陪人员、技术人员、设备维修调试人员等都需要进行质量监督[2]。

3.质量监督的步骤 质量监督是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的,但是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必须要有完善的计划做依据,同时了解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的步骤环节。首先,若相关工作流程会对检测结果造成较大的影响,就需要对其重点监督,如检查仪器设备、现场抽样检测、检测复杂样品、检验结果偏差的方法等。其次,对技术力量不强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比如使用新设备、新检测方法,使用转岗或在陪人员时。最后,要对药品检测工作进行重点监督,如果出现了客户投诉或者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要严格监督药品,保证药品检测工作的质量达标,提高药品的质量。

二、药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药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存在于检测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工作量是比较大的,需要质量监督人员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从而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一,对样品管理情况进行检验,对药品的交接、保管、留样等进行检查监督,保证药品标记满足相关规定与标准。

第二,评审合同,保证合同内容是完整的,记录的内容规范科学,使用满足条件的资源能力。

第三,对药品检测人员知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监督,同时明确其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流程开展检测工作,检测的记录是否到位。

第四,对实验室的设备以及环境等进行监督,在具体工作中有没有严格控制可能影响药品检测结果的因素,详细记录实验室环境监控结果[3]。

第五,监督检验药品仪器设备,看其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对设备的校准时间、具体情况进行观察,保证仪器设备能够按时得到维修与保养,同时监督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出现问题后能否有效处理。

第六,对药品检测的方法以及依据适用性进行监督,如果检测的依据出现变化,是否要组织监督检验人员学习,遇到特殊情况时是不是要及时更新检测指导、设备等。

第七,对消耗性的试剂以及材料进行监督,明确其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影响检测结果的试剂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满足标准。

第八,监督标准物质,对其购买、领用等进行监督,此外标准物质的配置、保管以及检验,制作、保存以及管理标本等也需要监督管理,明确其是否与相关规定相适应。

三、药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人员要求

药品检测实验室监督工作是由监督人员开展的,因此也需要明确监督工作人员的职责,依据药品检测实验室的相关标准,药品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工作人员需要有效的监督药品检测的流程、设备以及校准等工作,同时监督人员需要对检测程序、方法以及设备校准等有深入的了解,并掌握相关技能。此外,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还需要明确实验室管理制度,了解药品检测的流程、方法以及检测结果的分析情况等,具备沟通交流以及良好的观察能力,在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总而言之,就是质量监督人员必须要有专业的药品检测知识以及管理知识,同时具备监督管理的能力。

结束语:

药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的工作将对实验室本身的发展以及群众的健康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加强药品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药品检测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提高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更好的投入到药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中,提高监督工作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彭文兵.论药品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监督工作[J].中国药事,2012,11:1169-1173.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督对策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建设产业与时俱进蓬勃兴旺发展,促使建筑工程向精、新、大、深、高全方位优化延伸发展,与时俱进强化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督管理,促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已是时展必然的紧迫要求。因此,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能运作的重要职责。

1 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的重大责任及重要原则

新时展趋势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增强工程质量控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促进质量监督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促使建设工程沿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机制运行轨道发展,是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职责及职能运作,责任重大。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依据是: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和说明;工程建设合同中符合有关法规的工程质量约定。监督依据,是指导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坚持自始至终不偏离这个原则,坚持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行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监督职责的落实,也才能使质量监督机构职能运作得到正常有效的发挥。

2 现时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水平状况

2. 1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水平现状

从近几年来本地区的工程建设质量状况来看,应该说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呈稳步上升的态势。在这点共识上,一方面通过看总结统计结果就能体现出来,连年来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了100%;而且还有一些达到申报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工程及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得以控制,主要表现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质量控制上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建筑产品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通病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没有发生因工程质量失控而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相应的表现是:用户质量投诉也趋于较少数并呈个别性。

但是,以规范、标准来衡量,从工程建设产品产出过程中,多方位、深层次表现出来的质量意识及行为来看,可以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的总体水平还不是很高;体现在建设产品的质量上,总体中质量并不均衡,还存在不稳定差异,有些建筑产品局部部位还存在少数一般质量缺陷,建筑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通病,还未能得到完全根治和杜绝产生。如还有少数个别用户投诉:反映住房使用一段时间后,外墙局部部位出现渗漏或其它问题质量缺陷。

