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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科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01 21:11:3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执法监督科工作计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执法监督科工作计划

第1篇

一、目前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不明确。区政府

法制机构自2004年提格为正处级,其工作任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有了明显变化,工作层次也有了更高要求。但是,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没有明确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级法制机构的作用发挥。

(二)内设机构不完整。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不明确,同时也造成了内设机构与工作任务、职责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目前,区政府法制办一般只设一个科,有的称为综合指导科、有的称为执法监督科。但是,工作都是混着干,没有明确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形同虚设。

(三)人员编制不足。区政府法制机构一般定编在3-5人。但由于编制由区政府办内部调剂,大多没有完全到位,即使完全到位仍难以适应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二、加强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几点建议

第2篇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思路,依法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稽查工作重点

对本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下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卫生执法人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稽查。其重点是:

(一)卫生行政许可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事项的合法性,一次性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用作为进行稽查。

(二)卫生行政处罚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三)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按照《省卫生监督执法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重点对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是否通畅,处理是否及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结果及时反馈且举报人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稽查。

(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要求,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遵守纪律等情况开展稽查。

(五)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稽查。重点对监督覆盖率,“打非”处置结果和现况,与公安部门衔接机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进行稽查。

(六)食品安全工作稽查。重点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处置情况稽查。

(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的录入情况稽查。

(八)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运行情况稽查。

三、稽查范围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分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

四、稽查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9月上旬)

1.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确定2012年稽查工作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

1.各县区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内部稽查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稽查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2.市卫生局组织对市本级及县区卫生执法活动开展一次执法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稽查建议,制作稽查意见书。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2012年开展的内部稽查工作具体内容、检查情况、目标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总结,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28日前报市所综合卫生监督科。

2.市卫生局将对本年度卫生监督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稽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第3篇

地税局2009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三、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四、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第4篇

一、组织机构

公共卫生分中心设置以实现和满足全民健康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为原则,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居民健康管理六方面职能。公共卫生分中心内设疫情监控科、执法监督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从业人员体检科、免费婚检科、预防接种科、健康管理科八个科室。

二、功能任务

公共卫生分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预警、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理、卫生执法监督、妇幼保健、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协助开展免费婚检等职能。具体任务: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分析、预警预测,调查取证和处理;

——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登记、网络直报、监测、分析和督导,做好结核病、艾滋病、血地寄防以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

——负责制定辖区内居民健康调查、慢病管理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发放健康证明,定期对体检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

——负责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含放射防护)、学校卫生、供水单位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执法监督与管理;承担卫生许可证受理、审查和办证工作;

——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疫苗和冷链管理工作,对计免相关疾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孕产妇保健门诊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开展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协助开展免费婚检工作;

——负责健康管理责任医生、公共卫生信息员、社区医生的培训和管理;

——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的组织和实施,普及居民健康知识。

三、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公共卫生分中心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公卫助理负责制。公卫助理经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由区卫生局聘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共卫生分中心日常管理。公共卫生分中心业务上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公卫助理主要负责拟定公共卫生分中心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布置,制订公共卫生分中心内部考核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对分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行风纪律、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按照公共卫生分中心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该地区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定期向区公卫办报告工作。

公共卫生分中心人员配置按照“错层下沉、横向融合、纵向合作、功能叠加、水平提升”的指导思想,由区级公共卫生单位(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下派业务骨干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人员共同组成,其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包括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分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准入制,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口1-1.5人配备。

区公卫办组织区公共卫生技术指导成员实行双月下分中心进行业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区卫生局年终对基层单位及领导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实行项目管理、政府购买。按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三大项、类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实行项目管理,由区公卫办组织公共卫生技术指导组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按完成公共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拨付。

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分中心的管理,通过明确各科室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质量标准、操作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公共卫生的各项任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考勤制度:公卫助理对各科室人员进行严格考勤,建立考勤日志,纳入年底考核,并与各人奖励挂钩。

——定期例会:每个月组织分中心各科室、各片区责任医生、社区公共卫生信息员召工作例会,通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培训制度:每个月组织分中心各科室、各片区责任医生、社区公共卫生信息员组织学习卫生政策,开展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纳入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考核制度:分中心成立立内部考核小组,每月按工作计划对各科室完成工作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上报区公卫办及区公共卫生单位,下派人员的工作考核纳入到各人原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责任医生、公共卫生信息员按规定时间上报分中心,分中心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卫办,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理。

第5篇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人事、劳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2、承办公文会议、对外联络、安全保密等工作;

3、负责全局的后勤保障和车辆使用管理等;

4、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公益事业等事务;

综合科

1、研究制定综合计划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环境统计工作;

3、承担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镇和相关委办局的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开展绿色社、安静居住示范小和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工作;

5、协调、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科

负责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管理。

1、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执法文书、表格等;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核、编制文书,执行、应诉,以及结案归档等;

3、负责全局普法宣传及执法人员培训。

开发保护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查、审核、审批;

3、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4、组织编制我及重点域生态保护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等,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自然资源开发、矿复垦、生态恢复整治、荒漠化防治等活动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治理科

1、负责拟定水、大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并组织落实各部门年度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

2、负责协调落实市、两级政府下达的燃煤采暖锅炉拆除并入热网及联片供暖,降低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任务;

3、负责组织和实施烟尘控制、噪声达标建设计划;

4、负责全大气、废水、噪声等各类污染源的统计和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5、健全污染源管理档案。

宣教中心

1、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拟定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和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保护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

4、组织各类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讲座;

5、深入辖学校、社、单位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公益性活动。

监测站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2、负责制定全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各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

4、负责全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及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源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5、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

6、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类监测任务,准确上报监测结果报告和报表;

7、开展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

8、承担科研课题的有关监测工作。

监察大队

1、依法对辖内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3、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

第6篇

 2013年州农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农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州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州法行领[2013]1号),全面落实和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律七进”依法治州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做好全州农业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现将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为突破口,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入手,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备案登记、农药市场监管、植物检疫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

自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以来,州农委就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普法工作具体负责机构及人员职责,每年都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2013年由于领导分工变动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二)加大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根据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州法治【2013】1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州农委“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治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州农通[2013]50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12316” 三农服务热线、“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依法行政宣传周” “3.15”、“6.26国际禁毒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发放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化肥简易识别、杂交水稻种子简易识别、失效农药简易识别、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假劣农资鉴别、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质量安全知识。重点加强对《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全州累计发放法律法规资料、购种须知、农药安全使用要点、“明白纸”、“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765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7场次,现场咨询2.84万人次,悬挂大小标语109幅。展销农资产品2000余公斤,销毁假冒伪劣农资1115.1公斤。