2. 2 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影响建设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通常所说的五个大方面的因素即是:人员、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角度来看,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多层面系统进行观察和分析,影响工程质量还有其他可能构成大方面的因素。如 “资金”要素,有时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造成的影响也不可小视,如果建设项目实施开始就先天不足(不合理压价、垫付款、拖欠款等)存在一些不正常、不合理问题,那么必然也会构成一个较大方面的影响因素。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无论多少方面的因素,客观上的诸多因素,归根到底,还是由人员主观因素操控决定的。

结合实际案例情况分析,能充分说明人员因素的重要作用。如:本地区某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中很多幢建筑物,建成后投入使用不久,仅少数用户反映,外墙个别部位出现渗漏现象。从对比分析中发现,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都比较集中的出在某一个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及相应的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所负责的施工部位。查找原因结果表明,出现质量缺陷的原因,都是该部分有关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行为不规范所致。

3 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对策思考及工作要点

《工程质量监督导则》明确指出,工程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从以往工程施工中反映出来的一些情况来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员的工程质量行为,有时在一些方面上做的还不够规范。

3.1对不规范质量行为的辨识预控

如何加强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促使质量行为规范化,笔者认为,应重于预防预控。所以我们有必要反思之前,思考之后: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较易遇到或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质量行为进行分析和辨识预控。工程质量行为不规范,常见的一些表现主要是:

(1)建设责任主体方(房地产开发商),有时较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时间效益,抢市场、抢商机,而不完全按建设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办事。有些开发商,口号上提倡高质量、高标准要求,但实际操作上却不够合理。如:对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方案论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完成,没有给予必要合理的充足周期;对承建施工单位不合理压价、压工期、拖欠投入资金或工款等,客观上对工程质量造成先天不足的影响和制约。其工程质量行为有时不规范表现在,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对规定要求应提供的资料欠完备(如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等),这对早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利。

(2)勘察、设计责任主体方,有些为了抢业务不得已受制于建设主体方,抢速度突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工作任务,以致设计方案深度、精度思考不足、设计不周密、不完善,漏项、欠详。施工过程中,需要作必要的设计补充、修改变更和完善相应手续,有时质量行为不规范,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控制也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责任主体方,有些施工队伍对自身人员的素质教育培训不够重视,“三级教育”形式化,技术交底存在走过场(如代签名)现象,未能真正达到应有的效果,部分进入现场管理的人员及技术工人素质偏差;施工质量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工序质量验收标准控制不均衡,没有完全按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或质量控制管理力度不足,现场管理松懈、不严密,存在漏洞等;质量行为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表现,对工程质量的保障构成不利影响。

(4)监理责任主体方,有些对旁站制度执行落实欠缺严格,对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技术难点、施工重点监理控制不严密、监理控制疏漏或不到位,而使质量控制未能达到有效保障的效果。

(5)检测单位责任方,有些对新标准、新规范的规定执行滞后,在检测内容和方法上规范化程度还做的不够严格,出现一些疏漏等。

3.2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思想及工作方法

提高工程质量,应从关键因素思考对策;只有把人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动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质量意识、素质和责任感,使全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失控;以人的工作质量,控制工序施工的质量,保障其他因素投入运作的质量,才能达到工程质量的有效提高。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力度,应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确立“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思想,对工程质量行为具体实施强化监督措施。实施监督,应针对有关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所存在的不规范质量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管理及引导,促使其工程质量行为规范化。

3.3坚持严格要求的执法原则及监督作为

监督工作中,原则的控制,体现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作为上。应当看到,现实中监督工作在这一点上还做不到位。比如有些时候,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对质量责任主体存在的不规范质量行为,处理问题方式有时只是“口头禅式”的指出,监督力度却明显不足,监督作为缺乏强力有效的措施;或是,发出整改措施后缺乏跟踪督查力度,对检查落实整改的情况没有做足后续工作,监督工作成效不高。这种现象的存在,其中虽然有诸多原因阻滞所致,但主要原因还是执法人员的监督作为欠认真、严格,在原则的把握控制上出现松动,没有完全严格坚持按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地去执行应有的监督管理措施。

3.4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对策措施及工作要点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应体现系统监督的思想,确立系统监督的工作思路及工作模式,实施全程式多层面、多层次、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系统规范的控制和监督。要实现质监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达到监督成效提高的目标,务必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监督过程中适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

(1)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的手续,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必备的有关资料,并进行资料审查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对审查。在这个环节上,较易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抢市场、抢时机动工,所提供的资料欠齐全完善(如“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因未能给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充足工作时间准备,而欠完善);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欠完善;或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作方面,现场核对审查未能真正落实;在建设程序上质量行为不规范。

(2)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应针对工程特点,通过预先制订监督方案、详细计划,并进行监督交底,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方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以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的关键工序环节等,具体实施监督。

对施工现场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应有针对性的对“辨识”所述薄弱环节的质量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预控措施,如重点检查: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的签名记录,工程质保资料,施工记录资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作和责任落实的情况,质量责任人员管理是否到位的情况,必备标准规范规程配置落实情况,工序质量控制及验收记录签名存档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所反映的情况等。当发现质量行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时,应及时指正、限期整改或按委托权限采取必要的处理办法及措施。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应坚持“质量第一”,“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的工作原则;根据规范规定,实施规范化监督抽查、抽检,确保抽查结果能真实客观反映实体质量状况。发现问题或存疑时,则按规范化规定再作进一步的工作。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综合来看是行为和效果的监督。我们应把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情况,与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分析判断工程施工质量的实际控制水平,并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督控制管理措施;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3)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各责任主体方提供的验收必备条件)的审查;对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程序、方案进行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观感质量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应严格控制和监督的内容包括:对工程验收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标准,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及验收评价、指标反映、结论报告是否真实客观,建筑产品质量是否完全合格可靠等情况,按规范规定进行监督抽测、检查和评价。

质量监督检查:发现一般性质量缺陷的,应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的,应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及严重质量缺陷的有关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应作不良行为记录存档;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提议作相应处理。

第8篇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2021年1月)

2020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在市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大力协助下,各项工作和任务均取得较好效果,现将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1年打算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将产品质量监管作为重点,加强监管力度,年初及时制定了《***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重点。

(一)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1.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专家检查活动。委托第三方对120家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家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质量风险隐患,并督导企业落实整改。

2.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全面排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资质和获证条件保持情况,对全市53家企业全覆盖检查,督促其持续保持许可条件。

3.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儿童玩具、文具、学生服等生产企业开展摸底排查,统筹进行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组织各县局在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了8次宣传活动,推进了社会共治。

4.开展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疫情期间,市局先后印发8份文件,积极开展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加大监管和帮扶指导,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较好地规范非医用口罩生产行为。同时,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县级局的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县级局进一步推进对非医用口罩及原材料的监管工作。

5.强化棉花等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棉花和校服生产企业摸底排查。联合市纤检所开展专家检查,共检查棉花加工企业25家,校服企业12家,学校18家,絮用纤维制品使用单位15家。

(二)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培训工作。邀请省局人员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培训,约100人参加培训。

2.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分六批次开展2020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产品1438批次,合格1327批次,合格率92.3%。

3.加大成品油和车用尿素、煤炭监督抽检力度。生产领域加强对华祥石化的监管,共抽查4次,均合格;流通领域采取常规检验和快速筛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加油站755座次,成品没样品1481批次,合格率99.7%,车用尿素样品239批次,合格率99.2%。抽查煤炭制品69批次,合格率100%。

4.组织开展非医用口罩专项监督抽查。市局开展了两次非医用口罩抽查,共抽查140批次,不合格66批次,合格率仅52.9%。

5.及时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不合格的,及时移交县级局开展后处理,每月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其按时按程序做好后处理工作。

(三)积极做好相关牵头配合工作。

1.积极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

2.认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平安行·你我他”、低速电动车监管、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

3.牵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33个问题督战工作。牵头组织召开全市第33个问题督战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省督战队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

(2)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及时印发方案,成立专班,并成立了6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督导,传导压力;成立暗访组,强化督导暗访,共发现线索34个,均第一时间交县局调查处理。

(3)积极上报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情况。包括:十大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能源结构调整、工业结构调整、四减四增、第33个问题督战等工作情况。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医用口罩不合格率居高不下。非医用口罩生产、销售没有门槛要求,口罩抽检不合格率明显高于其他产品。

(二)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力量亟待加强。基层质量监管人员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足,急需充实人员,加强系统业务培训。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制定我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工作要点。明确监管对象,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

(二)加强重点产品监管。继续抓好电线电缆、钢筋、水泥、等涉安全、环保、民生重点产品的监管,运用监督抽查、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约谈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密切跟踪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敏感信息,组织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2011年中央1号文件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大兴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号召。面对历史赋予的机遇,如何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为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新的难题。面对挑战,质监人只有发挥的一不怕苦、二不怕累、埋头苦干、大胆创新的工作作风,针对每个项目建设特点,把质量监督工作落实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才能代表政府履行好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一、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及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工作要点