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了领导干部和职工普遍学法,执法人员强化学法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中心学习组与各执法部门层层学,个人自学、法律培训等方式进行学习。6月27日请州党校邓连引老师到委里对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和党课讲座。2013年11月8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全委114人参考,考试成绩都在90分以上。2013年12月组织全委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和执法证的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狠抓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结合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要求,坚持常年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共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检查等行动。一是加大肥料市场监管,加强重点农时抽检。为保障我州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组织了全州八县市在重点农时开展肥料市场抽检工作,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为检查对象。共计春季抽样36个,送检31个,代表基数136.86吨,合格产品20个,合格率为64.5%,不合格产品11个;秋季抽样17个,送检15个,代表基数25.85吨,合格样品9个,合格率为60%,不合格样品6个。二是加大种子市场管理,确保生产用种安全。采用种子市场准入和备案登记制度,在种子销售两个关键季节,组织开展备案销售工作,共发放备案登记证1793个,杂交玉米及杂交水稻备案品种各100余个,杂交玉米备种数量1398吨,杂交水稻备种数量941吨。出动种子市场检查车辆1553车(次)、出动市场检查人员2331人(次),查获未审先推品种案件11个,销售假劣种子案件1个,未备案销售种子案件2起,立案查处违法种子案件14个,涉案种子数量328公斤,处罚金额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三是加强农药市场管理,确保流通环节安全。为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替代农药滥用,强化了农药源头监管、物流环节监管、经营环节监管等管理,开展了农药专项整治及假劣物资专项治理,将辖区内的609家经营门店100%纳入日常监管;对34家物流配送门店进行宣传和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到各物流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形成打击假劣农药的高压态势;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经营知识培训,参训人数达856人(次),要求农药经营备案,并签订不生产、经营违禁和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承诺书,督促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销台帐,做到进货有来源,售货有去处,经营门店基本能按要求实行分类经营及仓储管理;推行“黑名单”跟踪监管制度,对售假的经营单位(人)实行“黑名单”通报淘汰制度,有效遏制违法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四是加强检验检测,把好质量安全关。对各县市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进行例行抽样检测,截止11月30日,全州各县市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9103个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速测,合格9068个,农残超标35个,超标率0.38%,合格率99.62%,完成目标任务数9600个样的114.55%;完成蔬菜229个样的定量抽检工作,其中生产环节58个(蔬菜50个,水果2个,茶叶6个),合格率100%;市场环节171个(蔬菜133个、水果22个、食用菌16个),合格率100%。未检出违禁农药。全州2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点(含重点产业区12个)完成农产品检测5170个样,合格5101个,不合格69个,合格率98.67%,完成任务数(6000个样)的86.17%,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平台。全力配合省农委对我州农产品交叉抽检工作,受省农委委派,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我州进行了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在我州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抽取了140个检测样品(其中:蔬菜100个、水果20个、食用菌20个),经检测,合格率100%。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农业执法支队除平时开展日常监管外,还组织种子、植保、土肥等部门对全州农资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重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有力地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截止到11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205人次,检查市场2060场次,检查经营门市7225个次,检查企业172个次,受理举报2件,立案查处案件57起,结案41起,移交案件18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份。没收违法所得2437.6元,罚款86534.6元。查获违规种子341公斤,农药316.2公斤,肥料107.875吨。六是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保了重要节日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9-10月组织执法、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州八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文档、记录和资料进行查阅,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检查,查阅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记录,实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取样;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项目集中精力开展检查,深入到生产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督促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签订在生产过程中不购买、不使用有毒有害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对与学校营养午餐对接的农产品配送中心进行重点监管,要求配送学校的农产品全部出具农药残留速测报告,并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供货协议,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不销售变质、发霉农产品。七是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开展对市场上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有效的产品证书,是否存在转让、买卖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期使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证“三品”产品的质量。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24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制发文件1025份文件,清理出2011年12月28日制定并经州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州第一批拟停止推广的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的公示》1份,并根据文件精神上报。201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认真做好农业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许可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和《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的要求,从2013年9月1日起,对州农委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行政许可案件55件;对全州8县市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61件,评选结果为:90以上案卷12件,85-90分16件,80-85分10件,80分以下23件。2013年比2012年优秀卷宗比例提高了4个百分点,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立案并查处办结案件比2012年增加了19件。通过案件评查,全州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是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按《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要求,州农委组织开展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考核评议严格按照《***州农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进行,要求执法人员对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评,所属科室、法规科和委领导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全委持有执法证人员46人,有45人参加评议,通过评议共有10人评为优秀,35 人评为合格。其中因1人停薪留职出去领办乡镇企业,未参与评议。

四是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并下发了《***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维稳工作的通知》(州农通知[2013]7号),《***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群众来访领导接访工作方案》(州农通[2013]15号)文件,认真做好各重点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13年在全州农业系统内未出现各类上访事件,实现了“六个零”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偏低,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法制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业行政执法装备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二)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2、加强对新进农业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2014年举办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及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第7篇

    现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平罗县地处银川平原北部,辖七镇六乡共128个行政村(含原陶乐县),总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0万人。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8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乡(镇)卫生院16所,培训中心、红会门诊部、预防保健站各1所,村医疗站168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共有卫生人员817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14人,中专以上学历的154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34人,中级职称的134人,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464人。

《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概况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聘用了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村级防保员共56名,目前全县从事传染病管理和监督相关技术人员120余人。2003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达99%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97年的394/10万下降到2003年的272/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分别19年、15年未发病;麻疹、结核病、流脑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县先后荣获“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先进集体”、“全区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纪念日,就《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悬挂横幅10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县卫生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监督员经常下乡督导落实工作;同时每月集中召开防疫专干例会,安排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多路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四)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医疗单位还指定专人监督本辖区(单位)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

    2、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制度。全县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的县、乡两级计划免疫管理体系,拥有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计划免疫工作队伍和设施齐全的冷链运转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签定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合同,对儿童进行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实行每月集中免疫接种。县卫生局建立了儿童“七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县计划免疫工作效果进行监测监督,促进了儿童计划免疫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了全区前例,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三个85%的目标评审验收,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区、市卫生部门的表彰奖励。

    3、深入开展了以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配合“非典”防治工作,全县组织开展了“防非典、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预防非典知识,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对群众进行经常性卫生宣传,增强了群众自我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防护工作。消毒防护、预防院内感染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卫生局将其列入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了质控保健科,负责对消毒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对医疗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定时消毒;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2003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幼托机构共进行消毒工作监测采样175份,消毒合格率达70%。

    (五)强化监督,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生防疫站专门设立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组建了由7人组成的传染病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定监督计划,坚持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先后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污物的处理、禽流感市场监督、学校晨检等大型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0多起。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认识了解不够。