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1是生产周期较长,工程建设要在较长的时间内耗费大量的劳动和资金。2是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较紧凑,各项工作及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统一的施工计划、有机组织起来,在时间上不间断,空间上不脱节。3是施工流动性较大,受作业面和工种影响,当一个工种完成作业面上的工作后均会转移到另一个作业面继续施工。4是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较强,水利工程不少处于露天施工,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及材料、交通、水电等影响较大。

目前,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普遍存在专业人员少、检测设备不足、工程项目较多的状况,监督机构主要监督时段重点偏向于施工阶段,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1)对影响整个工程质量的重点部位或重点工序实行经常性的质量监督。

(2)质量检测、试验资料检查,通过查询检测资料了解阶段性工程质量状况。

(3)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确保隐蔽工程质量。

(4)工程重要工序、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检查。

(5)质量事故分析处理。

二、影响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常见问题

根据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划分,县级质量监督部门管理的受监督工程规模相对较小、点多面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资质相对较低、各参建单位管理力量薄弱,常常出现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给质量监督工作带来了不少难度。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工程质量的龙头,工程质量首先取决于设计质量。在水利工程投入加大的同时,各级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存在任务重、设计人员不足、设计经费得不到保障等诸多原因,导致设计周期过短、设计深度不够,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同时在施工中的部分设计变更,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经验不足。县级水利质量监督部门受监督工程多以乡镇为业主,存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经验不足,对项目管理没有足够的经验,有的业主是由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的临时指挥部,存在人员无技术,建设指挥部临时、松散、短期的思想观念,严重制约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差。县级水利工程多为小型水利工程,合同总价较低,易出现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到位率低,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等情况,加之有的承包商施工管理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前期的人员组织、技术、物资、设备等准备不到位,在施工作业组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调度、现场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中力不从心,致使工程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四)施工材料、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原材料的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有好的材料才能出好的质量。一是因施工进度快,料源多,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足导致材料检验跟不上;二是部分施工单位人为降低用材标准;三是料场管理不善,交通设备、施工道路或施工条件恶劣导致材料二次污染或标准降低。

(五)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政府管理、委托监督、业主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 五个方面构成。它含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两个层次。“业主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属于质量保证体系范畴,主要涉及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的质量行为,是整个管理体系的基础。“政府管理、质监监督”属于质量监督体系,在整个质量管理体系中起到指导和维护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的措施和手段的作用。在部分工程建设中,由于业主方专业力量薄弱,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参建单位存有敷衍了事的情况,导致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同虚设。

三、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完善质量监督网络建设,落实监督责任。1是按照国家、部、省有关水利建设的法规、政令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建立了三级质量监督责任制,站长为质量监督负责人,根据工程地域或特性对县域内水利项目实行分片或分类管理,专人负责。2是强化对参建单位的行为监督,建立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强化对项目法人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力度,严格督促各参建单位的人员、设备、技术管理力量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及时到位,使 “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体系得到切实有效运行,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3是在各工程实施区域请求国营灌区管理所及乡镇水利站的配合,确定2~3名专(兼)职质量监督人员,配合县级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监督。4是在工程受益区聘请有相关工程建设经验的群众为质量监督员,随时了解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严格质量监督程序,强化质量监督意识。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为基础,认真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程序,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

1、严把监督申请关。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项目业主向质监站提供有关资料,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业主的监督申请书后,应及时核实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到现场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参建单位人、机、料落实情况逐一核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下达监督计划,监督计划中明确质量监督负责人和具体项目的专(兼)职质量监督人员,对该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2、严把关键工序关。首先,针对不同项目的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和频率,每个工程项目确定了监督工作重点部位,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必须到位进行监督。其次,根据工程进展和工程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结合工程的进展,对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加强检查。再次,要督促建设单位的专职技术人员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或知会质监站协助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避免大的质量事故发生。

3、严把试验检测关。重点检查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施工单位自检频率和监理抽检频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对原材料、试件试块进行送检,并严格见证取样,严防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通过抽检或试验数据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建设质量状况,并将抽检或试验数据客观反映出来的质量状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监控。

4、严把交工、竣工验收检测关。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是质量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工程设计等抓好完工工程的质量检评和鉴定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正廉明。工程质量核定过程中要根据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状况,历次验收、检测(试验)数据,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业主单位认定的工程等级等做出判断,做到质量等级评定必须用检测数据说话,不凭感性认识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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