    (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质量不高。

    (三)目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依法管理的大气候没有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政府行政支持。

(四)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村医疗站和个体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较差,且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措施。

第8篇

一、2005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情况 (二)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财税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学习培训。对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和违法行为案例评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将《条例》作为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财税干部中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宣传。针对该县目前部门单位负责人在财经知识缺乏和财会人员队伍变动大的现状,通过广播电视、财税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发放《条例》单行本、开通财经法律法规咨询热线、财税网站在线有奖竞答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财经法律法规,大力营造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查询、证据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活动,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单位健全、规范有关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实行执法检查联动。建立财政、税务、法制、审计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实现执法联动。

(三)认真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我局“四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自查。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二是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和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评议考核方法,再加上外部评议的力度不够,评议方式也不先进,评议范围和内容还处于较低层次,特别是财税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第9篇

一、加强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1、调整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全面实施,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人员,组长由兼任(),副组长由兼任()成员为:

办事机构设在局法规监察股,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其办公室成员为: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对本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主要抓、负总责,分管靠上抓,一岗双责,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的工作格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的办事机构,组织和本机关及下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各职能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责,把规划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月,认真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3、纳入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检查,年终总结

各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继续落实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年初,起草下发了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年中,按照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树立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年底,由各县市局均汇报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

1、加强土地问题研究,积极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前,由本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越权决策。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2、贯彻166号令(文件见参考资料),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透明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以前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了个待处理文件,废止件,建议纳入修改计划的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市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对年月日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逐一清理,并按时提交了清理工作报告,将目录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行政决策机制

(一)集体决策制度

继续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我厅重大项目立项、部门预算、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必须都由局务会讨论决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内部会审制度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完成本部门会审办法的制定或者修订工作,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行政许可、公共资源的分配全部纳入会审范围。进一步完善会审程序,明确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坚决纠正把会审制度形式化,利用会审制度淡化和规避责任的现象。

(三)听证制度

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健全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都要听证制度。对更新城市基准地价,修编土地总体规划及国土资源专项规划、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与利益密切的决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切身利益的,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意见。

(四)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凡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以至于影响我局形象,贻误各级交办的工作或者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追究的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

(一)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

树立程序正义理念,保证程序的公正到位,切实强化各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操作;量化行政执法标准,特别是减少自由裁量权,严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落实市局有关案卷建立规定,并对本局范围内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自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受理、一次性告知、决定送达以及申请材料、层级审查、听证等资料是否归档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正确、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复印件是否与原件核对、申请人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变造案卷内容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二)行政复议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配合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涉及分局工作内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要求,高度重视,列入考核,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工作中加强与综合科的沟通联系,并对相关部门(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做到程序到位、实体合法,确保行政诉讼不败诉。

(三)行政调解

把加强行政调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贯穿于做好维稳工作的全过程,纳入全局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以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来加快推动大调解体系的建立。依靠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着力强化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调解制度,制定行政调解程序,明确行政调解职责,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要坚持调解优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增强调解技能,灵活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内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重复越级上访和不稳定因素,防止因国土资源部门引发重大,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专项治理

1、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土地出让监管。认真做好土地使用权监管工作,对各地的土地出让审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2、结合新一轮规划修编,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均首批通过国家批准,市、县级规划全面进入成果编制阶段。在规划修编中,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为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合理设置矿业权提供依据。3、在矿业权实地核查和地质勘查项目清理方面,加强矿业权审批出让监管。目前,已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工作,明确矿区范围,为加强矿政管理奠定了基础。4、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市场秩序。5、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建设。针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突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等重点环节,认真进行分析,查找管理漏洞,注重操作层面的制约监督,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建设。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网上审批、集体会审、纪检监察部门复核等措施,切实杜绝人为因素干扰。

五、开展法制教育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首先,要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学法时间、内容和成效上,要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学习时间上、在学习内容上、在学习效果上做到"三保证"

(二)干部队伍“学法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今年要组织两次以上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大力推行教育、培训、考核和检查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方式。全面建立干部上岗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鼓励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自觉学法,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要重点宣传普及部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作密切的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形成制度化,每年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每季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每月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对协管员要给予部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辅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从事政策法规、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要接受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

(三)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首先要严格按照《》、《实施条例》及国家局制定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程序和规定,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专卖队伍。第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把执法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断提高专卖执法水平。第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以佩带开展活动为契机,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展现在社会面前,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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